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泉州:电动车加装“强光灯” 交警查实将处50元罚款

行人会被这样的强光灯强光灯“闪瞎眼”
如今,电动车已成为市民出行的泉州重要交通工具。近日,电动有读者反映,车加处元一些电动车私自加装“强光灯”,装交其灯光甚至比汽车远光灯还刺眼,警查甜蜜惩罚第一季全集免费完整观看下载被照到晃得眼睛都睁不开。罚款连日来,强光灯记者对电动车私自加装“强光灯”现象进行调查。泉州交警部门提醒,电动电动车私自加装“强光灯”,车加处元违反《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装交交警将进行查处。警查
■东南早报记者 傅恒 王盼琛 文\图
电动车“强光灯”闪花眼五秒钟才缓过来
对于电动车加装“强光灯”的罚款危害,市民吴先生深有体会。强光灯吴先生告诉记者,前日晚上,他开车经过市区新华路,人人视频在线视频一辆电动车逆行,加装的“强光灯”正好照在眼睛上,刺眼的灯光让他眼前一花,瞬间致盲,大概过了5秒钟才缓过神来。被强光照到后,吴先生只能踩刹车慢慢靠边减速,等到缓过来后再重新上路。“太晃眼了,比汽车的远光灯还亮。”吴先生说。

不少车主对车灯改装完后,还再加装一个高亮度LED灯。
无独有偶,市民李先生也有这样的遭遇。不久前,李先生骑着电动车在市区刺桐路的男生女生差差差免费非机动车道上行驶,遇到一辆逆行的电动车,电动车上刺眼的灯光直接闪到了李先生的眼睛,导致李先生眼前顿时一片白,差点撞上了旁边的护栏。“真的太刺眼了,就像眼睛直视射灯一样,要好久才能缓过来。”李先生抱怨说,这些电动车的“强光灯”是商家违规加装的,如今电动车数量众多,行驶路线随意,还经常逆行、闯红灯,不按道行驶,打着“强光”,危害很大。
吴先生和李先生的行情网站百度遭遇并非个例,在泉州街头,也有不少市民曾经被这样的“强光灯”照得眼睛都睁不开。
“强光灯”晃眼隔着马路被照得睁不开眼
针对市民反映电动车加装“强光灯”的问题,连日来,记者夜间在市区街头走访发现,马路上确实存在着电动车加装“强光灯”的现象。前日晚上,记者来到市区刺桐路与津淮街交叉路口,一辆电动车在路口等红绿灯,记者隔着一条马路,该电动车的车灯照到对面,强光让记者的眼睛难以睁开。随后,在市区东街,记者也看到一辆电动车开着“强光灯”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对向骑车的市民只能纷纷避让,一名市民被光晃眼,免费下载91视频立即急刹车。在市区涂门街、北门街、中山路、城西路等道路上,记者都有发现加装“强光灯”的电动车驶过。此外,记者还发现,在市区,不少电动车夜间行驶时没有打开车灯,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在市区中山路,记者遇到一个电动车加装“强光灯”的年轻男子将车停在路边。记者便上前询问其灯是哪里装的,该男子表示,网上就有很多,他是从网上买了然后到维修店加装。至于加装的理由,该男子表示,自己家住得比较偏远,夜间光线不足,而电动车原来的灯光较为昏暗,所以就加装了个灯。
交警:电动车加装“强光灯” 处50元罚款并恢复原样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电动车加装“强光灯”,存在着不小的安全隐患,是不允许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改变外形或者已登记的技术参数的非机动车,处5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样。对此,交警将开展相关行动,对电动车加装“强光灯”行为进行整治,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员,不要私自加装“强光灯”。
此外,一些电动车驾驶员认为,夜间泉州市区照明充足,自己看得到,打开车灯浪费电。但是,其实打开车灯也是在提醒对向车辆有车经过,以免发生意外,对此,交警也提醒市民,在夜间,要正确使用灯光。
调查:高亮度LED射灯 卖家称可照射150米左右
随后,记者在网上大型购物平台上搜索“电动车强光灯”,跳出了数百种产品,这些车灯,打着“LED车灯、改装摩托车电动车、超亮、射灯”等关键词,来吸引买家。记者看到,其价格在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在一家网店内,记者就一款强光灯联系了客服人员,询问这样的车灯能照多远,客服人员表示,可以照150米左右。另一家网店的客服则表示,能照到多远没试过,但是,40瓦的车灯照射的距离肯定不会近。

