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五连调
日前,泉州市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截至7月28日前,泉州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已将1至7月份调整补发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8月份起将按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正常发放。至此,泉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顺利实现了自2006年以来较大幅度的“十五连调”。
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泉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9年12月福建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惠及全市11.05万名企业退休(职)人员。
调整办法
据介绍,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按55元调整。
挂钩调整部分:一是与企业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2019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35%调整增加。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适当倾斜部分:一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二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644元的,补齐至2644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按以上计算,如果市民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2019年年底其的月基本养老金是3000元,退休时个人缴费年限有30年,那该市民今年每月可以增加155.5元养老金。
另根据本次调待政策,如果市民是1949年出生的企业退休人员(即2019年70周岁),还会额外增加一笔40元的倾斜部分调整金额,总计每月可以增加195.5元养老金。(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李晴虹)
自施行“学法减分”以来 泉州17266人次减分成功
近日,泉州晚报报道了参加网上学习可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最多可减6分。相关部门的这个便民措施,赢得不少市民点赞。昨日,记者从泉州交警支队获悉,自施行“学法减分”以来,泉州市17266人次减分成功。
车主积极参与“学法减分”
“这个措施真好,便民又简单。”市民陈先生说,泉州开始实行后,他就开始申请学习,现在已经通过一次考试,记分从9分变为8分,成功减免1分。原来,陈先生因闯红灯和实线变道被抓拍,被记了9分。“幸好出台了这个举措,不然一不留神再扣3分,12分就被扣完了。”陈先生说,他按操作流程进行,视频学习30分钟后提交申请考试,考题为20道选择题,最终答错1题完成考试。“题目比较简单,认真一点就能过。”他说。
记者了解到,像陈先生这样积极参与“学法减分”的市民还有不少,多数人成功通过网上学习减分。不过,也有不少人因为各种因素,申请没通过。“首次申请没有通过,后面查了一下,原来是车辆未年检。”市民吴女士说。
七种情形不予受理减免积分
据泉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实行“学法减分”以来,泉州有17266人次减分成功,但也有不少人因为七种不符合受理的情况申请不通过。
交警提醒,有以下七种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减免积分:
(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二)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七)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另外,通过申请的市民要在7天内完成考试,未在期限内考试的视为放弃,需要重新学习。值得注意的是,考生在考试期间不要接听电话或回复微信消息,考试期间不要退出考试页面,如没有通过考试,每回考试有2次补考机会。(记者黄枫 通讯员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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