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武松打虎新疆富蕴县可可托海镇塔拉特村附近,从雪一滑雪游客在返程至宾馆途经路边林带时遭雪豹袭击受伤,豹伤随即报警并被紧急送往富蕴县人民医院救治
近年来,法律随着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责任雪豹等众多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稳步增长,何界播单活动范围也逐步扩展,武松打虎由此带来的从雪野生动物伤人事件屡见不鲜。例如,豹伤2025年云南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发生野象伤人事故,法律致4人死亡;2024年江西南昌进贤县一头约200斤重的责任野猪连续袭击居民,造成4人受伤;2021年黑龙江鸡西出现“虎出没”情况,何界导致群众被咬伤;2016年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中,武松打虎游客在自驾过程中擅自下车,从雪引发一死一伤后果……此类事件频频发生,豹伤不断引发公众对“人兽冲突”中法律责任界定的热议
在不同情境下出现“人兽冲突”,责任应如何界定?91破解当事人可提出何种赔偿请求?不慎致死或伤害野生动物是否构成违法行为?……对此,记者专访了北京林业大学法学系副教授杨帆
Q1:景区已发布安全预警,游客仍执意冒险,此时景区与游客各自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省流:动物致人伤害,责任主体明确时,如动物园或景区负有管理义务,必须证明已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才能免责;若能证实游客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可相应减轻动物园或景区的责任
杨帆表示,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黄软件网自然保护区与景区等相关管理单位应履行设立警示标识及建设防护设施的责任,而地方政府则须建立健全野生动物造成损害后的补偿机制
若景区未设置清晰警示标识或防护设施失效,例如游客在标志不清的山路上遭遇熊袭,管理方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但若游客明知存在危险仍擅自行动,如新疆雪豹伤人事件中当事人执意下车拍照,其自身过错将显著减轻管理方责任,甚至可能“自担风险”
对于野外自然区域,例如村庄周边出现老虎等野生动物的萝莉快递情况,杨帆指出,若村内已张贴警示标识,而村民仍执意夜间进山导致遇险,视为个人存在重大过失,政府的赔偿金额可能显著减少;但倘若政府部门未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或未能实施有效隔离措施,则村民有权追究其行政责任
Q2:赔偿包含哪些项目?因经营受到影响产生的损失以及精神上的伤害,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省流:只要本人没有严重过错,就可以
杨帆指出,吃瓜APP当游客在动物园或景区遭动物攻击导致损害时,可依法请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此类主张已在司法实践中获得判例支持。此前有游客在贵阳黔灵山公园游玩期间被猕猴推倒致伤,法院最终判决黔灵山公园管理处承担六万余元的赔偿责任
在野外,野生动物不属于任何个人或组织的饲养对象,因而不涉及追究“动物饲养人”责任的情况。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补偿”
Q3:武松赤手空拳打死老虎,算违法吗?
简要概括:这属于紧急避险情形,合法有效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野生动物对人身安全构成直接威胁的紧急情形下,为避险所采取的措施若导致野生动物受损,依法可免除责任
杨帆指出,老虎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古典名著《水浒传》中记载了“武松打虎”的情节;若此事发生在今日,在武松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紧迫情况下,其徒手击杀老虎的行为可被认定为“紧急避险”,依法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紧急避险的关键在于‘危险正在发生’且‘别无他法’。”杨帆指出,遭遇熊、野猪等动物袭击时,使用工具驱赶属于合法行为;但若故意逗弄、追打挑衅,引发“人兽冲突”,或采用电网等超出必要限度的手段致野生动物死亡,则可能构成违法
责任编辑:张永群
编辑:孙小婷、吴亚琦
公积金还贷划款延期 下个月恢复正常
原标题:公积金还贷划款延期 下个月恢复正常
中心新系统本月11日正式上线,因新系统数据迁移,2月的委托逐月冲还贷业务划款日期从2月15日延至2月25日,而下个月将恢复如常。
因本月公积金新系统上线数据迁移
公积金还贷划款延期 下个月恢复正常
海峡网2月26日讯 (泉州网记者龚翠玲)近日,不少市民向早报反映,收到了公积金贷款还款逾期的短信提醒,心中疑惑不已:公积金自动还款都设置好了,怎么就余额不足了呢?记者从泉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中心新系统本月11日正式上线,因新系统数据迁移,2月的委托逐月冲还贷业务划款日期从2月15日延至2月25日,而下个月将恢复如常。
据市民颜先生反映,因自己缴交的公积金额度抵扣每月公积金贷款后,还小有剩余,所以一直没有过多关注账户,这几天他接连收到公积金还贷逾期的短信提醒,因公务出差在外,一直没有处理,心中很是担心这种情况是否会影响个人征信。
记者从泉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本月12日中心曾对外发布关于新版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后主要业务调整事项的公告,阐明因新系统数据迁移,2月的委托逐月冲还贷业务划款日期延至25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新系统上线出现一些业务调整,给市民带来不便,还请谅解,委托逐月冲还贷业务划款下个月将恢复正常,有疑问的市民可致电12329将个人的具体情况说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查询给出答复。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提醒:切勿食用织纹螺

织纹螺 (王洛)
当前正值织纹螺旺汛期,市海洋与渔业局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食用织纹螺会导致食物中毒,引起头晕、呕吐、唇舌及手指麻木等症状,切勿擅自前往海边采捕贩售织纹螺,出外用餐尽量不要食用织纹螺,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织纹螺俗称海蛳螺、麦螺或白螺,形似圆锥体,大小与指甲盖相仿,一般生活在近海礁石或泥沙底部。由于味道鲜美,织纹螺深受老百姓喜爱。但是,有些织纹螺种类富集生物毒素的能力极强,其产生的毒性不亚于砒霜,少量食用即可致人死亡,是名副其实的“餐桌杀手”。为此,国家明令禁止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近年来,我国沿海不少地方发生过织纹螺食物中毒死亡事件。为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市海洋与渔业局提醒市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购买或者食用织纹螺。(记者谢曦 通讯员傅成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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