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月活动
近日,泉州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月活动,进一步推动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根据安排,从今年12月至2022年2月,泉州市将陆续开展“攻坚克难”、“总结提升”、“机制建设”三个主题月活动。其中,12月开展“攻坚克难”主题月活动,要求各地各单位全面检查今年“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的完成情况,对于推进慢、解决难度大的实践活动项目,要组织专项攻坚行动,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对于今年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整改时限,持续推动落实。要深化“近邻党建”,以结对共建、志愿服务等形式,切实把实事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实践活动效果。
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月活动,是提升“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成效的重要抓手。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加强统筹协调,认真梳理、攻克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总结、推介典型经验做法,探索建立一批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主题月活动。实践活动八大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认真督促各职能单位,确保如期完成实践活动各项工作任务。 (泉州晚报记者 吴宗宝 通讯员 陈晓龙)
泉州市全体职工可领消费券 人均不超过500元
本报讯 (记者 陈淑华 通讯员 李永江)为引导广大职工、工会会员积极消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总工会、商务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明确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可向全体职工、工会会员发放疫情防控特殊慰问消费券。
据介绍,此次特殊慰问消费券预计发放总额为1.5亿元。由各基层工会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电子消费券。消费券分文旅券和乐购券两种。其中,文旅券指定用于餐饮、住宿、旅游、健身等文旅项目消费,乐购券用途不限。为提振各地经济信心,各地基层工会倡导消费本地企业生产的纺织鞋服、建材家居、食品饮料及扶贫农副产品等民生用品,鼓励商贸、餐饮、酒店、文旅等行业消费,以促进内需。
4月29日起,各基层工会即可登录“泉州文旅”官方微信公众号购买电子消费券,向本单位工会会员发放。电子消费券自领取日起有效期60天,到期后自动失效。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消费券属疫情防控特殊慰问,属基层工会送温暖费开支范围,不挤占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额度。基层工会经费如果面临不足,可依据工会相关规定,由基层工会向所在单位申请行政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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