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买到三无产品,直播主播责到底该找谁?间销我研究了一圈,责任跑不了这三方前两天我朋友气呼呼地跟我吐槽,售无商说她在某个直播间买了个“手工秘制”的产品减肥茶,结果收到货包装上连生产日期、平台厂家、直播主播责72黑料吃瓜网保质期都没有,间销就是售无商个透明袋子装点粉末。她去找客服,产品客服已读不回;去找主播,平台主播说是直播主播责工厂直发;去找平台,平台说会核实,间销然后就没然后了。售无商这场景是产品不是特别熟?现在直播间买东西跟点外卖一样普遍,但翻车概率也不低。平台尤其是那种“全网最低价”“最后100单”“原产地现摘现发”的吆喝声里,三无产品——没生产日期、没质量合格证、没生产厂家——简直防不胜防。但很多人跟我朋友一样,被坑了之后第一反应是“自认倒霉”,或者不知道该找谁,最后只能把那个主播拉黑。其实不用这么憋屈,因为法律上,主播、平台、商家这三方,谁都跑不掉。我今天就用自己的在哪看片话,把这事掰扯清楚。首先得搞明白,谁算“主播”,谁算“商家”,谁算“平台”很多人觉得主播就是“帮人卖货的”,其实没那么简单。同样是开直播卖东西,身份不一样,责任差得远了。如果主播就是商家自己的员工,或者老板亲自上阵,卖的是自己家的货,那主播和商家其实是同一个人。这种情况下,产品出了问题,当然是商家全责,主播也跑不了,因为他干的活就是商家经营行为的一部分。如果主播是那种专业的带货主播,比如李佳琦这种,或者是个网红、明星,他收坑位费和佣金帮商家卖货,那他就不是单纯的“销售员”,而是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被认定为销售者。如果主播只是自己用着觉得好,开直播跟粉丝分享,18中国免费下载看顺便放了链接,还能赚点佣金,那法律上更倾向于认定他是推荐者,责任相对轻一点,但也别想完全撇清。说白了,只要主播在直播里说了“我们家”“我们这款”“我推荐”这种话,他就不是无辜路人。商家是第一责任人,这点没啥好说的不管谁卖谁推,货是从哪来的?商家。三无产品本身就是违法的,因为《产品质量法》第27条明确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得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无产品连最基本的身份信息都没有,商家那属于明知故犯。所以消费者买到三无产品,第一索赔对象肯定是商家。要求退货退款、赔偿损失,这些都是最基本的。如果商家卖的三无产品给消费者造成了人身伤害,比如吃坏了肚子、用了烂脸,那还得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甚至可能要求惩罚性赔偿。91旧版本安装免费软件但问题来了,商家耍赖不认账怎么办? 很多直播间里的商家都是注册了个空壳公司,或者干脆就是个人,产品卖完就下架,店铺一关,换个马甲继续开播。这种时候,光找商家没用,得往下看。主播别想“甩锅”,光说“不是我生产的”没用很多主播一出事就说“我就是帮忙带个货,我又没生产,关我什么事?”这话听着好像有理,实际上站不住脚。根据《广告法》第56条,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如果主播是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跟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简单说,你要是代言了个减肥茶(涉及健康),结果茶是三无产品,消费者吃了出问题,主播不能装无辜,你得和商家一起赔。就算不是健康类产品,主播如果用了“百分百正品”“绝对安全”这种夸张词,也属于虚假广告,香蕉漫画下拉式更新时间照样要担责。更关键的是,现在的直播间购物,主播往往在页面里挂购物链接,钱直接进了平台账户,然后结算给商家和主播。这个购物闭环里,主播实际上参与了销售行为,而不只是“表示喜欢”。所以很多法院判例里,主播被认定是销售者或共同销售者,需要和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我看了不少真实判决,比如浙江有个案子,消费者在直播间买了假珍珠项链,主播说是天然海水珍珠,结果鉴定是玻璃仿制品。法院判主播和商家连带赔了货款三倍。主播当时的辩解就是“我只是展示一下”,法官没采信,因为直播过程中主播明确说了“这个珠子是my自己去海边收的”。所以主播别拿“我不知情”来当挡箭牌。你自己没查货就乱说,也是有过错的。平台:别再拿“我只是个技术平台”当避风港了平台以前总喜欢说“我就是个提供技术服务的,交易是买卖双方的事”。