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日报》1月27日讯,合作不停历经近一年半时间、思林市况收购三度修订交易方案的杰因思林杰收购科凯电子事宜,最终未能成行

1月27日,变化思林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终止就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行回应。科凯91N国产香蕉公司管理层与科凯电子代表共同出席,合作不停表示此次重组中止系因市场环境出现客观变化,思林市况收购导致交易推进不确定性上升,杰因且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变化潜在因素。双方后续将结合业务发展需要,终止积极探索合作可能

公司股价波动剧烈,科凯禁漫软件下载对此公司回应称不存在风险披露不充分的合作不停情况

关于此次重组终止的主要原因,思林杰董事长周茂林在今日(1月27日)举行的思林市况收购说明会上指出,本次重组周期较长,杰因期间市场环境等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致使交易方案推进面临更高不确定性。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经各方充分沟通后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此次重组事项。公司确认本次终止不存在任何未披露的潜在问题,并已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思林杰董秘陈梦媛进一步说明:“本次交易规模较大、涉及相关方众多,香蕉社区下载导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论证周期较长,而当前市场环境相较于交易筹划初期已出现一定变化。基于审慎原则,公司与各方协商后决定终止本次重组,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文件,此次终止不涉及任何一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投资者关切的重组终止是否会影响公司运营及中小股东权益的问题,思林杰多次表示,当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业绩持续稳定向好。本次重组的51黑料网下载取消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运行、财务状况、核心技术研发以及客户合作关系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周茂林还指出,公司将持续专注主营业务,稳步实施已确定的发展战略

此次重组告终亦引发思林杰股价剧烈震荡,部分投资者指出公司股价短期下挫达35%,并敦促公司采取行动以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在说明会上,周茂林表示,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此次重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来将聚焦主营业务发展,91免费入口扎实做好股东权益保护工作

对于投资者关于股价大幅下跌未发布公告的质疑,陈梦媛回应称,公司在股价波动期间并未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定义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因此未进行公告

关于市场关切的回购计划,周茂林表示,公司会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进行综合评估,若确定实施相关计划,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作为本次重组的标的方,科凯电子及其代表郝蕴捷在说明会上回应称,尽管此次并购重组未能成功,未来仍将基于业务发展需要,与思林杰持续探讨合作可能

思林杰总经理刘洋也证实了这一点,表示双方合作不会因重组而中断,未来将根据业务需求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

三次调整方案仍未扭转公司业绩波动的局面

思林杰专注于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等工业自动化检测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科凯电子的主营产品涵盖电机驱动器、光源驱动器、信号控制器以及各类微电路器件

回顾本次重组,思林杰在2024年9月发布预案,计划以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科凯电子71%的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初始交易作价为14.91亿元

《科创板日报》记者注意到,在此次重组推进过程中,思林杰曾三次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优化。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0月及12月对方案作出修改,先后下调交易对价、调整现金支付进度,并修订业绩承诺方股份锁定等相关条款,但最终仍未能完成交易。1月26日,思林杰正式发布公告,宣布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此次重组引发监管关注,上交所已就此下发审核问询函,就科凯电子的业务技术、收入结构、客户情况、毛利率水平及经营规范性等方面提出11项具体问题。在规范性方面,问询函提及,科凯电子此前曾申报创业板IPO,但于2024年4月撤回申请材料;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在2020年和2021年间存在实际控制人通过体外资金收支的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思林杰近期发布的2025年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全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达29.51%至45.70%,然而归母净利润却预计将亏损800万元至1150万元

思林杰指出,由于产品线持续扩充,应用场景不断延伸,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保持稳步上升态势。(原文中“业绩变化的原因”已隐含于后文表述,无需重复强调)

拉长观察周期,结合近期财报数据可见,思林杰的业绩表现出一定波动性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至2024年末各期期末,思林杰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42亿元、1.68亿元和1.85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为1.80亿元;在归母净利润方面,对应期间依次为5403.22万元、898.44万元、1527.31万元,而2025年前三季度则出现-843.32万元的亏损

