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天三起儿童意外 提醒:假期高发意外家长须警惕
原标题:泉州一天三起儿童意外 提醒:假期高发意外家长须警惕
暑期是儿童意外高发期,近日,泉州个别医院就收治了不少意外受伤的孩子。

医生正在为小患者诊疗
近日,在泉州仁福骨外科医院病房里,4岁的晋江女孩莹莹(化名)举着包裹了厚厚纱布的左手,噙着眼泪直喊疼。这样的画面让人心疼。
“这次受伤完全是个意外,没想到一阵风的威力竟然有那么大。”莹莹的家人说,18日下午,莹莹自己上厕所。离开厕所时,突然一阵风吹来,门快速闭合。莹莹的左手刚好扶着门框,小指头末端瞬间被夹得血肉模糊。家人当即将她送到医院治疗。手外科医生杜聪明说,当天他们对孩子的指根部做了皮瓣修复,基本不会影响孩子手指的外观和功能。
无独有偶,在另一间病房里,来自惠安的7岁男童小凯(化名)也不慎被门夹到手指。小凯的母亲回忆,孩子在外面玩时,突然举着受伤的左手大拇指跑回家,说是不小心被篮球场的铁门夹到。经诊断,小凯左手大拇指不完全离断。医生当天就为其进行了骨折固定和血管神经修复手术。
杜聪明告诉记者,进入暑假以来,医院收治的儿童意外伤害的病例有明显上升的趋势。当天,医院还收治了另一儿童病例。当天下午,5岁的惠安男童浩浩(化名)从凳子跳下时,不慎踩到凳子边上的不锈钢制的畚斗,左膝、脚踝前侧各被割出了两个大口子。经过紧急手术,浩浩受伤的神经和肌腱已经吻合成功,但仍需住院观察。
杜聪明提醒,儿童天性活泼好动,但又缺乏安全意识,所以家长一定要加强监管和防范。要把锐器置于儿童不易拿到、碰到的地方,对有棱角的家具采取保护性措施,将一些危险物品如消毒液、清洗剂、药物等放在儿童不易拿到的地方。如果家住高层,最好在飘窗、阳台上安装防护栏,要教育孩子不要探身到阳台或窗户外。
暑假期间,孩子们通常都会玩游戏、看电视,电线、插座也是引发险情的源头,家长应做好防护。
此外,家长们平时也应该给孩子传授一些安全知识,例如告诉孩子存放药品的地方不要去动,不要爬高,不玩火柴、打火机,不玩剪刀、小刀、针等等。而家长自己也应学习必要的家庭急救常识,以备不时之需。(记者苏凯芳 文/图)
原标题:心疼!一天三起儿童意外 提醒:暑期高发家长须警惕
责任编辑:凌芹莉
泉州发布今年第一批6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发布2021年第一批6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包括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非法填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涉嫌严重污染环境案等。
案例1含重金属污水偷排雨水井又入排洪渠
6月24日,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会同洛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泉州市道信精密钣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西面和北面的作业区域,出现地面强酸性液体,流入雨水井后最终流入厂区西面的排洪渠内。
现场采集水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雨水井外排口水样总锌浓度为19.5mg/L,超标9.75倍,后该案件被移送至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2环保联合公安蹲点抓五金厂排污现行
4月中旬,石狮市宝盖镇三级网格员巡查时,发现宝盖镇塘边村有一个检查井有污水流入,污水呈灰黑色。
经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会同石狮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溯源排查发现该污水出自一家五金水磨加工厂,随后联合镇派出所警员轮流蹲点,于4月21日抓了现行。
经查,田某未经批准非法设立五金水磨加工项目,将未经处理的含锌生产废水直接外排,外排废水的锌浓度高达95.8mg/L,超过国家排放标准10倍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已依法行政处罚,公安部门已立案刑事侦查。
案例3“天眼”发出污水预警两部门联合查处
6月26日,晋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英林中队接到晋江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员预警信息:港塔溪干流玉坂村分流井河道视频监控发现有浅蓝色污水流入港塔溪。
执法人员立即会同英林镇河长办前往港塔溪及周边企业进行排查,发现晋江市宏盛达服装印花有限公司涉嫌通过三通排污口将部分生产废水直接外排至河道。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设施负责人承认擅自将部分车间废水通过雨水沟排入港塔溪。
执法人员对执法过程进行拍照、摄像保存证据。晋江生态环境局依法将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4空气质量大数据锁定超标排放企业
5月28日8时50分,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市区空气自动站二氧化硫数据异常上升趋势(1小时内由6微克/立方米迅速上升至21微克/立方米)及气象数据,综合研判在市区西南方向存在污染源异常排放情况。
9时05分,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通过“大气管控一张图”模块,迅速锁定嫌疑对象福建省泉州市联兴建材有限公司。
10时15分,晋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接指令到达现场,发现该公司脱硫设施未及时添加药剂,导致设施不正常运行,二氧化硫超标排放。
当天,晋江生态环境局依法立案查处。该公司于10时40分起逐步恢复脱硫设施运行,至11时40分二氧化硫排放量恢复至正常运行状态。
案例5
机房设备“静默”牵出2家公司违法排污
5月11日,南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正农(福建)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所在场所蛛网密布、沉淀池上方油脂溢流、机房无设备运行声音。经检查发现,正农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是与其隔壁的泉州市海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共同建设、使用、维护。
现场检查时,该废水处理设施的电机未在运转,聚合氯化铝加药系统未在运行。执法人员在污水排放口采集水样送检发现,水质严重超标,遂对2家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6
违填垃圾9万立方米均无防渗漏措施
1月29日,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接到区城管分局协查请求,反映郑某某等人于洛阳镇白沙村海江大道两侧非法填埋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涉及的弃置点有两处,面积广,请环保部门介入调查。
1月29日、2月1日,泉州市、台商区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联合台商区城市管理分局、测绘队伍、监测单位对两处弃置点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经测算,两处非法填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置点,地块面积共37576.5平方米,弃方共92609.8立方米,均无防渗漏措施,部分发现积液流出。
2月28日,当事人被依法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移送公安部门。经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目前已刑拘逮捕起诉了4人。(海都记者 徐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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