但现在法律和监管越来越严,平台不可能只收钱不担责。先说平台的责任逻辑:如果你作为消费者,是在拼多多、淘宝、抖音小店这种平台内买的,其实平台的管理是有依据的。《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换句话说,平台如果对三无产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接到投诉后不下架、不处理,那就得跟商家一起赔。还有一个点,很多直播间虽然挂在平台里,但主播是跳转到第三方链接去卖的,或者平台自己搞的“直播购物”频道。这种情况下,如果平台是商品服务的提供方,那就直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平台就是销售者。另外,平台还有一个“先行赔付”的责任。 虽然这不是法定强制义务,但淘宝、京东、抖音这些大平台都有消费者保障服务,比如“假一赔十”“七天无理由退货”等。如果平台自己承诺了,那就得履行。我朋友那个案子,最后其实是通过平台投诉,平台联系商家,商家才退货退款。虽然过程麻烦,但至少说明平台是能施加压力的。三方担责到底怎么分?不是“各打五十大板”,而是“谁都有责”那么问题来了,消费者去起诉,到底告谁?能不能一起告?可以。 按《民法典》和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主播和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打官司的时候,可以把三方都列为被告,法院会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我之前看到一个挺典型的案例:一个消费者在直播间买了个“防脱发洗发水”,结果用了头皮过敏,一查包装上啥也没有,厂家还是虚假注册的。消费者把商家、主播和平台都告了。最后法院判商家赔偿实际损失的三倍,主播因为有“使用后推荐”的宣传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平台因为没能提供商家真实有效联系方式,且对投诉处理不及时,也承担了补充赔偿责任。注意这里出现了个“补充赔偿责任”,不是连带责任。意思是商家和主播先赔,他们赔不了的部分,平台来赔。这对消费者来说其实更有利,因为兜底了。但是也要说清楚:如果平台能证明它已经尽到了审核义务,比如审核了商家的营业执照、联系方式,投诉后及时下架了商品,那平台可能就不担责。 这也是目前平台常用的抗辩理由。所以平台不是天然背锅,但它有义务把好准入关,不能放任三无产品堂而皇之上架。对普通消费者来说,最有用的一句话:别怕,先固定证据说了这么多,可能你觉得法律条文太绕。我就直接告诉你实际操作步骤:别急着取关拉黑。 先把直播回放录屏,尤其是主播说到产品功能、材质、生产厂家的那一段,还有购买链接的页面截图,以及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订单记录全部保存好。先找平台投诉。 平台内部投诉流程最快,一般有“假一赔三”“假一赔十”的规则。如果平台不处理,再打12315。查商家资质。 在购物页面上商家信息里一般能看到营业执照信息,截个图。如果连这个都没有,那平台就更有责任了。如果涉及健康安全,直接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 三无产品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对商家进行行政处罚,罚单也能作为消费者维权的证据。法院起诉是不是麻烦? 如果金额不大,其实可以先走小额诉讼程序,标的1000块钱以下诉讼费才几十块。而且现在很多地方有在线法院,网上立案,不用跑腿。说句实在话三无产品在直播间里横行,说到底是成本太低。商家赌你懒得维权,主播赌你说不清责任,平台赌事不关己。但法律其实已经织了张网,只要咱们消费者较真起来,三方谁也逃不掉。我朋友后来是怎么解决的?她听我劝,先把直播录屏保存了,然后直接平台投诉,结果第二天商家就主动联系她退款了。她还挺高兴,说遇到事别急,办法比困难多。其实你看,这件事并不复杂。关键是你得明白:直播间不是法外之地,主播不是随口说说,平台不是只看不管。 你花的每一分钱,都应该有对应的责任。最后送大家一句话——别再买“三无”了,万一真出问题,维权比你想象中简单,但也比你想象中耗时。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下单前多看一眼产品详情页,问一句“有没有生产日期和厂家”,能跑掉一半坑。但如果真踩坑了,也别一个人生闷气。该找谁找谁,法律站你这边。

