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摄影图片卖了8000块?未经自媒体转载乱象终于有人管了前两天刷手机,看到一个摄影师的授权摄影吐槽帖。他说自己拍了张城市夜景,转载自媒发在个人主页上,图片体账结果被某个本地生活类账号直接搬走,号纷连个水印都没留。纷被
免费精品他私信对方要求删除,判赔对方回了一句“我们标注了来源啊”。未经点进去一看,授权摄影所谓“来源”就是转载自媒“图片来自网络”。这种事儿,图片体账估计每个搞创作的号纷人都遇到过,但真正较真打官司的纷被,少之又少。判赔不过最近,未经情况开始变了。我翻了下公开的裁判文书,发现去年到今年,好几起“自媒体未经授权转载摄影图片”的
榴莲视频色在线案子,判赔金额虽然不算天价,但都明确认定了侵权。有个案子让我印象很深:某情感类公众号从微博上保存了一位自由摄影师的作品,用作文章配图,单张图片判赔了5000元。摄影师还在朋友圈感慨:不是为了钱,就是要一个说法。别再说“不知道作者是谁”了,这理由不好使很多自媒体人有个误区,觉得“找不到原作者”就等于“可以随便用”。实际上,法律从来不这么看。你用了别人的摄影作品,就有义务去核实权利人。实在找不到,宁可不用,也不能抱着侥幸心理。我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到过一个典型案例。
蜜桃免费可以观看某美食博主写了篇探店稿,配图里有三张是从某图库网站“白嫖”来的——其实图库明明白白写着“版权归原作者,禁止未授权使用”,但他觉得图库不是作者,自己也不算侵权。法院判下来,三张图连带文字侵权,赔偿加合理开支一共12000元。法官在判决书里写得很直白:被告作为内容运营者,理应知晓图片行业的基本授权规则,其“不知情”的状态是由于自身疏忽造成的,不能成为免责理由。关键词在于“接触+实质性相似”。只要原告能证明自己的照片公开发表过,被告又有能力接触到这张图,加上两张图高度一致,基本就能认定侵权。至于你是
禁漫天堂下载观看从哪下载的,谁发给你的,都不重要。判赔多少,主要看这几个因素很多人关心赔偿金额,觉得“不就一张图嘛,能赔多大?”但实际算下来,往往是笔不小的数。法院在确定赔偿额时,会综合看这么几项:考量因素具体说明对赔偿额的影响图片的独创性创意构图、后期处理、特殊视角等独创性越高,单张判赔越高侵权行为的性质是否用于商业推广、是否裁剪去水印商用+恶意修改,赔得多自媒体账号的影响范围粉丝量、阅读量、广告收益账号越大,赔得越多权利人可能的损失授权费、市场惯例价格、
禁漫天堂无广告知名度有正规授权价的可参照被告的主观过错明知侵权仍使用,或收到通知后拒不删除态度不好,加重赔偿去年有个案子特别典型。某公司运营的体育类公众号,用了某知名摄影师拍摄的球星训练照,不但去了水印,还裁掉了照片上的版权声明。摄影师起诉后,法院按照该摄影师平时授权给门户网站的单价为基数,酌定赔偿8000元一张。对比那些只判两三千的,差距一下就出来了。别以为“非商用”就一定安全有个很迷惑的说法在圈内流传:“我这是非盈利性使用,不构成侵权。”这绝对是个大坑。著作权法里确实有“合理使用”的条款,比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或者为报道时事新闻不可避免地再现作品。但绝不包括“给自己的推文配图”。自媒体平台发文章,哪怕没有直接卖货,也有引流、增粉、提升商业价值的潜在目的。司法实践中,几乎所有法院都认为“公众号配图属于商业使用”,因为账号本身为运营者带来了流量收益,这就算商业利益。更别说有些账号里还挂着商品橱窗、接了广告,那就更跑不掉了。我认识一个做本地资讯号的朋友,去年收到过某图片公司的律师函,对方开出5000元/张的和解价。他当时头铁,没理,结果人家直接起诉了。最后判下来,加上诉讼费、律师费,比和解价还高了两千多。他后来跟我感叹:“早知道就不省那个授权费了,一张图在正规图库也就几十块钱,买个版权包一年也才几百。”从裁判文书看:原告不只是专业图库大家可能习惯性地以为,起诉的都是视觉中国、全景网这类大型图库公司。但现在越来越多的个体摄影师站出来了。他们有的自己注册了版权登记,有的是在社交平台首发并带有时间戳,还有的只用一张“原始文件+拍摄参数”就完成了举证。去年有个案子,原告是个旅拍博主,在新疆拍了一组星空图,发在自己的小红书账号上。结果被一个旅游类自媒体直接截图搬走,发了篇《国内最像火星的地方,99%的人不知道》爆款文。博主只有6000多粉丝,但拍这张星空图用了整整一晚的等待。法院判定侵权成立,赔偿4500元。博主在庭后说:“以后你每用一张图,哪怕没人看见,这也是一个标记。”自媒体人真的要学会“避坑”说到底,这事儿不难解决。我给大家掏心窝子的建议:建立自己的素材库。