晋江安海瑶前村:修缮留乡愁 古厝焕活力

晋江安海瑶前村:修缮留乡愁 古厝焕活力

晋江安海瑶前村启动修缮保护工作,让古厝焕发生机。

红砖厝、燕尾脊、青石板,古韵十足。近日,记者来到晋江安海瑶前村,看到古村落保护区里工人正在忙着修缮古厝。据了解,为了更好地保护古民居、古村落,发展乡村旅游,瑶前村不仅推进常态化人居环境整治,而且加速推进古建筑的修缮及龙泉路面铺设石板工程等项目。

去年7月,瑶前村入选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的好消息传来。村两委第一时间开会,商讨下阶段如何修缮古厝,做好古村落保护工作。目前全村43座古厝中已有7座完成修缮。接下来,该村将对其他古厝进行分批修缮,并深挖古厝背后的文化、家风、民俗,留住乡愁,保护生态,以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 

□本报记者 张晓明 通讯员 蔡路茜 文/图

修缮43座古厝留住乡愁记忆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走进位于安海镇东南方的瑶前村,让人不禁联想起陶渊明笔下恬静闲适的古村落。闽南“皇宫起”的古式大厝、中西合璧的华侨番仔楼和具有海洋风情的石构民居,在这里汇聚。据了解,瑶前村中现存有43座古建筑,其中,明代3座、清代4座、民国36座。而这些古厝不仅是沧桑岁月的见证,更寄托着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同胞浓浓的乡愁,因此都将分批得到修缮。

过去,瑶前村的历史建筑是养在深山人未识。如何对瑶前古村落这位久藏“闺中”的“秀丽女子”进行包装和推荐,是瑶前村两委班子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该村宣传委员颜文顿介绍,2009年,村里一半以上的古厝有村民居住。“当时,我们发现,村中成片保存较为完好的古民居无疑是村里最好的宣传,是瑶前的重要财富。”瑶前村传统建筑占村庄建筑总面积的40%,除了古建筑外,还保存有相当数量的文物遗迹。

发展乡村旅游,生态环境保护是关键。如今,瑶前村石佛山下的水塘水质清澈,不少村民在池塘边纳凉。然而,在10年前,瑶前村几乎家家户户养猪,还有不少大型的养猪场,不仅环境脏乱,池塘水质一度又黑又臭。

2013年,以“美丽乡村”创建为契机,瑶前村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党员带头清猪圈、拆茅厕,村里多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号召村民重视生态保护工作。村中清退了所有的养猪场,从源头上掐断污染源,同时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和对溪流河道的清淤整治。2016年瑶前村还邀请了专业团队对保护工作进行整体规划。

晋江安海瑶前村:修缮留乡愁 古厝焕活力

修缮好的古厝

入选中国传统村落迎来发展契机

好生态让瑶前村收获了发展的信心。经过多年努力,2017年,瑶前村入选福建省传统村落。有了之前创建市级、省级传统村落的经验后,瑶前村两委又积极投入国家级的申报工作。颜文顿道出了村中的规划与想法,其一是希望借申报契机,凝聚村民共识,让村民了解国家对传统村落保护扶持的政策,让村民认识到传统村落是先辈留给我们的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要倍加珍惜。其二是通过挖掘整合古厝资源,发展乡村旅游。

“去年,我们村成功入选中国传统村落,消息传来,海内外乡亲都倍感自豪,大家主动筹款对祖辈留下的古厝进行修缮保护。”瑶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颜金练介绍,目前已完成7座的修缮工作。同时,在征得相关房屋产权人的同意后,村里将对这些已修缮好的古厝进行统一规划利用,拟建设瑶前村史馆、农具展览馆、农家书屋、家风家训展示馆、乡村传统民宿等,让古厝重焕新生,在保护中开发人文旅游资源,以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

“发展乡村旅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带动农民群众脱贫增收、实现共同富裕。”颜金练表示,瑶前村将因地制宜谋发展,坚持保护与开发并行,留住乡愁,并将生态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努力探索出一条适合瑶前村发展的乡村振兴路。

泉州发布2019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4S店强制消费 健身课程缩水 外卖吃坏肚子 这些坑可得看清楚

昨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美白产品致汞中毒、4S店强制消费、健身房不履行承诺、外卖吃坏肚子等。

