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旬行被越来越多的老人理财老年人会把积蓄拿来做理财,希望养老钱能稳健增值,亏损去银行买理财也成了常见的判全选择。可金融产品五花八门,额赔销售环节的旬行被嫩草嫩91草嫩嫩草不规范,往往会让缺乏专业知识的老人理财老年朋友踩坑。当银行工作人员的亏损热情推荐遇上复杂的专业术语,投资者是判全否真正买到了“适合自己的产品”?如果买到了风险不匹配的产品导致亏损,银行该不该赔?额赔

  “稳健型”基金却产生高额亏损,七旬老人将银行诉至法院

  71岁的旬行被王女士去某银行办理业务时,理财经理十分热情地向她推荐了一款中高风险基金产品,老人理财并口头说这款产品风险不大,亏损收益很稳健,判全让王女士放宽心。额赔福彩3d字谜总汇但这位理财经理其实清楚知晓王女士之前在银行柜台做过风险测评,结果是“稳健型”,按照规定,根本不符合这款中高风险基金的购买条件。

  为能让王女士顺利购买这款产品,理财经理指导她第二天重新做一次风险测评,还教她修改了家庭年收入、投资知识、风险承受能力等核心问题的答案,就这样,王女士的测评结果从原本的“稳健型”变成了“成长型”,刚好和这款中高风险基金的等级匹配上。

  之后,在理财经理的搞基指导下,王女士通过手机银行一次性支出200万元买下这款基金。这次购买操作,并不是在银行的营业网点里完成,而是在银行网点附近的一家餐厅里进行。

  让王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等到持有近两年半要赎回基金时,她才发现本金亏损高达85万余元,损失比例达43%。这与理财经理一开始说的“稳健”“风险不大”相去甚远。王女士认为,银行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未履行“适当性义务”,遂将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全部损失。午夜电影网

  庭审中,银行称王女士购买基金前的最新风险测评结果为成长型,与产品的中高风险等级匹配,且王女士是通过手机银行自主购买,银行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亏损应由其自行承担。

  法院认定银行违反“适当性义务”

  法院受理这起案件后,对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进行了细致的核查,重点围绕风险测评的真实性、销售过程的合规性,以及银行是否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展开审理,最终查清银行在销售过程中的多处违规行为。

  法院查明,王女士在购买基金的furry前一天已在银行柜面做风险测评,结果为“稳健型”。但在第二天,其通过手机银行做的测评结果却变成了“成长型”,两份测评问卷的答案在部分核心问题上存在巨大差异。结合王女士的年龄、职业背景、录音证据及其他证据材料,法院认定,第二次测评结果不能代表王女士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以第一次测评结果“稳健型”为准。

  此外,虽然购买是通过手机银行完成,但整个过程是在理财经理的现场陪同下,在银行网点之外的地点进行的。根据相关规定,银行人员在营业场所内销售产品,必须在销售专区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即“双录”)。而本案中,理财经理将王女士引导至网点附近的餐厅通过手机银行购买基金,未进行“双录”,操作违规。

  综合以上两点,法院认为,银行将一款中高风险的基金产品销售给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的老年投资者,且未能证明其已向王女士完整履行了告知说明义务,也未对基金的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这违反了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的“适当性义务”,存在明显过错。

  综上,法院认为银行的过错行为与王女士的投资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银行赔偿王女士本金损失85万余元。

  老年人理财避坑“三原则”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本案聚焦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的履行,既明确了金融机构的经营合规底线,也为广大金融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投资者的理财行为提了醒,兼具法理指引与实操警示。

  法官表示,“适当性义务”是金融机构的法定责任。金融机构销售金融产品时,必须严格履行“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合理推荐”三大核心义务,通过科学测评准确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将匹配的产品推荐给合适的投资者,尤其对老年投资者等特殊群体,应承担更高标准的告知和审慎义务,不得诱导、指导投资者篡改风险测评结果,更不得违规开展销售操作。

