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获强援 三项目得到中央资金支持
“这真是一场及时雨,帮我们企业节省了一大笔钱。感谢国家在企业污染治理方面的资金支持!”九牧厨卫环境安全管理部负责人感慨道。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成效,近日,泉州市对泉州新华福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企业下达了1244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别用于支持三家企业的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升改造、窑炉废气脱硫、料场综合升级改造等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据悉,自2019年中央设立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以来,泉州市累计发放补助6468万元,支持企业大气污染治理项目27个。
生态环境部门提醒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的项目以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类型为重点,扬尘治理、企业达标排放改造、“三同时”项目、LDAR项目(泄漏检测与修复)、老旧车船淘汰、新能源车辆购置、油品升级、科研项目,以及汽修、餐饮、装饰等非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不得作为申报项目。项目审核前三年受过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申报。
每个项目应提供发改或工信部门关于该项目的批复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成熟度证明、《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已完成或已投入全部资金的项目不得申报,申请的中央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金额的30%。(泉州晚报记者 谢曦 通讯员 刘宇蓝)
泉州市曝光2018年查处的10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原标题:泉州市曝光2018年查处的10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将被通报的用人单位评价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C级,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对发生支付工资违法犯罪行为的用人单位或自然人,评价为工资支付行为严重失信
泉州网1月18日讯 (记者林书修 通讯员王晓曼)为加大对用人单位(或自然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诚信约束机制,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泉州市人社局通报2018年查处的10起用人单位(或自然人)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
这10起案件分别为:泉州铂金酒店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018年8月期间违法使用1名童工;晋江市青阳米加兰婚纱摄影店拖欠20多名劳动者2018年4月—7月份工资;晋江市李水樟PU加工车间拖欠16名工人2018年3月—6月份工资;石狮市凯门鳄服饰有限公司拖欠45名劳动者2018年3月—8月份工资;泉州闽黔鞋业有限公司拖欠21名劳动者2018年6月—8月份工资;晋江勇冠服饰有限公司拖欠9名工人2018年3月—9月份工资;福建强盛工艺品厂拖欠37名劳动者2017年7月—2018年1月份工资;泉州市洛江华盛针织有限公司拖欠16名劳动者2016年2月—2017年10月份工资;安溪县城厢金莎酒吧于2017年10月—12月期间违法使用2名未成年工;福建神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拖欠35名劳动者2017年10月—2018年7月份工资。
按照相关规定,将被通报的用人单位评价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C级,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对发生支付工资违法犯罪行为的用人单位或自然人,评价为工资支付行为严重失信,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控对象,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欠薪失信联合惩戒。
相关新闻 (共 6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