案例1

美容店售美白产品 致25人汞中毒

2019年4月28日,陈女士等25名消费者投诉称,在安溪县城厢镇博诗颜美容店购买美白产品,使用后出现四肢酸痛、伴头晕、失眠、全身乏力等不适症状,其中有6个人到福建省职业病防治医院检查判断为使用化妆品引起的慢性汞中毒。

陈女士等25名消费者投诉要求商家赔偿医疗费以及对购买的化妆品退一赔十。安溪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商家进行检查,将被诉产品送检。

经检测,送检的五样产品,其中焕彩霜不合格,汞超标非常严重。安溪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启动“诉转案”机制,一方面对该美容院立案调查;另一方面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经调解,商家同意退一赔十,并赔偿医药费;对于部分未到医院就诊的消费者每人补偿人民币3000元。消费者陈女士等25人中,林女士等17人同意商家的赔偿意见;陈女士等8人提出更高赔偿数额,无法与商家达成调解协议,安溪县市场监管局予以终止调解,建议向法院起诉。

案例2

4S店强制消费 要求消费者店内购保险

梁先生2019年9月7日投诉称,其于2019年9月7日向泉州盈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德化分公司全款购买一辆小汽车,商家强制让其在店内接受购买保险服务,否则拒不提供该汽车合格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商家以汽车合格证为要挟,强制消费者在其店内接受购买保险服务,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经调解,商家及时改正,提供汽车合格证并不再强制要求消费者在其店内接受购买保险服务。

案例3

健身房不履行承诺 司法确认促执行

市民蔡先生于2018年在泉州市丰泽区健与美健身服务中心购买私人教练服务课程120节课和2年期会员卡,总计32800元。因工作繁忙,他较少去上课。

2020年,蔡先生去上课时被商家告知,合同约定私人教练服务课程有效期只有1年,已经过期。据蔡先生反映,当初购买时商家承诺会员会籍是2年,课程在2年内上完即可,有微信聊天记录为证,要求继续上课或退款。

丰泽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协商调解并指出,消费者能证明口头承诺存在的,应承认口头承诺有效性。最终,被诉方称同意私教课程延期到会员2年期满,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达成一致。

为了防止对方反悔,消费者向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2年期内正常享有服务、敦促经营者履行约定加上了司法保障。

案例4

口头承诺同样有效 消费者退款成功

2019年3月12日,消费者叶女士投诉称,其当年3月9日到欧菲整形医院咨询丰胸事宜,在商家多次口头承诺不愿意做可以随时退款的情形下当场签订合同,并缴纳29000元手术费。

消费者签约后经慎重考虑,告知整形医院决定不做手术,并要求退款,此时,商家以“随时退款仅适用于网络签约不适用于线下交易”为由拒绝退款。

对此,丰泽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指出,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仅规定了非现场交易消费者可以在7日内无理由退货,赋予网购消费者反悔期,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口头承诺一样具备法律效力。商家口头承诺给予消费者冷静期或反悔期,应当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也应当兑现其承诺。

经调解,被诉方同意给消费者退款29000元。

案例5

酒店房间噪声大 消费者获部分退款

2019年8月17日,一消费者在惠安县崇武大酒店预订三间房,共支付1500元。

因所订房间楼上为机房,造成三间房都有噪音,但酒店未事先告知。8月18日,消费者入住后向酒店反映噪音问题,酒店以未在入住半小时内反映为由不予解决,消费者不满故投诉。

当年8月19日上午,惠安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前往酒店进行核查,认为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而酒店并未就所提供的服务存在问题告知消费者,存在一定过错。

经与双方沟通调解,酒店主管现场向消费者道歉,并按三间房的预订价5折优惠折算,共计退款600元给投诉人。

案例6

热水器出现漏水 商家称是水质问题

2019年6月12日,一消费者致电12315称其于2015年2月17日在曼玲家电涂寨店购买热水器,出现内胆漏水情况,购买时商家承诺热水器内胆可以保修5年,可他联系商家时,商家以水质问题推托不予提供保修,来电投诉望协助处理。

接诉后,惠安县涂寨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即与投诉人联系,了解案情。经与商家反馈沟通,商家称,其已报厂家进行售后处理,但厂家迟迟未给予解决。经法律法规宣传和沟通调解,商家表示立即再与厂家沟通,要求厂家给予售后维修,同时向消费者承诺,如厂家不给予保修,商家将为消费者更换其他品牌热水器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折扣,消费者表示同意。

