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年至,蒸蒸日上年味浓。新春小年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张渡村,走基蒸馒连续四年开展的层江为高龄老人免费蒸馒头、送年味活动如期而至。苏宿白腾腾的迁张成人平台热气、香喷喷的渡村馒头,让小村庄暖意融融,头送也让老人们提前感受到浓浓的高龄新春温情。

村民志愿者早早开始忙碌。老人刘林 摄

  2月11日凌晨4时许,暖心年味天尚未亮,蒸蒸日上张渡村党群服务中心已是新春小年灯火通明。60岁的走基蒸馒村民曹秀英早早来到现场,灶火点燃、层江91国精品食材备齐,随后七八位村民志愿者相继赶到,大家围在一起搓面、分团、揉圆、塑形,分工协作、91国产v笑语不断。

  为了让村里老人吃上传统手工馒头,村“两委”从2月7日便开始筹备,先后采购600多斤面粉以及蜜枣、豆沙等馅料,提前完成老面发酵。从10日起,国产新91志愿者们每天凌晨四点就开始忙碌,十一层蒸笼叠放近两米高,灶火持续加温,一天可出十笼馒头。

志愿者分装馒头。刘林 摄

  上午10时,蒸好的国产v91馒头新鲜出笼,白白胖胖、香气四溢。村外小广场上,高龄老人们有序排队,脸上洋溢着期待的笑容。84岁的张国训接过两份热腾腾的馒头,连连称赞:“我和老伴年纪大了,再也蒸不动面,村里想得太贴心了。”同岁的张翠华也感慨道,往年都要自己动手,如今村里统一发放,既方便又暖心。

高龄老人们有序排队领取馒头。刘林 摄

  据介绍,张渡村此次共为全村168位80岁以上老人准备新春馒头,每位老人可领取8个。对行动不便、无法到场领取的老人,村干部和志愿者将逐一上门配送。剩余的馒头还将送往当地敬老院,让更多老人共享年味。

  “这已经是我们连续第四年为老人免费蒸送馒头了。”张渡村党支部书记陈磊表示,小小馒头承载着对老人的关爱,也寄托着“蒸蒸日上”“幸福满满”的美好祝愿。未来,村里会把这项暖心活动坚持下去,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关爱老人,让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乡村持续传递。

泉州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协调联系机制

本报讯 (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吴世煜)日前,市交通运输局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建立推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联系机制,从源头上、机制上、执行上补齐安全监管短板,驻局纪检监察组发挥好派驻优势和“探头”作用,靠前监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对行动中工作部署不到位、工作进度滞后,以及因工作不负责、不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及时介入调查,核实情况后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即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交通部门每季度最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就综合治理“两客一危”、从事渣土车运输的货运企业、非法从事营运活动的“营转非”客车、营运车辆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打击景区及周边非法营运和校园周边非法从事运送学生的营运活动的整治行动交换意见建议,就下阶段工作方向进行沟通、协商。市交通运输局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确定协作联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日常横向和纵向的交流联系,主要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隐患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沟通交流。

泉州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政策调整!起付线降至1000元,报销比例提高

泉州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政策大调整

起付线由3000元降至1000元

报销比例也提高啦

近日,泉州市医保局印发《泉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关于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水平的通知》(泉医保〔2018〕63号),对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政策进行调整,在原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提高待遇水平,具体新旧政策对比如下:

泉州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政策调整!起付线降至1000元,报销比例提高

 

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保障对象:参加泉州市职工医保的在职和退休人员

医保待遇:结算年度内(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最高支付限额为23000元

具体支付标准

★起付线为1000元(含1000元,年度累加计算),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时由个人现金支付。

1000元以上的,按以下比例支付:

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55%;

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65%;

在一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75%。其中,参保职工到定点的基层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时,使用500元以下(含500元)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免起付线,直接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参保职工在急救车内抢救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并入门诊费用结算,其中符合危重病抢救特殊病种申请条件的,医疗机构应指导参保职工申请。

★在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职工发生普通门诊报销的金额计入个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等待期、中断期医保待遇:

参保职工连续参保时间(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2个月及以上的,享受上述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待遇;连续参保时间(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2个月的,其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待遇为上述待遇的50%。

对于医疗保险缴费中断,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以本人当期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补缴后,中断缴费期间可继续享受上述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中断期时间超过3个月的,中断缴费期间不能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如补缴医疗保险费,补缴后的12个月内,享受50%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如不补缴医疗保险费,恢复医保关系后的24个月内,享受50%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就医管理

★参保职工发生的应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所属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医保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年次均费用控制,促进医疗机构因病施治、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其中三级医院次均医疗费用控制在250元以内,二级医院控制在150元以内,一级医院控制在100元以内。

★普通门诊急性病一次处方限3日量,慢性病一般单次处方限7日量,特殊情况可开具2个月处方量(需注明原因)。

★常驻外地工作或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职工,本人应当向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安置申请,经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选择工作或安置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普通门诊定点单位(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与住院相同)。异地工作或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应在指定的工作或安置地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定点为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其医疗费用直接在指定医院刷卡结算;定点在福建省外的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一般于年底回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结算,最迟不得超过次年11月30日,待全国联网系统完善后,视情况逐步开通异地门诊统筹刷卡功能。

★城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支付实行厦漳泉同城化政策。

不予支付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医疗费用;

★使用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应当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费用;

★参保职工在患病住院期间(含家庭病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外伤导致的门诊医疗费用;

★属于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属于体检的医疗费用;

★在非门诊医保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项目。

特别注意

2018年1月1日至8月31日的参保职工普通门诊费用累计计算,已达到或超过起付线(1000元)的,9月1日后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开始计入报销;9月1日前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适用本通知规定,不予以补报销,未达到起付线(1000元)的予以累计纳入普通门诊范围内的费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