自己拍的图永远不会侵权,哪怕用手机拍,也比偷别人的踏实。用正规图库的免费版本。像Unsplash、Pixabay这些,虽然画质参差,但商用也比较安全。需要特定内容时花小钱买授权。一张图几十块到几百块不等,远低于人家起诉你的成本。注意保留授权记录。哪怕是从朋友那儿拿的图,也要让朋友确认“可商用”,存个聊天截图。收到侵权函不要慌。先查图片来源,确实侵权就立刻删,但不要立刻承认没有的事,该协商就协商。法院近几年的态度越来越明确:尊重创作、保护版权。那些靠“搬运”别人影像作品过日子的人,迟早会为自己的侥幸买单。摄影师的镜头里藏着的是时间和心力,不是白给的。话说回来,自媒体这行当本来就不靠偷图活着。与其每天提心吊胆怕被起诉,不如老老实实搞点原创内容,哪怕写得不完美,拍得不够锐利,那好歹是自己的。下次再想配图的时候,先问自己一句:这图能放心用吗?如果没有把握,不如开个门口那棵老槐树的照片,那个永远不会有版权问题。
泉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主任会议召开
本报讯 (记者 林铭珊)21日,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主任会议召开,总结上阶段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做法,部署下阶段工作。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在中央督导组有力督导和省指导组全力指导下,加强组织部署,以目标为导向,建立问题清单,把学习教育和为民办实事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进一步增强查纠整改的思想自觉。要建立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个工作专班的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加快线索查核办结进度,继续深化“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广泛开展自查,敢于动真碰硬,刀刃向内,围绕“六大顽瘴痼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的“老大难”问题,开展有精度的专项整治,深挖“病根”,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和各工作专班要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压实责任,紧密配合,同向用力,扎实做好查纠整改工作。
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四指导组到会指导。
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等地大型公共停车库在建
原标题: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等地大型公共停车库在建
近年来,市城乡规划局积极推进协调地下社会停车库的规划建设,并践行规划指导用地控制,以破解停车难问题。
海峡网12月18日讯 (泉州网记者吴丽娇)近年来,市城乡规划局积极推进协调地下社会停车库的规划建设,并践行规划指导用地控制,以破解停车难问题。
目前,该局编制完成《泉州市中心市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规划范围涵盖中心片区、北峰组团、城东组团、东海组团、江南组团等泉州市主要片区、组团,以指导我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利用,并鼓励设置地下停车库。
在规划指导下,市城乡规划局已结合公共服务设施、商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园绿地等规划建设了泰禾广场、万达文化广场等一批大型地下停车库。此外,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火车站综合枢纽站等一批大型社会公共停车库正在建设,将有力缓解停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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