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下车遭拒男子抢拔钥匙 公交失控险些撞上行人

未到公交车站点,下车行人男乘客却要求停车遭到司机拒绝。遭拒撞上公交车继续行驶时,男抢该乘客突然走到驾驶室旁,拔钥出手抢拔车钥匙,交失导致公交车失控,控险一本大道高清视频在线观看险些撞到行人和车辆。下车行人

下车遭拒 男子抢拔钥匙 公交失控 险些撞上行人

当事乘客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未到公交车站点,遭拒撞上男乘客却要求停车遭到司机拒绝。男抢公交车继续行驶时,拔钥该乘客突然走到驾驶室旁,交失出手抢拔车钥匙,控险导致公交车失控,下车行人险些撞到行人和车辆。遭拒撞上12月22日下午5时许,男抢桃花影视这惊险一幕发生在南安霞美镇杏埔村杏埔街道路段。所幸,驾驶员及时踩下刹车,将车辆停了下来,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昨日,记者从南安市公安局获悉,当事乘客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 陈灵 黄耿煌 苏凯芳 通讯员 林绍钦 黄艺荣 文/图

下车遭拒男子抢拔钥匙 公交失控险些撞上行人

涉事乘客指认现场

讲述 车辆险些撞向行人和车辆

昨日,记者找到了此次事件中的驾驶员张师傅。事发时,张师傅的车刚好开到九日山旁一混凝土公司附近。“当时,丝袜脚那名乘客站在后车门位置,问我为何不让他下车。我回答说该位置没有站点,按照公司规定是不能下车的。”张师傅说,听到他的答复后,男子有些恼怒,用闽南语不断辱骂他,中途还跑至驾驶室位置一直指责。为了避免事态恶化,车上其余乘客纷纷相劝,男子这才回到车厢后端。

张师傅坦言,听到男乘客骂脏话时,诗锦长途车上的轮杆怎么安装他也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就回了几句。没想到,男乘客突然冲到驾驶座,拔下了公交车的钥匙。

通过车上的监控视频,记者看到,男乘客冲向驾驶座时,当时的车速在24km/h左右,车身不断向道路一边倾斜,在车停稳前的七八秒钟,车险些撞向路边的一名行人、一辆黑色轿车以及一根电线杆。最终,免费追剧网站车头又重新回到路中,并停了下来。

张师傅说:“他过来抢钥匙的时候,我非常紧张,车上还有六七名乘客。钥匙被拔掉后,我第一次踩下刹车,但是没办法马上让车停下来。我努力握好方向盘,尽量让车避开路面上的人和车。第二次,我紧紧踩死刹车,车才停稳。”

处理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张师傅说,车停稳后,他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在等待民警赶来的10多分钟里,男子一直在车厢内坐着,并未与张师傅再发生冲突。其余乘客均下车转乘其他交通工具离开。

“民警赶到后将那名男乘客带走了,我也一同前往派出所做了笔录。”张师傅说,自己在该线路驾驶已有4年时间,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平时,公交公司经常会针对类似的突发情况进行培训和演练。他承认,自己还有做得不足的地方,今后会加强情绪管理,保证车辆营运安全。

昨日,南安警方通报,22日下午5时许,霞美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抢夺公交车钥匙致公交车失控,所幸并未发生事故,无人员伤亡。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乘坐泉州K204路公交车的乘客林某鑫在未到公交车站点时中途便想下车并要求司机停车。遭到拒绝后,林某鑫上前与公交车司机理论,在随车乘客的劝阻下,他回到车厢后端。间隔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当车辆行至南安霞美杏埔村杏埔街道路段时,他不顾车上乘客和行人、过往车辆等公共安全,行至驾驶室旁在车辆正常行驶的状态下,突然将公交车钥匙拔走,致使公交车失控,险些撞到行人及路边的电线杆。随后,林某鑫被民警带至霞美派出所进行审讯。

经审讯,林某鑫对自己抢拔公交车钥匙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林某鑫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南安市公安局办理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泉州公交公司方面表示,希望广大乘客和驾驶员共同维护车厢文明秩序,控制好情绪,以保证全车人的安全。

链 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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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观看公交监控视频

