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环保新清单发布 22种违法行为不处罚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日前正式发布。海都记者注意到,清单所列不予处罚的情形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不予处罚”、“有证据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不予处罚”等三种类型,具体包括22种违法行为,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通知明确,试行清单所列不予处罚的情形,适用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适用条件,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擅自放宽或者变更适用条件,防止应罚不罚。

据悉,对于可以适用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除当场立即改正的以外,应当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明确整改要求,并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避免“妥协性执法”或“不执法”。执法人员应当给予行政相对人必要的行政指导,教育引导当事人及时改正,自觉守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存在环境投诉的,要依法妥善处理厂群纠纷,化解矛盾。

海都记者注意到,清单所列情形不适用于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及特殊保护区域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

清单印发之前发生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符合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条件且尚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适用清单的规定。清单实施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立改废释”情况和执法实践作动态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发布、备案。(记者徐锡思)

泉州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往来密切

原标题:泉州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往来密切

1—4月,泉州市进出口总值591.53亿元,同比增长11.99%,增速分别高于全国、福建省平均水平7.69、6.13个百分点。

前4月进出口额大幅增长

泉州网5月17日讯 (记者郭雅莹 通讯员朱玲玲)昨日,记者从泉州海关获悉,1—4月,泉州市进出口总值591.53亿元,同比增长11.99%,增速分别高于全国、福建省平均水平7.69、6.13个百分点。其中出口390.65亿元,同比增长18.21%,进口200.88亿元,同比增长1.59%。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深入,泉州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往来日益密切。数据显示,今年前4月,泉州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出口额284.97亿元,同比增长13.22%,占外贸总值的48.18%。其中,对沙特阿拉伯、菲律宾、越南、泰国、俄罗斯五国进出口总值达198.82亿元,占到外贸总值的33.61%。

在前4月泉州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的贸易往来中,纺织品、服装、家具、箱包、鞋类、塑料制品、玩具等七大类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表现强势,出口总值达99.75亿元,同比增长22.33%。值得一提的是,鞋类、塑料制品、玩具等产品更是出现增长翻番甚至翻两番的喜人成绩,其中,鞋类产品出口14.60亿元,大幅增长100.06%;塑料制品出口2.07亿元,大幅增长101.18%;玩具产品出口0.39亿元,大幅增长269.81%,成为我市出口贸易的生力军。

责任编辑:黄冬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