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710项审批“不见面”就办

安溪:710项审批“不见面”就办

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消毒。林清锻 摄

东南网2月5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吴清远 林清锻)“您好,您提交的高层次人才津贴申报材料尚欠纳税证明材料,请扫描上传,我们将为您代办。”昨日,泉州市第五层次人才刘秋玲就收到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的短信。

“这种不上门无接触服务,既让我降低了二次传染的风险,又足不出户办好业务,真是太好了!”刘秋玲根据短信提示,办结了事项,对人才服务窗口的暖心服务赞不绝口。

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相对密闭,人员流量较大,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聚集,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如何防止二次感染、二次扩散?成为近期困扰中心主任蔡财强的烦心事。

问题迫在眉睫,必须马上解决。“为保障群众和工作人员健康,又及时为企业群众服务,我们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就近办审批服务模式,推进流程再造,710项县级审批事项均可通过安溪政务服务旗舰店、闽政通APP、泉州政务APP和24小时自助服务区自助办理四种方式进行申报,全程网上办理。”蔡财强介绍。

以24小时自助服务区自助办理为例。申请人只要前往自助服务区,在“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上根据流程指引选择办理事项,即可轻松办理,全程不见面。

此外,安溪还推行审批双向邮寄服务。办理事项如需审验原件,只要在申报过程中选择“快递寄送申请材料”,邮政快递公司便可上门收件,并将结果证照送件上门。同时,对于需要其他部门协办审批的事项,工作人员则全程代办。

对于有特殊事项或特别紧急事项,无法不见面办理的,市民可通过电话咨询、预约,在预约的办理时间内进入中心大厅办理,经量体温、登记身份证后,戴好口罩,由工作人员引导办理。

“通过把好网上审批关、守牢中心入口关、盯紧盲区消毒关,尽全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确保广大企业和群众在疫情期间的各项事项办理不受影响。”蔡财强表示。

泉州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调整最低及最高缴费基数标准

原标题:泉州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调整最低及最高缴费基数标准

海峡网6月15日讯 (泉州网记者 许奕梅 通讯员李翔鹤)记者昨日从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下月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标准将进行调整。

根据泉州市统计局公布2017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的年平均工资为61253元,结合泉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规定,从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04.42元的60%(即3062.65元),最高不超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04.42元的3倍(即15313.26元)。而去年月缴费基数最低2857.05元,最高14285.25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3062.65元。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参保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注意本人代扣银行账户余额,避免因缴费金额调整后余额不足导致未成功扣缴医保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