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起 泉州K701路公交调整路线
原标题:1月8日起 泉州K701路公交调整路线
海峡网1月3日讯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尤炜)1月8日起,泉州公交将K701路“泉州万祥车站-惠安汽车站”调整为“泉州万祥车站-惠安客运南站”,线路调整后不再途经324国道复线(惠诚包袋、崇武路口)、324国道(东门车头)、惠安汽车站,增加途经324国道(东风村、站前路口、大红埔、中总商住区)、惠安客运南站等路段。
往:泉州万祥车站-南环路(国防教育中心)-泉州大桥-宝洲路(宝洲街西段、东南医院)-刺桐路(丰泽交警大队、丰泽街口、线务局)-东湖街(圣墓)-城华路(仕公岭、火车东站、华侨大学、洛江交警大队、洛阳三角牌)-324国道(华光学院、白沙路口、下曾〈森美〉、杏田路口、溪西〈下星〉、溪东、廖厝前、东风村、站前路口、大红埔、中总商住区)-惠安客运南站。
返:惠安客运南站-324国道(中总商住区、大红埔、站前路口、东风村、惠安二中、溪东、溪西〈下星〉、杏田路口、下曾〈森美〉、白沙路口、华光学院)-城华路(洛阳三角牌、琯头、华侨大学、火车东站、仕公岭)-东湖街(圣墓)-刺桐路(人才大厦、刺桐公园、正骨医院)-宝洲路(宝洲街西段、东南医院)-泉州大桥—南环路(国防教育中心)-泉州万祥车站。
调整后,万祥汽车站首班06:30、末班19:00;惠安客运南站:首班06:30、末班19:00。该线路全程票价6元/人,泉州万祥车站至华侨大学:2元/人;华侨大学至杏田路口:2元/人;杏田路口至惠安客运南站:2元/人;跨段累计计价。
德化一离婚男子将婚生子带往外省逃避执行 因拒执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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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子因拒执罪获刑
海峡网10月25日讯(东南早报记者陈祥木)在法院经审理作出生效判决后,被执行人许某竟将婚生子带往外省逃避执行,结果因犯“拒执罪”,日前被德化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2011年10月12日,被告人许某(男)与林某登记结婚,后因感情不和,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小许由林某负责抚养等内容,并于2016年11月15日离婚。2017年7月,林某向德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有效,由其抚养小许,由许某支付抚养费。
德化法院受理后,判决小许由林某抚养,直至小许年满18周岁止,被告人许某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被告人许某收到民事判决后,既未提起上诉,也未履行判决内容,判决于同年10月9日生效。
2017年11月29日,林某向德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德化法院通过书面、电话、短信等方式督促被告人许某履行上述判决内容,被告人许某仍拒不将小许交由林某抚养。2018年3月间,被告人许某到陕西省西安市务工,遂将小许带到西安,致使本案判决无法执行。
2018年5月11日,被告人许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自行到约定地点接受处理,并在归案后将小许交给林某抚养。
日前,德化法院开庭审理许某“拒绝执行法院判决”一案。德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自首,且归案后履行了将婚生子交给申请执行人抚养的义务,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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