案例7

买车发现货不对版 司法确认拿回订金

2019年11月,消费者李先生投诉称,其在晋江市国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S店订购了一辆汽车,缴纳订金5000元,提车时发现车型与当时约定的不一致,要求退还订金。

经调解,车行虽同意退还订金,但需经公司内部审批,无法立即兑现。李先生担心车行拖延不予退还,坚持要求马上退还订金。为促成双方纠纷化解,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引导双方就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目前,案件顺利办结,消费者已顺利拿回订金5000元。

案例8

车未提先被撞 车行赔偿送保养

消费者张先生投诉称,其于2019年10月7日向泉州市恒永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订购一辆汽车,现在还没提车就因车行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其订购车辆被撞,故投诉要求泉州市恒永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换车。

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泉州市恒永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诺对车辆有损伤的部分更换原厂件(奇瑞原厂件);同时赔偿消费者2万元及赠送10次保养。

案例9

面包店搬迁 商家拒退卡内余额

消费者林女士于2019年4月7日投诉称,自己在洛江区万安街道“欢乐颂”面包店办理充值卡,但才消费18元该面包店就搬迁了。林女士联系面包店经营者,要求退还余额。经营者称已在店里发布公告,要求消费者在一个月内消费掉充值卡里的余额,但不提供退款服务。

消费者办理的充值卡,可以视为经营者以预收款形式提供商品。经营者出于非消费者的原因,无法继续按照约定提供商品,应当退回消费者的预付款,不能单方面要求消费者在规定期限内消费。

在调解过程中,经营者认识到自身错误,于当年4月11日向消费者退还卡内余额,同时承诺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其他办卡消费者前来退还预付款。

案例10

服用曼陀罗花中毒 草药地摊赔偿医疗费

消费者吴先生投诉称,其于2019年10月25日上午在石狮市祥芝镇祥农农贸市场一中草药地摊前说自己咳嗽了好几天没好,摊主林某表示自己家里有些“炮阿花”(曼陀罗花)可用于治疗咳嗽,可一次使用4朵或5朵搭配红糖烧开水喝。

吴先生向其购买了20元“炮阿花”。当天中午,吴先生服用该“炮阿花”烧制的红糖水后出现中毒状况,送医院急救,住院三天出院,花了1651.88元医疗费。

当年10月31日,吴先生的妻子到石狮市祥芝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要求摊主赔偿医疗费。石狮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协议,由林某赔偿医疗费1200元给吴先生。同时,林某经营“炮阿花”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被依法立案处罚。

案例11

中介未尽审查义务 导致房屋无法过户

消费者洪先生投诉称,其在2018年3月份找顺源房产中介寻找二手可过户房源,支付了5000元的中介费用,因房东将房屋抵押造成无法过户,要求中介退还已支付的中介费用。

房产中介方称,其只是提供房源信息,交易失败是由于业主隐瞒信息所致,并非自己的过错。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指出,虽然房主存在隐瞒信息的行为,但是中介机构未尽谨慎审查义务,也存在过失,即使根据合同规定中介费是由违约的房东承担,也应由中介负责追讨,而不应将交易风险转嫁给消费者。经过耐心调解,被投诉人同意退还5000元。

案例12

购买保险不免责 外卖致病要赔偿

2019年11月26日,消费者赵某通过美团平台向永春县桃城镇薯粉粸小吃店订购一份20元的外卖海鲜卤面,吃完后半小时出现腹泻,前往永春县医院急诊,确诊为急性胃肠炎,后又到县中医院住院,花费就诊费用104.7元、住院费1655.88元。

消费者通过美团外卖平台上传照片并申请理赔,获赔偿款243.82元。随后,消费者与小吃店就赔偿事宜进行交涉,但协商不成,消费者向12315投诉,要求商家赔偿医疗费用1760.58元。

调解中,商家以投保了“放心吃”食品安全责任险为由拒绝支付消费者后续治疗费用。

工作人员居中积极协调,并提醒商家要注意餐饮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投保“放心吃”食品安全责任险并不能完全免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障。经过耐心说明,商家同意承担消费者后续医疗费1760.58元,并当场支付现金。(记者 李菁 通讯员 苏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