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家重点监管单位年底前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有效防范重点污染源土壤污染风险,泉州市要求全市列入2020年度《福建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42家省级重点监管单位以及69家市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年底前完成一次全面、系统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2021年度新增的省、市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在纳入名录后一年内完成隐患排查。

根据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认真对照有毒有害物质名录,梳理厂区范围内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生产原材料、伴生物、排放物、产品等),制定有毒有害物质清单,并将存储、运输、生产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及设施设备列为重点场所及重点设施设备,制定成重点场所及重点设施设备清单。对清单内的重点场所及重点设施设备开展全面排查,主要排查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等污染土壤风险,按要求填写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表,形成隐患排查台账,并编制隐患排查报告。根据隐患排查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针对隐患逐项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落实整改要求并留影记录,形成隐患整改台账,建档并上传亲清服务平台。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将对企业报送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对审核不过关的企业限期提出整改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将对照相关要求对县级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再经亲清服务平台提交上报。(记者谢曦)

福建“中小企业梯度培养”排名出炉 泉州厦门并列第一

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日前,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2020年度全省中小企业梯度培养正向激励结果,泉州市和厦门市并列获得正向奖励指标得分第一名,龙岩第二,南平第三。

全省各地中小企业梯度培养正向奖励指标得分由“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四个指标得分构成。经统计,泉州、厦门得分68.5分,并列第一。

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工程等,加大力度推动中小企业梯度培养,截至目前累计培育龙头企业省级287家次、市级1430家次,筛选明星梯队企业141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76家、单项冠军企业(产品)47家,数量均居全省前列,切实优化市场结构,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根据相关文件,福建省级财政对推动实施梯度培养成效明显的地市,即泉州、龙岩、南平分档予以奖励(厦门参与指标排名不列入资金奖励对象)。获得正向奖励资金的设区市可结合实际出台中小企业梯度培养专项政策,用好省、市、县(区)奖励资金,统筹各级资金落实到市场主体中,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发挥财政奖励资金最大效益。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支持和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推动小微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引导中小微企业积极融入龙头企业供应链,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继续启动企业股改“蝶变”行动;纵深推进上市“育苗成林”工程,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工作。继续完善企业帮扶工作体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创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记者游怡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