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年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人玩在水上乐园摔倒,儿童酒店该不该赔偿?水上设施受伤
基本案情
2025年7月12日,周女士带孩子前往郑州市上街区某温泉酒店水上乐园游玩。厘清当晚八时许,责任靠逼的周女士在体验园内水滑梯时不慎跌倒,达成调解随即出现左上臂肿痛症状,成年被送至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检查救治。人玩
经诊断,儿童周女士系左肱骨干粉碎性骨折,水上设施受伤住院治疗17天,厘清共计花费医药费1.5万余元。责任事故发生后,达成调解周女士与涉事温泉酒店就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成年始终不能达成一致。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周女士向上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酒店及酒店投保公众责任保险的汗汗漫画你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争议焦点:场所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原告周女士:酒店未尽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全责
周女士认为,涉事水上乐园作为经营性游乐场所,某温泉酒店作为场地经营管理者,理应保障入园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案涉水滑梯游乐区域既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也未配备专职安全巡查、防护人员,未依法履行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导致自己意外摔伤的主要原因,因此要求酒店对自己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温泉酒店辩称:已尽安全义务,事故系原告自身过错导致
酒店表示,案涉游乐区域属于儿童专属水上乐园,设施设计、规格均仅适配儿童游玩,不具备成人游玩条件。周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91n免费处理应具备基本的安全认知,明知在水滑梯内站立行走存在极大安全风险,仍违规操作,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同时,酒店已在游乐设施入口处张贴安全告知标语,明确禁止在滑梯内站立行走,现场也配备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安全提示与游玩引导,已在合理限度内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任何赔付责任。
被告保险公司辩称:投保人无责,则无需承担保险赔付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其承担保险赔付责任的前提是投保酒店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案中事故发生的核心原因是周女士违规进入儿童游乐设施、未遵守安全游玩规则、在滑梯内站立行走操作不当所致,且酒店已尽到安全提醒和保障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黄页88官网因此保险公司亦无需承担替代赔付责任。
裁判结果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各持己见,争议分歧较大,法官结合全案查明事实,组织双方背对背多轮调解,同时向各方释明法律责任,明确告知周女士,儿童游乐设施成年人本不应在上面游玩,其作为成年人理应知晓在水上滑梯上站立行走存在滑倒受伤的可能,对本次事故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向温泉酒店释明,周女士作为家长陪同孩子一起游玩水上设施也属常见情况,且酒店方并未标识成人不能游玩。经查看现场监控,事发时现场无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障,事发后也未及时采取施救措施。酒店作为经营性公共场所的小 伸进 在线观看经营者、管理人,对消费者依法负有人身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对周女士损失应承担部分责任。对于保险公司而言,现投保人投保的保险情况发生,其理应按照承保的公众责任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最终,周女士同意由保险公司一次性向其支付2.5万元解决本案纠纷,各方就本次事故再无其他纠纷。
法官说法
夏季来临,许多人喜欢到水上乐园游玩,但水上滑梯等水上娱乐项目本身存在滑倒、磕碰风险,作为消费者外出游玩、参与娱乐活动时,一定要强化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认真阅读游玩安全规则,不冒险、不违规、不嬉戏追逐、杜绝奔跑、逆行、站立、嬉戏打闹,对自身安全负责,尽到合理的安全审慎注意义务,应当充分预判环境风险、规范自身游玩动作、量力而行,时刻对自身人身安全尽到首要注意责任,避免因疏忽大意、危险游玩行为导致意外受伤,同时如果在意外遭受人身损害后,应当依法维权,要第一时间固定现场证据、留存好全部诊疗病历、医疗费票据、误工损失凭证等材料,合理合法主张自身各项损失,同时也要客观看待事故成因,合理划分责任,秉持诚信、理性的态度参与纠纷处理与诉讼全过程。
对于各类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来说,要严格落实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在日常经营中,必须配备专业、在岗值守的安全巡查与救护人员,在湿滑等危险区域设置醒目、清晰、易懂的安全警示标识、游玩指引和风险提示,定期对游乐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及时排查地面湿滑、设施老化、防护缺失等各类安全隐患。同时要健全事前风险预防与事后化解机制,足额投保公众责任类保险,提前分散经营风险,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主动救助伤者、安抚沟通、积极协商赔付,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避免矛盾激化升级、涉诉涉访,在合法合规经营的同时,守护好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底线。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保险的核心功能在于风险分担、损失填补与纠纷化解,公众责任保险就是为经营场所的经营风险提供兜底保障、为受害方搭建便捷赔付通道,在今后同类案件处理中,希望保险公司能够进一步主动承担保险赔付责任,优化理赔对接流程,积极参与法院多元调解工作,高效、稳妥化解涉保险侵权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充分发挥保险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的社会价值,实现保障民生、服务大局的作用。