泉州部署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

26日,继全省会议之后,泉州召开视频会议,通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部署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景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认清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发展和安全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要紧盯重点,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督导,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并整改;要紧抓“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强化分析研判,提前做好疫情防控、旅游安全及应急预案等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妥善处置突发安全事故;要紧盯水上交通和渔业安全整治和防范,加快渔船标准化提升;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做好高火险时段和高风险区域的前置驻防;要抓实防备汛工作,做好预警能力提升、防汛物资储备、应急预案修订、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值班值守。

会议还要求,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推动标准化提升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宣传警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市复工复产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泉州晚报记者 林铭珊)

泉州交警持续整治酒驾 仅6天就查处196起

泉州交警持续整治酒驾 仅6天就查处196起

女子醉驾肇事后弃车逃逸,最终还是难逃法网。

“喝酒不开车,醉驾要入刑。”这一警示标语耳熟能详,但仍有不少驾驶员以身试法。这不,近段时间我市各地交警部门在持续开展的酒驾整治行动中,就查处了多起典型案例。

□记者 黄枫 黄祖祥 张晓明 通讯员 庄小强 戴吉成陈凌波 林依馨 文/图

连撞三车后逃逸 女子醉驾被刑拘

11月3日21时许,南安市公安局洪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停放在洪濑旧桥头酒楼门前的轿车被撞。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停放在酒楼门前的2辆轿车有不同程度被撞损坏。勘察事故现场后,民警在距事故现场50米处一个交叉路上发现1辆红色轿车,右侧有刮擦痕迹,车上没人。民警经调取现场监控发现,该轿车在酒楼门前撞车后,在江滨路与洪濑街交叉路口又撞上1辆电动车,之后,一名穿红色短袖T恤女子下车往洪濑街方向步行离开。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民警在洪濑街找到该女子。经现场呼气测试,女子酒精含量为13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场将该女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并连夜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抽取血样检测,乙醇浓度为137.71mg/100ml。

经查,女子姓潘,1990年生,南安乐峰镇人。当天晚上8时许,潘某应朋友邀请到洪濑镇一烧烤摊喝酒。其间,她喝了2瓶啤酒。当晚9时许,她驾驶红色轿车经洪濑旧桥头准备回家,因酒精发作,撞上停放在一家酒楼门前的两辆轿车,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撞车后,她继续驾车行驶到江滨路与洪濑街交叉路口,又撞上1辆往旧大桥头方向行驶的电动车。她与车主协商后,弃车往洪濑街方向行走。来到一家照相馆门口时,她被民警抓获。

目前,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

酒驾先后被查 姑侄现场“相认”

11月15日,在晋江紫帽镇,一对姑侄一起参加家庭聚餐,饮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途中先后被交警查获。

当晚10时许,晋江紫帽交警中队与紫帽派出所联勤联动,在国道324线紫帽镇园坂村路段设卡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在对一部小型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孙某浑身酒味。经检查,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仅隔7分钟,民警在检查另一部小型面包车时,发现驾驶员孙某某(女)也是酒后驾驶,她的酒精检查结果为40mg/100ml。令人惊讶的是,在现场,这两人竟然“相认”了。原来他们是姑侄关系,一起去清濛参加家庭聚餐喝了酒,结束后两人分别驾车回紫帽,谁知在途中一同被查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孙某因醉酒后驾车,持有的B2驾驶证将被吊销,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孙某某因酒后驾车被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

前一晚喝酒 次日下午仍查出酒驾

11月15日下午,丰泽交警动车站中队在泉州火车站二楼出站方向开展查缉布控。4时20分,一辆白色小车经过卡点时被民警拦下检查。经查,车主唐某在今年4月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处,驾驶证已被依法扣留,唐某的行为已构成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对唐某进行询问时,民警闻到他身上飘散出一股酒气。经呼气测试,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据唐某交代,前一晚,他与朋友一起喝酒,到第二天认为酒意已经消退了便驾车到动车站接人,没想到再次被查出酒驾。

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天查处196起 酒驾一律顶格处罚

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近段时间,泉州交警持续整治酒驾,通过在市区、乡镇的主要路口设卡、巡逻等方式开展行动,仅11月1日至6日就查处196起。对查获的酒后驾驶人一律顶格处罚,对二次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人一律予以行政拘留。同时,以整治酒驾为牵引,加大道路交通违法管控力度,严查毒驾、无证驾驶、假牌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

交警提醒,驾驶员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以身试法。而且,隔夜酒也是酒驾。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因人而异,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凡是次日要驾车外出的,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前一天晚上不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