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提高参保工伤职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记者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获悉,泉州对参保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项定期待遇进行统一调整提高。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待遇(不含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待遇资格的工伤人员,以及取得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资格的人员,从2021年1月起开始执行。调整标准如下: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标准为:一级伤残增加244元、二级伤残增加230元、三级伤残增加217元、四级伤残增加207元。根据以上定额调整后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如其伤残津贴仍低于2757元/月的,按照2757元/月的标准予以发放。

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00元。

生活护理费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按照工伤人员护理依赖程度,月调整标准如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200元,增加后低于3795元/月的,按照3795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60元,增加后低于3036元/月的,按照3036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20元,增加后低于2277元/月的,按照2277元/月的标准发放。

此外,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并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五至六级工伤职工,其伤残津贴调整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参照通知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调整办法。(泉州晚报记者 吴宗宝 通讯员 李晴虹)

2022年泉州安排市重点项目820个 总投资12038.8亿元

近日,泉州市召开“强产业、兴城市”媒体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22年,泉州安排市重点项目820个,总投资12038.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45.1亿元,同比增长16.3%。

820个项目中,交通项目54个、能源项目22个、农林水利项目15个、社会事业项目101个、城乡建设与生态环保项目146个、服务业项目156个、制造业项目326个。1—4月,820个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32.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34.3%,高于序时1个百分点。其中,632个在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19.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35.7%,高于序时2.4个百分点。

根据“项目攻坚2022”总体安排,泉州市将聚焦产业发展招项目、城市建设谋项目、民生生态争项目,推动各级各部门强化要素保障、攻坚难题破解、夯实经济增长基础,全年在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700亿元以上。同时,围绕加强项目统筹策划、狠抓招商项目落地、逐月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力促一批项目建成投用、协同强化要素保障等5个方面,下达策划生成项目1000个以上、招商签约项目2000个以上,其中20亿元以上项目100个以上。(福建日报记者 黄琼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