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中国泉州国际木偶节将于11月举行

晋江掌中木偶老戏新排演绎经典——让“海丝”与“偶趣”碰撞出火花   

作为第四届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的重要内容之一,第六届中国泉州国际木偶节将于11月举行。拥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被誉为“东方艺术珍品”的南派掌中木偶,将在盛会中献演什么剧目呢?记者从晋江市掌中木偶艺术保护传承中心了解到,该中心正在抓紧新剧目《玉骨鸳鸯扇》的提升工作,准备在木偶节期间向海内外木偶演出团体和专家学者献上一场视听盛宴。

该中心主任陈诗章告诉记者,《玉骨鸳鸯扇》是南派掌中木偶传统戏代表性剧目之一,以剧情曲折、表演技巧丰富见著,在闽南一带常演不衰,早年就被其他剧种所移植演出。《玉骨鸳鸯扇》角色面宽广,涉及文武生、文旦、彩旦、老生、北、杂等诸多行当,不同的表演程式与掌上表演技巧,充分展现南派表演艺术特色。尤其是角色中的数个“小却”(杂角),个个形象鲜活,道白生动诙谐,赋予个性特征的“偶趣”。“目前,我们正在对《玉骨鸳鸯扇》的剧本进行提升,争取排出具有时代特点、适合当代观众欣赏口味的新作品。”

据介绍,最近几届木偶节,该中心都排练新作品献给海内外宾客,第四届木偶节献演的《龙山情缘》诉说了一段闽台情缘,第五届木偶节献演的《玉杯记》复排南派掌中木偶经典剧目之一。而此次复排的传统剧目《玉骨鸳鸯扇》,系根据已故著名南派木偶大师李伯芬先生生前拍摄的影像资料整理本,旨在对年青一代演员进行活态传承,通过退休老艺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手把手传授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对传统艺术的认知感与文化自信。同时,通过复排《玉骨鸳鸯扇》,更好地继承老一辈对各种行当表演程式及掌中表演艺术,特别是该剧文武戏兼容,借此锻炼演员对武打表演的精准技艺与提升唱念道白的功力。“通过复排传统剧《玉骨鸳鸯扇》,推动晋江掌中木偶戏的保护传承工作,逐步形成‘80’‘90’‘00’三批青年传承梯队。”

“我们通过海艺节和木偶节,开拓了艺术的眼界,与其他国家表演团队互动,对提升掌中木偶表演艺术很有帮助。”陈诗章说,该中心最近几年在排练剧目时积极融入“海丝”元素,无论是在题材选择还是表演技巧上,都力争让“海丝”与“偶趣”碰撞出美妙火花,通过海艺节这个国际艺术平台积极推介闽南文化。(记者 许雅玲)

德化:拾荒阿婆卖锤子惹官司 失主称锤子原价1.4万元

原标题: 德化:拾荒阿婆卖锤子惹官司 失主称锤子原价1.4万元

新闻主角:挖掘机师傅林东 拾荒阿婆

剧情简介:近日,因拾荒阿婆把破碎锤收走变卖,挖掘机师傅林东(化名)向德化法院提起诉讼,欲让阿婆赔偿损失。最终,法院驳回林东的诉讼请求。

旧锤子放垃圾桶边 拾荒阿婆将之变卖

日前,阿婆像往常一样走街串巷捡拾废纸皮、易拉罐、装修废材等各种废弃物,在一处小区路口的垃圾桶边发现一个锈迹斑斑的破碎锤。因是器形较大的铁件,阿婆便询问附近的人这是否为他人所有,旁人告知阿婆,如果有人要的东西就不会丢在垃圾桶边上了,应该是没人要的。阿婆便找路人帮忙将破碎锤抬上三轮车运送到一处废品收购站以每斤0.65元的价格变卖,得款280元(重约460斤)。

第二天,林东发现破碎锤不见了,经了解,得知是日常捡拾废品的阿婆收走了,便找阿婆讨要,阿婆告知其破碎锤已变卖,便带着林东一同去了废品收购站。收购站老板则称,该铁件已切割,无法返还。阿婆认为,林东将破碎锤放置在垃圾桶边,模样破旧,无人看顾,也没有任何标志,以常人的认知都会认为是遗弃物,且表示,同意将变卖所得的280元交付与林东。林东则认为,该破碎锤是其于2015年以1.4万元的价格购买,且其只是将破碎锤临时放置于垃圾桶旁,并不必然表明是遗弃物,其坚持认为阿婆的行为涉嫌盗窃罪。

警方认定不构成盗窃 原告坚决表示损失重大

几天后,林东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经过侦查,认定阿婆的行为尚不足以构成盗窃罪,同时告知林东若欲让阿婆赔偿其损失,应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于是,林东将阿婆告上法庭。

“我没偷,那明明就是没人要的东西,他就是故意要讹诈我……”庭审当日,阿婆扯着嗓子在法庭上嘶吼着,由于情绪激动加之本就不容乐观的身体状况,阿婆突然连连作呕,法官宣布休庭。

庭审后,该案件的承办法官积极与原告林东沟通,再次转达阿婆在庭审过程中提出的解决方案,即将其变卖案涉破碎锤所得的280元全额返还给林东。而林东则态度坚决地表示不同意,称破碎锤“遗失”于他损失重大,280元只是杯水车薪,远远无法弥补其损失。

当时锤子所属不明 法院驳回原告请求

于是,该案进入第二次庭审。该案经过两次庭审及法官庭前庭后多次调解,仍然无法协商解决。最终,法官采纳了阿婆的答辩意见,判决驳回林东的诉讼请求。

法官解释称,林东与阿婆返还原物纠纷一案讨论的价值在于拾荒行为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行为,拾荒行为被以无权占有要求返还原物与普通大众的法律直觉相去甚远。阿婆的行为从表面特征上看,只不过是一种拾荒行为,与一般典型意义上的无权占有行为显然有较大的差别。根据林东的主张,本案的破碎锤虽在客观上属于他人合法占有之物,但破碎锤当时的自身物理形态、所处位置等,根据一般人通常的认知,并无法认识到其为有主物,阿婆在认为破碎锤属于脱离他人占有之物的情况下将其取走,因而林东的主张难以得到支持。(东南早报记者 苏玮杰 通讯员 许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