  如果金融机构在产品销售阶段违反“适当性义务”,导致投资者因信任机构而购买不匹配产品产生损失的,属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缔约过失行为,需依法赔偿投资者的实际损失;投资者因自身故意虚假填报测评、忽视风险提示导致的亏损,由其自行承担。

  法官提示,老年投资者理财需守住三大原则:一是如实填写风险测评,根据自身年龄、收入、投资经验等真实情况独立完成测评,切勿为购买产品虚假填报;二是坚持合规渠道购买,务必在银行销售专区办理理财业务,留意“双录”流程,对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及时留存微信聊天、录音等证据;三是拒绝盲目跟风投资,对看不懂的产品说明书、基金合同,可让家属协助查看或要求银行人员通俗解释,核实产品风险等级后再决策,切勿轻信口头宣传草率签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八条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向投资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并根据投资人的风险承担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根据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特性评估其对金融消费者的适合度,合理划分金融产品和服务风险等级以及金融消费者风险承受等级,将合适的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提供给适当的金融消费者。

永春:高三学长患病 高二学弟义卖画作筹钱

永春:高三学长患病 高二学弟义卖画作筹钱

爱好画画的郑鑫淇

“没想到这么快就卖出去了,这些钱对学长治病来说是杯水车薪,但我感到特别有意义。”这段时间,永春侨中高二学生郑鑫淇忙着义卖自己的画作。爱心人士闻讯积极参与,短短几天时间,就卖出36张画,筹集到1633元,这些钱全部捐给了永春一中高三学生阿强。

“我看到朋友圈里有很多老师、同学转发阿强的求助信息和永春一中团委会的倡议书。”在此之前,郑鑫淇并不认识阿强,从求助信息中,他了解到阿强的病情,并为之揪心。

今年3月中旬,永春一中高三学生阿强在家备战高考时,身体突然感到不适,经医生检查诊断为亚急性肝衰竭中期。后来转院到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由于病情危重被送进ICU。医院曾下发了两张病危通知书。医生建议进行肝移植手术,预估费用需要150万元左右。高昂的费用让阿强一家陷入了困境,家中积蓄已消耗殆尽,并向亲朋举债近十万元。

“面临高考,学长遭此厄运,我很心痛,一直想着怎么帮他。前几天,看着以前的画,突然想到画家义卖的新闻,我也决定试试。”郑鑫淇说,他自幼喜欢画画,读高中以来,画了很多人物肖像及风景画。每次画完,他都会把满意的作品收藏起来。

永春:高三学长患病 高二学弟义卖画作筹钱

义卖的作品

“我担心画卖不出去,毕竟自己只是初学者,没有收藏价值,便将此想法和父母、老师沟通了一下,没想到到他们都很支持,老师还出高价第一个买了画。”郑鑫淇很感激教他美术的刘老师。刘老师还在朋友圈里转发义卖信息,吸引更多人前来参与。

“他们买画,并不在意画的质量,而是支持我用另一种方式为阿强献爱心。”郑鑫淇介绍,他把这些义卖款交给了阿强的班主任,请他帮忙转交给阿强的家人。他希望大家的爱心及祝福,能够帮助阿强早日康复。(记者陈明华 通讯员叶国强 陈森淼 文/图)

3月至6月泉州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翻番

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

本报讯 (记者陈林森)来自市发改委的消息,根据统计,今年3月泉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中,食品类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11.5%,已超过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临界点。全市已统一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近日,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发放3月份全市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下达了市级财政承担的补贴资金。

此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分两类人员。第一类为全市今年3月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以及阶段性纳入保障范围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第二类为全市今年3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阶段性纳入保障范围的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

根据通知要求,2020年3月至6月,全市将以现行联动机制测算的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经测算,提高后,第一类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89元/人月,补贴资金总额为1028.82万元,其中市级承担30%计308.72万元、县级承担70%计720.10万元;第二类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156元/人月,补贴资金总额为47.60万元。此次价格临时补贴预计将惠及11.8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