泉州市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昨日,泉州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泉州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情况。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泉州市创造性地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延伸拓展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社会做好事”三大实践载体,切实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和企业期盼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截至目前,全市共策划生成11329个实践项目清单,现已完成9251个。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方面,泉州市聚焦教育、卫生、文化、旅游服务等民生领域,策划生成68个年度重点项目,截至9月底累计完成投资102.7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88.39%。其中,教育医疗领域,泉州市策划实施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医疗资源扩容、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学位等项目22个,引进清华附中、首都师大、上海六院等高端资源;基础设施方面,泉州市策划实施19个“聚城畅通”项目,年底前各县(市、区)打通3条以上“断头路”,泉州湾跨海大桥实行降价惠民通行;居住环境方面,同步铺开32个片区更新,实施城乡品质提升项目878个。
在“我为企业解难题”方面,泉州市深入开展“进千企、走千商、访千才”活动,走访企业、客商、人才近8000家(次/人),基本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现场解读惠企政策、协调困难问题超3000件;围绕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瓶颈,对民营企业进行“九奖八补七服务”;开展营商环境“1+17”优化提升行动,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年”,部署年度攻坚任务127项,组织营商环境作风治理“百日攻坚”;总结推广台商区惠企资金“掌上申领”做法,市里集中发布16个部门、171项奖补政策,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管理,年底前实现市县两级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全覆盖。
在“我为社会做好事”方面,泉州深入开展志愿服务集中行动,设立党员先锋岗、责任区1923个,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伍1380支,推动全市党员作出公开承诺22万项,创新推出在职党员“回家日”制度,今年以来全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000多场(次)。(泉州晚报记者 吴宗宝)
泉州治理“餐桌污染”专项检查全面合格
据泉州市发改委信息,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泉州市发改委于7月下旬至8月上旬组织开展了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专项检查,检查显示,各检查批次均全面合格。
泉州市发改委共检查销售企业、军供网点和粮油加工企业11家,石狮市金源粮油、石狮市文彬粮油等两家企业受检。检查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19批次,代表数量103.3吨,合格19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其中:销售企业检查8批次,代表数量11.3吨,合格8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军供网点检查2批次,代表数量3吨,合格2批次,批次合格率100%;粮油加工企业检查9批次,代表数量89吨,合格9批次,批次合格率100%。
本次专项检查,各粮油加工、批发、储存和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军粮供应站以及放心粮油经销店经营的成品粮油、粮油副食品均按国家食品安全指标标准安排生产和销售,没有发现假冒的“放心粮油”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指标标准的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的现象,销售的商品生产日期、生产厂址齐全,厂容店貌整洁卫生,产品摆放有序。泉州市发改委和石狮市、泉港区粮储行政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深入石狮市金源粮油经营部、石狮市文彬粮油经营部、泉州市泉港区禾盛粮油店等企业现场检查粮油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工作,重点检查粮油库存、粮源调度、粮食进货索证索票情况、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内容,市粮油质量监测站按规范组织质量抽检。经现场检查了解,企业加工生产秩序井然,投放市场粮油数量充足、价格平稳。(记者 杨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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