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禁药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通过网络售卖有毒、名微卖含有害食品的商因案件作出判决
案件基本事实:
自2021年起,被告人欧阳某某在明知其上线所售减肥胶囊、肥胶减肥药片含有禁用成分的囊被情况下,仍通过微信与上线联络,判刑软件看片购入相关产品,禁药并通过网络渠道销售给被害人黄某、名微卖含林某及下线代理被告人高某某、商因潘某某、肥胶李某某等人,囊被利用微信、判刑支付宝收取货款,禁药非法获利差价。名微卖含经查明,商因案发时欧阳某某累计销售额达331719元,违法所得为30000元
2023年2月14日,被害人黄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移送其从被告人欧阳某某处购买的77粒减肥胶囊。同年3月2日,公安机关将欧阳某某抓获,tvb直播软件现场查获部分药片及胶囊。经鉴定,所扣押的胶囊与药片均检出西布曲明成分。2023年6月4日,被害人林某亦向公安机关移交减肥胶囊19粒。经检测,黄某、林某二人购买的减肥胶囊中均含有西布曲明
自2022年1月起,被告人高某某在明知其上线被告人欧阳某某所售减肥药含有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通过微信联络购买并加价转卖以牟取利益,uevue累计销售金额达31677元,违法所得约6000元。同年3月起,被告人潘某某、李某某亦在知晓欧阳某某所售减肥药含违禁成分的前提下,采取相同方式购药后转售获利,其中潘某某销售金额为19730元,违法所得约3500元;李某某销售金额为4000元,违法所得约2000元
案发后,被告人欧阳某某、ufc248潘某某、李某某依次退缴违法所得共计30000元、3500元、5000元
另查,被告人高某某此前于2022年3月4日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已实际缴纳
审理期间,被告人高某某、潘某某、win8手机李某某分别向本院预交款项387770元、237300元、47000元候判。四被告人均在正义网发布声明公告,表示愿意召回并销毁已售出的有毒、有害食品,并公开道歉
城厢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认定欧阳某某、高某某、潘某某、李某某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高某某因此前缓刑被撤销,实行数罪并罚。上述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及赔偿款项均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扣押的相关物品亦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规处理
法官解读:
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网络平台售卖有毒、有害食品的刑事案。(西布曲明)系国家明确禁用于食品中的药物成分,摄入后可能对心脑血管系统及中枢神经造成严重损伤,严重威胁消费者的生命与身体健康安全
各被告人在清楚知晓所售减肥产品含违禁成分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仍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销售,其行为不仅触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更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院的判决彰显了对这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零容忍”的立场
此案警示所有食品行业从业者:必须坚守法律红线,任何试图借助网络渠道隐蔽性实施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做法,终将付出沉重代价。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应优先选择正规渠道,切勿盲信网络宣传,尤其对宣称“神奇功效”的“三无”产品更要提高警惕,切实保护自身健康安全。(注:原文中“此案”指代明确且未提供具体案件背景,此处保留原表述以确保信息完整性。)
电动自行车轻微违法 免罚方式可三选一
原标题:电动自行车轻微违法 免罚方式可三选一
在丰泽辖区,电动自行车轻微违法行为人的免罚方式有了“升级更新”,除了“带车学习”和“参与路面交通劝导”外,驾驶员还可通过“微信朋友圈集20个赞”的方式来代替罚款处罚。
电动车交通违法 免罚方式再升级
“带车学习”“参与路面交通劝导”“朋友圈集赞”三选一可免处罚
海峡网12月21日讯 (泉州网记者 傅恒 通讯员 庄小强 文\图)昨日上午,丰泽、鲤城交警大队继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在泉州市区各大路口严查电动自行车不按道、逆向、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与此前不同的是,在丰泽辖区,电动自行车轻微违法行为人的免罚方式有了“升级更新”,除了“带车学习”和“参与路面交通劝导”外,驾驶员还可通过“微信朋友圈集20个赞”的方式来代替罚款处罚。

电动车闯机动车道被拦下
走机动车道被拦下 发朋友圈检讨集赞
昨日上午9点40分许,四川人王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在泉秀街机动车道上被执勤人员拦下。“今天和朋友约了去钓鱼,赶时间走了机动车道。”王先生拿起手机,在微信朋友圈上发了这样一条状态:“我因骑电动车在刺桐路泉秀街路口不按道行驶被丰泽交警拦下。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现需20个赞才能放行,请大家帮忙。”10多分钟过去,王先生还未集满20个赞。“毕竟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民警对王先生进行了警告,随后予以放行。
10时10分许,一名年轻男子因不按道行驶被交警拦下。该名男子考虑一番后,也同样选择了朋友圈集赞的方式。该男子表示:“这三种方式虽然都有点尴尬,但效果很好,不仅能让自己感受违法代价、提高安全意识,还能让更多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昨日,一大波这样的“集赞”在市民的朋友圈热传开来,此外,在泉秀街与刺桐路路口,又多了多名交通劝导员,这些人,选择的是“参与交通劝导”的方式。还有部分违法人员选择了“带车学习”。
查处电动车违法336起 三种方式可免处罚
丰泽交警一中队副中队长林士伟介绍,对于电动自行车轻微违法行为,驾驶员可以三选一,自愿选择一种方式来代替处罚。对于不愿意接受这三种方式的,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罚款处罚。“但是,处罚不是我们的根本目的,最主要的还是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我们今天新增的这个朋友圈集赞的方式,不仅能让驾驶员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可以以点带面,扩大宣传教育的范围。”林士伟说。
据了解,截至上午行动结束,泉州交警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389起,其中不按道行驶336起,超员11起,闯红灯4起,超标电动车违规上路24起,其他违法行为14起。据民警介绍,通过近段时间专项整治与宣传教育的同步进行,电动自行车违法量有所降低。此外,交警铁骑近期持续进行路面喊话劝导,也纠正了不少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深化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
晋江大桥6月1日至4日每日0时—6时全封闭交通管制
泉州晋江大桥接受全面检查 6月1日至4日每日0时—6时全封闭交通管制

于本月8日起接受全面检查的泉州晋江大桥,目前进入斜拉索系统的检测环节。作为晋江两岸群众出行的主要通道之一,该大桥日均车流量(标准车)8万多辆。市公路局一直重视桥梁的养护工作,按照国家规范开展所管养桥梁的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此次对泉州晋江大桥的全面检查属于特殊检查,检测周期约40天。检查内容包括:主桥、引桥等桥梁工程外观检查,混凝土结构检测,主桥及引桥的动力特性测试、静载试验,斜拉索系统检测,承台、桩基的水下探模检测等。其中,6月1日至4日每日0时—6时将对大桥实施全封闭交通管制,开展主桥及引桥的动力特性测试、静载试验。图为昨日检测人员使用大桥缆索检测机器人,逐一检测104根斜拉索的外观、索力情况。 (陈起拓 陈淑华 谢诗咏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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