高亮度LED灯
在市区一家电动车维修店,记者询问老板是否可以加装车灯,维修店老板表示可以。该老板表示,店里没有现成的车灯,他可以帮忙调货,也可以自己从网上买过来再让他安装。修车店老板告诉记者,“强光灯”瓦数都比较高,不能直接将灯罩内的灯换掉,只能另外弄条线,加装在车头上,再进行固定。“加装过几辆车,有的是年轻人为了炫酷,有的则是嫌车灯不够亮。”店老板说。
一名从事电动车销售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加装“强光灯”,一般都是自行购买,然后到维修店加装,也有一些商家在出厂时,车上配的就是瓦数高的“强光灯”,这样的灯光,确实会导致对向驾驶人瞬间致盲,安全隐患不小于小车远光灯。(记者 傅恒 王盼琛)
泉州:男子实习期酒驾货车上高速 翻车不敢报警
原标题:泉州:男子实习期酒驾货车上高速 翻车不敢报警
海峡网10月11日讯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刘闽华 文/图)发生翻车后,不敢打电话报警,看到民警还心生畏惧。9日上午,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处理一起货车单方事故时,发现该货车驾驶员不仅还在实习期,还涉嫌酒后驾驶。

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事故现场
昨天上午7点40左右,民警接指挥中心报警称,泉南高速A道50KM+300M(离码头高速出口3公里)处有一辆小货车发生事故翻车。赶到现场时,一辆闽C牌照的小型货车冲出护栏斜在护坡上,再往前三米左右有个大坡,情况十分危险。货车驾驶员站在护坡外,不停地打电话,但其本人在事故发生后未联系指挥中心。看到民警走过来,驾车男子还不自觉后退了几步,有点奇怪。
就在民警询问时,该名男子却连连回避问题,还称自己要先处理车上的货物。随后,民警让驾驶员先出示证件,驾驶员称要去车上找一找。靠近驾驶员,民警发现其脸色泛红,还带有酒气。在进一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名男子的驾驶证还在实习期。该名男子辩称,不是自己上高速,事故发生时副驾上有人,人是后来才走的。
“你最好如实说,否则我们就调监控调查了,作伪证是要接受法律处罚的。”民警对此表示质疑。得知问题的严重性后,该名男子才全盘托出,承认自己说谎了。原来,该名驾驶员姓徐,今年1月份才考取了驾驶证,其驾驶的小货车也是今年四月份刚贷款买的新车。8日,徐某在晋江和某快递公司达成了一笔运输零担货物的生意,和快递公司的人一起吃饭喝酒,喝到6瓶啤酒,直到9日凌晨1点才结束。间隔几个小时后,徐某于清晨5点起了床,带着酒劲独自上了路。经过事故路段时,徐某想超车却没有成功,一时用力过猛就撞上了护坡。
根据测试,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38mg/100ml,已涉嫌酒后驾驶。为此,徐某也将付出代价,除了在实习期独自开车上高速受罚外,其还将因涉嫌酒后驾驶被吊销驾驶证,并独自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
泉州市文旅局:100家密闭空间经营场所停业整顿

督导组检查密闭空间经营场所
日前,按照泉州市密闭空间经营场所疫情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泉州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五个成员单位以“分片包干”方式,组成五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泉州市文旅局负责督导检查丰泽区、石狮市、台商投资区三地的密闭空间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三地累计出动检查人员7844人次,检查密闭场所4808家次,发现隐患问题2564个并跟踪督促整改,停业整顿100家,立案查处2家。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重点督导检查密闭空间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场所入口规范管理、通风消毒、应急处置、防疫设施设备储备完善,组织从业人员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健康管理、健康建档等措施。泉州市文旅局迅速建立与三地的专项行动上下联动协调机制、督导工作制度、信息定期通报制度等,并于8月初组成联合督导组,连续3天实地现场督导检查三地密闭场所18家,发现个别场所经营人员仍存在松懈思想,进店人员扫码测温未能形成自觉行为,个别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疫苗接种不到位,临时留观场所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联合督导组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属地工作专班负责跟踪整改,及时传导疫情防控压力,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落细见效。
与此同时,丰泽区、石狮市、台商投资区结合各自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配套组建工作专班,整合属地、部门联动力量,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形成严管严查严防的高压态势,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
据悉,下一步,泉州市文旅局将在扎实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的同时,持续督促丰泽区、石狮市、台商投资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九不准”要求,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坚决克服防控松懈和“层层加码”两种倾向,科学精准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健全常态化督导制度,对密闭空间经营场所督导检查全覆盖;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形成闭环管理;督促密闭场所夯实业主主体责任,做好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培训,开展密闭场所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正面引导个人和家庭坚持疫情防控有效做法。(泉州晚报记者 张素萍 通讯员 曾世彬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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