泉州部署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
日前,泉州市文明委印发《2022年泉州市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对泉州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安排》要求各责任单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建好服务阵地。规范提升驿站建设,按照志愿服务驿站“八有”建设标准,全面提升现有社区、景区景点、医院、交通场站、政务大厅、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公共场所志愿(便民)服务站点效能;梳理盘活阵地资源,优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布局,明确中心(所、站)组织设置、工作规范、运行流程,配备专兼结合的文明实践管理人员;推动“建设36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所(站)”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地落实;项目带动全面拓展,打造鲤城“古城文脉”实践区、丰泽文明实践一条街、洛江“一镇一园”、泉港文明实践岛、台商“海丝”文明实践线、泉州市企业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基地等特色品牌项目。
建强服务队伍。整合文明实践队伍,推动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汇聚县级、县直、乡镇、村级四维志愿服务队伍力量,加强实践中心“8+N”、实践所“5+N”、实践站“3+N”队伍配置;调动市级服务力量,筹备市志愿者协会换届,重点培育好应急救援、卫生医疗、科普应急、心理应急等4支应急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平战结合的应急志愿服务体系;开展专业技能培训,用好文明实践“云讲堂”,多层次、立体化开展志愿服务培训。
丰富服务内容。聚焦首要任务,全面统筹推进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五项实践任务,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理论宣讲活动,广泛组织群众性主题活动,开展主题党日、入党宣誓、升国旗等活动;聚焦社会治理,深化拓展“我为社会做好事”实践主题,广泛开展“烟头不落地 停车要有序”“公共文明引导”等群众性活动,开展“汇聚文明力量 携手防控疫情”行动。培育和孵化小区业主志愿者组织,引领志愿者主动参与生活、工作区域治理;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关怀老、弱、病、残、幼等社会弱势群体;聚焦供需对接,推动文明实践“七大平台”牵头单位建立文明实践项目库,优化“四单”(点单、派单、接单、评单)服务流程,实现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便捷化、精准化、高效化。
完善制度机制。完善督促考核机制,推动市、县两级落实“四个纳入”工作机制;完善挂钩帮扶机制,建立泉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挂点联系制度;推动市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指导组成员单位挂钩指导实践中心,下沉市级优质资源;完善保障激励机制,对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予以必要支持,探索实施差异化奖补措施。(泉州晚报记者 廖培煌 通讯员 王荣锋)
泉州市推出医保新举措 流动人口有居住证就能参保
原标题:泉州市推出医保新举措 流动人口有居住证就能参保
《通知》,明确取得居住证人员可直接在市域统筹区内居住地参保,放宽台港澳同胞在泉州市参加基本医保的条件,更好地服务流动人口和在泉台港澳同胞,促进全民参保。
泉州市在全省率先推出医保新举措
流动人口有居住证就能参保 在泉台港澳同胞都可以参保
泉州网5月31日讯 (记者吴志明 通讯员盛玲玲)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医保局获悉,为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助推泉州与台港澳交流融合,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台港澳办出台《关于取得居住证和在泉居住台港澳人员参加基本医保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取得居住证人员可直接在市域统筹区内居住地参保,放宽台港澳同胞在泉州市参加基本医保的条件,更好地服务流动人口和在泉台港澳同胞,促进全民参保。
根据通知,凡在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取得居住证且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均可凭居住证在市域内居住地参保;已在本市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经参保人申请,可将其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到所居住地,参保人凭居住证办理参保档案的调动手续,即可享受居住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在泉州居住但尚未取得居住证的台港澳人员可直接申请参加泉州市基本医保,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责任编辑:黄冬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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