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已达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退休因事故发生时受害人王某已62岁,年龄能否侵权人赵某称其误工费不应支持。遭遇主张那么,交通已满60岁人员主张误工费,事故黄色视频软件下载视频网站能否支持?误工 

案情回顾

2024年11月5日,赵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已达在莲花县某乡村路段掉头时,退休不慎与后方直行而来的年龄能否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刮碰,造成王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遭遇主张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交通赵某负本次事故的事故快播在线下载全部责任,王某不负事故责任。误工双方因赔偿事项协商不成,已达王某诉至莲花县法院,要求赵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000余元。 

法院审理 

法院受理后,九1免费下载经查明,王某于2024年1月起,在莲花县工业园某公司从事园林绿化工作,事故发生后,因受伤治疗,于2024年12月底继续回到公司上班。911兴情高清版根据王某提供的劳动合同以及工资流水可以看出,王某每月工资1800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误工费能否获得支持,关键在于能否证明因事故导致的“实际劳动收入减少”。该案中的www 91王某虽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根据其提供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材料可以证明其事故发生前仍然具备劳动能力且存在劳动收入,因本次事故受伤治疗导致收入减少,而误工费赔偿的法定基础是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导致实际劳动收入的减少。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王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方面的诉求。 

法官说法 

法律支持受害人主张误工费,主要在于弥补其因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劳动收入减损。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存在劳动收入损失的一方,必须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加以证明,这包括证明事故前存在该劳动收入、收入的具体水平以及该收入因本次事故导致的误工而实际减少。对于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误工损失的诉求,需根据受害人是否具备劳动能力以及实际收入是否减少等方面来考量,并非“一刀切”不予支持。

晋江南岸生态公园10月基本完工 集休闲、运动和保护为一体

原标题:晋江南岸生态公园10月基本完工 集休闲、运动和保护为一体

目前,晋江南岸生态公园1公里示范段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栈道、桥梁的建设。

海峡网4月15日讯(泉州网记者 许雅玲 文/图)绿地、水系、花海、榕树……昨日,记者来到建设中的晋江南岸生态公园,“自然、生态、野趣”的气息扑面而来。目前,晋江南岸生态公园1公里示范段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栈道、桥梁的建设。整个公园预计10月底基本完工。

晋江南岸生态公园10月基本完工 集休闲、运动和保护为一体

晋江南岸生态公园效果图

晋江南岸生态公园10月基本完工 集休闲、运动和保护为一体

晋江南岸生态公园示范段绿树成荫,吸引市民前来散步。

项目主体 “一带三片”串起滨江美景

晋江南岸生态公园东起泉州晋江大桥,西至顺济新桥,沿着晋江南岸依次经过田安大桥、刺桐大桥、泉州晋江大桥,全长约6.6公里,面积约128万平方米。其中,晋江南岸生态公园示范段长约1公里、面积约40万平方米,位于顺济旱闸至田安大桥之间。

项目设计为“一带三片”。 “一带”为沿江风光带,“三片”为以打造活动休闲场地为主的律动活力区、以营造闲逸漫步舒适为主的悦彩风尚区、以体现还原生态环境为主的纯真野趣区。

现场走访 原生态“竹林岛”景观呈现

沿着透水混凝土的园路,缓步于晋江南岸生态公园示范段,成片的绿地透露出公园的“底色”。绿地上,几棵大榕树蓬勃生长着,充满绿意的巨大树冠舒展身姿。据该项目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园保留了大部分原有的生态植物,其中大榕树就有二十多棵,绿化覆盖率超过了90%。

步移景换间,园区水系映入眼帘,水边的芦苇荡、狼尾草散发着生态的气息,水中的杉林岛、竹林岛成为水系景观的一大亮点。记者看到栈道已经完成地基建设,工人们正在紧锣密鼓进行栈道上部分的钢筋制作。“栈道将连接水中的杉林岛、竹林岛和主园路,到时候游客可以通过栈道亲近小岛。”该负责人介绍,这两种小岛各有特色,三座杉林岛在春秋两季叶片会有不同的变化,春季嫩绿、秋季橘红,具有极强的观赏性;竹林岛保留了原有的约2.3万平方米的竹林,经过微地形的梳理变成了眼前的竹林岛。

建设进展 示范段完成约30万平方米绿化种植

目前,晋江南岸生态公园示范段已完成地形整理、停车场修建、约4公里园路浇筑及约30万平方米绿化种植。

公园项目正在同步进行工程二三标(田安大桥至泉州晋江大桥段)的建设。现在已经完成这部分的水系梳理、园路基础、地形修整及约50万平方米乔灌木种植。预计7月完成该项目整体绿化形象进度,10月基本完工,届时将成为集休闲、运动和保护为一体的滨江公园。

喝酒喝到“断片” 南安一司机等红绿灯时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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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凌晨0时,霞美滨江大道八尺岭红绿灯,一辆小货车停在马路中央,司机在车里呼呼大睡。路过司机看到这一幕,担心小货车司机发生意外,于是报警求助。

­ 霞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敲了车窗好一会,才把司机洪某雄(31岁,溪美人,男)叫醒。当洪某雄下车时,民警闻到他身上有一股很浓的酒味。随后,民警将洪某雄送到泉州东南医院进行了血液酒精测试,结果为154.7mg/100ml,属于醉驾。

­ 昨日中午,醒酒后的洪某雄才想起来,他是20日晚上10时许在霞美长福村朋友家喝酒的,接近次日凌晨才离开。原本,他开着小货车是要回自己的租房,没想到车子开到滨江大道八尺岭红绿灯时,因酒精上头就在车上睡着了。

­ 据民警介绍,洪某雄在2013年就因为危险驾驶被吊销驾驶证,还被南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个月。如今他属于无证驾驶,而且还醉驾。

­ 昨日,洪某雄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记者 陈江涛 通讯员 林绍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