红色工业之旅 点亮青春人生

  文|孙畅远

  

 

  在上海大学举办的第八届“互联网+”大赛校内选拔赛上,“‘工’不可没—工业遗产旅游的领航者”项目脱颖而出,团队代表为评委详细地介绍了该项目的核心产品与营销模式。

  通过工业遗产旅游开发项目,将近代殖民工业建筑、民族工业建筑、红色文化建筑遗存改造赋能,变“工业锈带”为城市“生活秀带”,在焕发新貌的“人民城市”描摹幸福画卷。这是“工”不可没项目的初衷。上海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红色学府、拥有丰富的红色资源,也是工业遗产保护领域的学术高地。“武有黄埔,文有上大”,今年正值上海大学建校100周年,这也为团队项目提供了文化底蕴与非凡意义。

  “‘工’不可没”项目积极响应国家推动工业遗迹保护与利用的政策,努力发掘遗迹中的红色文化,并使之与时代共鸣,致力于打造工业遗产高地;同时借助第三产业驱动老工业区经济发展,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活质量。

  项目负责人陈乃青带领团队成员在长三角地区进行实地调研,打造吃、住、行、游、购、学六个方面的一站式旅游开发,设计四条明星路线(“沪上红”、“苏里红”、“浙样红”、“徽常红”),集六大功能板块为一体,同时也缓解了工业遗产存在的开发不合理、利用率低、同质化严重等问题。

  

 

  “‘工’不可没”文化创意项目的初期,主要采用与企事业合作的形式打开市场,通过中小学研学项目建立示范点,让消费者了解旅游路线和文创产品。随着项目的稳步推进,团队又增加代理渠道,建立扁平化销售模式,不断完善旅游路线,加强彼此客源流通,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在拓展线下渠道的同时,还通过运营微博、抖音、B站等平台发布产品最新消息,扩大产品影响力。

  本项目目标群体分为团队和个人。团队主要包括学校,按年龄层细分为小学(10后)、中学(05后)、高校(00后与95后),以及企事业单位等;个人主要为学生、企业职工、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其他客户。

  在不断打开旅游市场的同时,团队将积极考虑推进红色联盟合作战略,加强彼此客源流通,扩展客源渠道,建立更广阔的消费群体,与宝武集团、安徽省合肥钢铁厂、江苏省南通市大生纱厂以及浙江省“丝联166”创意产业园区等建立红色联盟,进一步提高知名度。

  

 

  项目团队与“驴妈妈旅游网”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将在其网页上开辟专属本团队的红色工遗旅游线路版块;并将联手“驴妈妈旅游网”推广全新旅游线路,根据“驴妈妈旅游网”后台大数据,对目标群体进行精准细分。

  截至目前,团队已经在社区治理、合作共赢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效,打造了3个区域党建联盟,增强党员群众之间的沟通联系,提升各项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直接或间接增加了社区居民的就业岗位370个,平均为所在区域带来年收益增长3%,已举办5次红色工遗文化会展,取得了近200万的营业收入。

  此外,“工”不可没项目团队也获得了诸多奖项,包括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上海市金奖、国赛铜奖等,这支属于红色学府——上海大学的项目团队将通过推出新产品、创新旅游路线、宣传工遗文化等形式,致力于红色工遗保护,担当起青年的时代责任。

  

2018年泉州市众创空间开始申报 材料报送时间为6月13日

原标题:2018年泉州市众创空间开始申报 材料报送时间为6月13日

海峡网6月7日讯 (泉州网记者殷斯麒)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为培育推动全市众创空间加快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2018年泉州市众创空间开始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众创空间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众创空间管理办法、众创空间运营方案及取得的运营成效,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相关材料,包括办公场所面积、公共工位、宽带网、创业咨询、辅导、政策、法律、投融资、人力资源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服务等。

材料报送时间为6月13日,材料报送时一并提交推荐函、现场核实表各一式一份。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申报申请。

据了解,今后申报国家、省级众创空间,原则上需从市级众创空间中推荐产生。

六大申报条件

●众创空间运营者需为在泉州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或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机构。实际运营时间需在6个月以上。

●具有基本服务配套设施。可自主支配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平方米,工位不少于20个,公共办公(工位)与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总面积的90%;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能为入驻企业、创业团队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路演室、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地及商务、文印、宽带网络等相关服务。

●集聚一批创新创业企业和创业团队。入驻众创空间的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的数量不少于10个,入驻的创业企业和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应满足“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态”的要求,且有明确的创业目标和计划,并已正式开展创业活动。创业团队应与众创空间签订服务协议,以通过成立企业或成果转让实现商业化开发为目标,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具备创业服务功能。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投资及担保机构等拥有不少于1家以上的合作关系,配套不少于50万元的种子基金;建立创业导师服务机制,能满足创业者需求的由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技术专家等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能够向创业者提供研发设计、科技中介、金融服务、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专业化服务;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组织创业者开展日常性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创业大赛等活动。

●众创空间服务团队须具备一定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能满足创新创业服务需求,具备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

●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团队)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有清晰的可持续运营机制和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