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领导检查市公安局及基层法院工作
25日—26日,市领导带队检查市公安局与基层法院工作开展情况。
市领导一行先后调研市反诈中心、市公安局指挥情报中心、鲤城法院海丝巡回法庭、丰泽区法院、丰泽法院东海法庭等单位,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市领导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扛起职责使命,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持续推动我市政法工作在全省走前列。要聚焦社会治安、信息网络领域难点乱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高压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要加大部门和行业间的沟通力度,创新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努力实现源头治理、基层化解;要以高质量司法精心守护自然和文化遗产,不断增强文化遗产保护案件审判的专业性和统一性,全力服务保障泉州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反馈意见整改到位,着力锻造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铁军,为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贡献政法力量。(泉州晚报记者 林铭珊)
泉州市医保局通报六起医保基金监管典型案例
违规套刷食品 药店被发红牌
日前,泉州市医保局通报六起医保基金监管典型案例,分别涉及晋江市泰生大药房有限公司成功分店、泉州市百草源药业有限公司、德化瓷都医院、安溪明仁医院、永春县中医院医保医师颜某、林某等医疗机构和人员,同时查处一起患者冒用他人医保卡违规住院报销案例。
案例1 晋江市泰生大药房有限公司成功分店
经泉州市医保部门调查,发现晋江市泰生大药房有限公司成功分店存在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保费用结算的违规行为,涉及金额827元。
根据规定,处理如下:对该药店发放“红牌”,拒付并收取违约金共计2481元,解除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
案例2 泉州市百草源药业有限公司
经泉州市医保部门调查,发现泉州市百草源药业有限公司为参保人套刷食品(巴西菇),将医保传送明细串换为“百癣夏塔热片”“VitD”,涉及金额231元。
根据规定,处理如下:对该药店发放“红牌”,拒付并收取违约金共计693元,解除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
案例3 德化瓷都医院
经泉州市医保部门调查,发现德化瓷都医院将诊疗项目“电动牵引”串换为“三维快速牵引”进行收费,并违规纳入医保结算,涉及金额45177.20元。
根据规定,处理如下:对该医院发放“警示函”,拒付并收取违约金共计90354.4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4 安溪明仁医院
经泉州市医保部门调查,发现安溪县明仁医院存在“不合理检查、超医保支付限定范围纳入医保结算、多收费、串换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203546.62元。
根据规定,处理如下:对该医院发放“警示函”,拒付并收取违约金共计358497.3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5 永春县中医院医保医师颜某、林某
经泉州市医保部门调查,发现参保人颜某在其丈夫林某死亡后,仍持林某的医保卡分2次到永春县中医院门诊就诊,涉及金额128.92元。两次就诊中,该院医师林某、颜某均未履行人卡核验和家属代配药相关管理规定。
根据规定,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对该医院发放“黄牌”,拒付并收取违约金共计386.76元,责令限期整改,对医保医师颜某、林某予以约谈和警告,并通报永春县总医院;2.对患者颜某给予批评教育等处理。
案例6 患者刘某珠
根据举报,经泉州市医保部门调查,发现患者刘某珠冒用参保人周某兰医保卡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就医并违规报销医疗费用,涉及金额7544.51元。
医保部门处理:1.追回刘某珠违法所得医保基金7544.51元;2.对周某兰、刘某珠的医保卡给予暂停联网结算;3.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因犯罪嫌疑人刘某珠于2020年12月死亡,当地公安部门予以撤案处理。
(记者 许奕梅 通讯员 王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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