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就业困难人员 申领社保补贴将更便捷
原标题: 泉州就业困难人员 申领社保补贴将更便捷
(记者吴宗宝)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简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办事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放管服”带来的便捷。
在泉州范围内灵活就业窗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我省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具体对象包括“4050”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等9类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一定年限,方可享受对应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不高于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三年。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后,可向参保属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经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和人社局复核后,按就业补助资金拨付流程办理。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以往不同,今后灵活就业人员再次申领社保补贴时,原则上不再提供一次申领时已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同时,取消泉州灵活就业认定程序,以灵活人员身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视同为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提高社保补贴办事效率。下阶段泉州还将充分发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等现有资源,积极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提供更高质量的便民服务,让就业困难人员少跑腿。
泉州开展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专项监督活动
聚焦老旧小区、住宅小区、商务楼宇开展专项监督
提升物业服务要打“持久战”
记者近日从市住建局获悉,今年6月至12月,泉州市开展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专项监督活动,推动解决老旧小区改后失管、住宅小区及商务楼宇物业管理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针对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全市物业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监督事项涵盖以下内容:监督老旧小区落实《泉州市老旧小区和老旧街(片、社)区改造行动方案》《2022年泉州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方案》,补齐老旧小区改后管理工作短板,推动失管老旧小区落实基础物业管理,鼓励统一将若干个老旧小区捆绑打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监督住宅小区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合同履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公开、设施设备养护、卫生保洁、安全监管、违建报告等,整治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物业住宅小区项目;监督街道(乡镇)、社区(村)参与商务楼宇物业管理区域划分、业委会成立等的纠纷调处情况,整治管理服务和收费严重质价不符等问题突出的物业商务楼宇项目。
市住建局将联合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检查,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试点项目工作推进情况,随机抽取县(市、区)老旧小区、物业住宅小区、物业商务楼宇项目核查县级自查情况。对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由住建部门通过约谈项目负责人、对违法事项立案等方式督促整改。对专项活动推诿扯皮、走过场、推动老旧小区管理滞后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由住建部门报请市纪委监委约谈或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履行责任。(泉州晚报记者 谢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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