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发布冬至期间森林防火禁火令 17日起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当前,全市气候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为严防冬至祭扫期间发生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16日,泉州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发布《泉州市2020年冬至期间祭扫防火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实施冬至期间森林防火禁火令。
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决定,全市涉及冬至祭扫活动的县(市、区)、乡镇(街道)群众统一于12月19日至12月21日三天进行,其余时间严禁开展野外祭扫活动。
通告指出,自12月17日0时起至12月31日24时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火令期间,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严禁祭祀活动时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农事活动时烧灰积肥、炼山、烧田埂杂草;严禁在林地吸烟、点火取暖及照明、野炊;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禁火令期间,全市涉及冬至祭扫活动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干部一律取消休假,采取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等必要措施,配合当地林业、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管理、民宗、民政等部门进行火源管控。有条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出动无人机进行巡山护林,并对违法违规用火等行为进行取证。
通告要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移风易俗,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奠、鲜花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并带动和监督管理身边人员落实禁火令。
通告表示,违反禁火令的或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鼓励全市人民群众监督和举报违反禁火令的行为。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相应奖励。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记者王金植)
烤鱼店“明码标价”茶位费 进店每人强制收3元
原标题:烤鱼店“明码标价”茶位费 进店每人强制收3元
海峡网4月24日讯 (泉州网记者 李菁)近日有市民向早报记者反映,位于鲤城区的一家烤鱼店强制收取茶位费,不喝店内茶水也得支付3元/人的费用,并且无法退款。对此,早报记者进行了暗访。
日前,记者来到烤鱼店发现,菜单背面右上方印有“茶位费3元/位”一行小字,字体小于其他菜品名称的印刷字号。在其他菜品名称前,有供消费者打钩选择的小框,茶位费前则没有。用餐时,消费者可以到餐厅摆放的茶桶和开水桶前自助取水饮用。随后,记者询问服务员,没有喝餐厅里的水,是否还需要支付茶位费时,服务员表示,只要进店就必须付款。
“我们自带了饮料,没有喝你们的水,也没有吃小吃,可以退款吗?”记者问道。“这包括了餐具、小吃、茶水、纸巾之类的,是不可以退的。”服务员说。当记者问及是否有人要求退款等问题时,服务员均未作出正面回答,只表示菜单上已经印有茶位费,这个费用必须支付。
据了解,目前,国内对餐厅是否能够收取茶位费尚存在争议,但是,店家以“明码标价”为由强制收取,是否已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涉嫌强制消费呢?鲤城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该局已展开调查。早报也将进一步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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