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央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升工业和信息化部、拟货公安部、币监市场监管总局、管政88午夜理论不卡金融监管总局、央行中国证监会、等部国家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门升通知》。

近期,拟货虚拟货币、币监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管政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央行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等部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门升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规定,经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达成一致,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免费明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二)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通证)或者具有代币(通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蘑菇视频91污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三)部门协同联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并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中国证监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并与中央网信办、蜜桃5水蜜桃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统筹指导各地区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四)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具体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以及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与网信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动配合,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并与中央部门相关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强化风险监测、防范与处置

(五)加强风险监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黑料吃瓜网在线观看国家外汇局和网信等部门持续完善监测技术手段和系统支撑,加强跨部门数据综合研判和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及时掌握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活动风险态势。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以及网信、公安等部门做好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高效、精准识别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活动,及时共享风险信息,完善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六)强化对金融、中介、技术等服务机构的管理。金融机构(含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发行和销售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不得将虚拟货币及相关金融产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并加强风险监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金融机构(含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以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托管、清算结算等服务。有关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以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中介、技术等服务。

(七)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电信主管和公安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和处置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含小程序)以及公众账号等。

(八)加强经营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稳定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九)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管控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持续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范围的“挖矿”整治工作负总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要求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全面梳理排查并关停存量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新增“挖矿”项目,严禁“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提供“矿机”销售等各类服务。

(十)严厉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发现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以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诈骗、洗钱、非法经营、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以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等为噱头开展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倡导和督促会员单位抵制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对违反监管政策和行业自律规则的会员单位,依照有关自律管理规定予以惩戒。依托各类行业基础设施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

四、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实行严格监管

(十三)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十四)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或者以境内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以下统称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具有股权性质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应按照“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对于境内主体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的其他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由中国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监管。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上述业务。

(十五)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要依法稳慎,配备专业人员及系统,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严格落实客户准入、适当性管理、反洗钱等要求,并纳入境内金融机构的合规风控管理体系。为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或者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合规内控制度,强化业务和风险管控,将有关业务开展情况向相关管理部门报批或报备。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风险,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七)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地区及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等传播渠道,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宣传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六、法律责任

(十八)违反本通知规定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以及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明知或应知境外主体非法向境内提供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仍为其提供协助的境内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同时废止。

追觅在美国硅谷举办全球首个人车家生态发布会周

追觅科技将于2026年4月底在美国硅谷举办全球首个“人车家”智能生态发布会周,展示数十项创新产品与百余项技术,并联合全球顶尖科学家论坛,共同定义未来十年科技发展新方向。

PChome消息,美国硅谷即将迎来一场定义未来十年科技发展的重磅事件。全球高端科技品牌追觅科技将于美国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30日,在硅谷召开以“DREAME NEXT”为主题的全球发布会。这将是全球范围内首个由科技企业打造的、聚焦“人车家”智能生态的专属发布会周。届时,追觅将通过多场发布与展示,系统化地呈现涵盖智能汽车、智能家电、个人终端及个人护理四大品类的数十项创新产品与百余项首创技术,并邀请多位全球顶尖科学家出席系列论坛,共同探索智能科技的新时代。

此次DREAME NEXT追觅硅谷发布会立足全球科创前沿高地,旨在锚定未来十年科技发展方向,是追觅深化全球化战略的核心里程碑。PChome获悉,整个发布会将由“Drive Next”、“Living Next”、“Connect Next”、“Self Next”及“Humanity Next”五大部分组成,其核心主题将贯穿技术发布、新品亮相、行业论坛与跨界交流全程。追觅旨在以技术平台为核心驱动力,深度融合前沿科技与多元场景,从而实现对出行方式的重构、居住形态的进化、交互方式的跨越、个体价值的回归,最终系统性地重塑人类未来生活图景,让科技真正服务于人。

在具体发布内容上,追觅将集中展示其构建“人车家”智能生态的具体实践。智能汽车领域,其“星空计划”将在北美亮相搭载专属定制双固体火箭助推系统的新一代产品,以突破性的加速性能改写行业标准。智能家电业务将凭借AI与多项首创技术,打造能够主动感知与个性化适配的全屋智能体验。个人终端将以高端手机为核心,突破影像与系统架构边界,并结合智能戒指等穿戴设备构建完整矩阵。个人护理赛道则通过自研技术重塑标准,以AI赋能精细化健康管理。所有这些业务均基于统一的技术底座,实现了生态内的天然互通与协同。

为时代引航,此次发布会周还将成为思想碰撞的高端平台。追觅科技将举办多场科学家高峰论坛,自动驾驶之父Sebastian Thrun、图灵奖得主David Patterson、著名经济学家Barry Eichengreen、NASA火箭科学家Sylvia Acevedo等国际顶级嘉宾将齐聚现场,围绕AI时代生产力跃迁、人类科技未来走向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度研讨,为科技文明演进标定方向。追觅所构建的“人车家”智能生态,恰好覆盖了论坛所研判的未来十年最具潜力的核心科技领域,体现了技术研发与场景落地的深度融合,彰显了其精准的前瞻布局。追觅表示,将以技术创新为内核,以全球化为路径,持续探索智能科技边界,旨在开启人类下一个十年的全新篇章。


泉州:根据工作要求 遗产点界桩界碑将调整安装

泉州:根据工作要求 遗产点界桩界碑将调整安装

工作人员在清源山核对界桩坐标 (林劲峰 杨惠聪 摄)

本报讯 (记者蔡紫旻 通讯员苏志明)根据“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申遗工作部署要求,泉州市部分遗产点正在进行界桩界碑调整安装工作。

本月初,在属地文物部门配合下,界桩界碑安装工作正式启动。截至18日,清源山老君岩造像、伊斯兰教圣墓、九日山摩崖石刻、真武庙、江口码头和顺济桥遗址等6处遗产点界桩界碑安装已经完成。预计10月上旬,所有遗产点界桩界碑安装将基本完成。

其中,清源山老君岩造像、伊斯兰教圣墓两个申遗点率先完成遗产区、缓冲区界桩界碑的调整和安装。清源山景区资源保护中心风景文物保护科负责人肖一凡介绍,根据申遗要求,清源山老君岩造像、伊斯兰教圣墓两个申遗点的遗产区、缓冲区范围进行调整扩大。遗产区、缓冲区范围变动后,随之而来的是界桩界碑的增加与调整。两处申遗点新增界碑界桩30方,调整位置22方,共计调整安装数量达到52方。清源山管委会规划建设与保护科高级工程师杨惠聪说,启动这项工作后,工作人员与施工队配合,克服山地地形复杂、野外作业交通不便、高温蚊虫叮咬等困难,经过5昼夜连续奋战,于本月11日完成相关工作。

据了解,根据申遗文本和《泉州遗产项目保护规划》,“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新增6处遗产点,遗产区和缓冲区也作了相关调整。为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市文旅局在原先已布设的677个界桩界碑基础上,根据《泉州遗产项目保护规划》进行重新调整布点。调整后,共计设置界桩界碑1245方,其中,新增568方、调整位置304方,另有位置不变373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