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发明获国家专利因未缴年费失效 代理公司赔40万
原标题: 个人发明获国家专利因未缴年费失效 代理公司赔40万

王先生当初获得的发明专利证书
委托专利代理公司申请专利以及全部专利事务,却因公司失误没有及时缴交年费,导致专利失效,家住泉州的王先生将专利公司告上法庭。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专利公司赔偿王先生40万元。
发明获国家专利 委托公司代理
2010年,王先生成功研制了一款名为“新型刹车发电装置”。时年7月,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中国国家阶段专利申请。
2013年8月份,王先生与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华公司)签订《案件委托合同》,随后又签订了《专利代理委托书》。双方约定,王先生委托文华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新型刹车发电装置主体结构”发明专利申请,以及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全部专利事务。
合同签订后,王先生将2600元的费用汇入文华公司账户。受委托后,文华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申请。
2014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向文华公司寄送了专利权为王先生的《授予发明专利通知书》等。随后,该公司通知王先生将包含第五年年费在内的综合费用2055元转入公司账户。据王先生介绍,公司人员还告诉他,只要按照公司提醒,及时缴纳专利的年费即可。
专利即将失效 仍被蒙在鼓里
2015年3月份,文华公司电话告知王先生,缴纳专利年费280元。王先生将费用转给公司人员,请求代付,对方同意。
到了2016年,王先生一直没有接到缴纳专利年费的通知,便询问文华公司。该公司人员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后发现,“新型刹车发电装置主体结构”发明专利,由于未缴纳专利年费,已经失效,而且已经过了法定的补救期,不可能通过补缴费用恢复。
随后,王先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了解得知,2015年3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向文华公司发出缴纳第六年年费的通知书,但公司未及时将通知转发给王先生,也没有准确告知缴费数额和时间,而是由工作人员告知他汇入280元第六年年费。查询得知,2015年王先生应缴纳的专利年费是1200元而不是公司要求的280元。
更让王先生费解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早在2015年10月份,就向文华公司下发了《发明专利失效通知书》,但文华公司依然没有告知他,失去了最后补救机会,该专利于2016年3月份彻底失效。
事后,王先生要求专利代理公司予以赔偿,遭到拒绝。
未尽注意义务 公司被判违约
去年3月份,王先生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王先生认为,文华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严重违背与其专利代理能力相适应的审慎注意义务、通知义务和提醒义务,导致专利失效,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应当赔偿他经济损失200万元。
王先生称,在获得专利后,他与多家电动汽车生产商洽谈合作事项,已经达成初步共识。此外,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涉案专利市场价值为500多万元。
对此,文华公司承认,因专利年费未缴足而导致王先生专利权终止的情况属实,公司对此确实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给王先生造成了损失。对此,公司深感遗憾,愿意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赔偿王先生的损失。
经审理,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先生与专利代理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双方均应依约全面履行。合同期间,文华公司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双方合同约定,构成违约。据此,法院一审判处文华公司与王先生解除委托合同,并赔偿王先生经济损失40万元。
据此,一审宣判后,文华公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前,文华公司又撤回上诉,省高院终审裁定予以准许。(记者 黄墩良 文/图)
“宜居森林泉州”绿意浓 泉州今年计划植树1410万株
原标题:“宜居森林泉州”绿意浓 泉州今年计划植树1410万株
三月好春光,正是植树时。连日来,我市各地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为“宜居森林泉州”添新绿。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今年全市计划参加义务植树445万人次,折算完成植树任务1410万株。
“宜居森林泉州”绿意浓
今年全市计划完成植树任务1410万株
海峡网3月12日讯 (泉州网记者颜雅婷 通讯员黄国勇)三月好春光,正是植树时。连日来,我市各地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为“宜居森林泉州”添新绿。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今年全市计划参加义务植树445万人次,折算完成植树任务1410万株。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去年,我市围绕创建森林城市主题,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珍贵乡土树种进校园、古树名木保护和森林生态文化建设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市共设立义务植树基地122个,面积2288亩,累计完成义务植树1435.27万株;建设森林生态文化示范点14个、绿化花化进社区阳台示范点13个、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示范点29个。
开门见绿推窗现景,生态环境高颜值,在泉州,已经从期待走向现实。今年,围绕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的总体布局,我市将继续在提高义务植树实效、推进森林城市(镇村)建设、实施乡村绿化美化等方面发力,进一步统筹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建设“宜居森林泉州”。结合森林城市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爱绿、植绿、护绿、兴绿活动;倡导公众通过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志愿服务等间接方式履行植树义务,鼓励兴建“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拓宽公众尽责有效途径,破解“要种树,没地种”难题。
“在去年26个村庄被授予‘福建省森林村庄’称号的基础上,今年要继续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县城)和新一期省级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申报和创建工作。”市绿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力争建成省级森林城市(县城)3个、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村庄26个。
在实施乡村绿化美化方面,以铁路沿线村庄、美丽乡村建设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村庄为重点,持续开展乡村绿化行动,大力推进“四旁”绿化,充分利用坡地、边角地建设村庄片林,营造生态景观林,提升村庄绿化美化水平。同时,继续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提高保护成效,纳入乡村绿化,倡导建设古树名木微景观、古树名木主题公园,让群众共享保护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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