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下调
泉州市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下调 可为用户减轻负担约1000万元
记者从泉州市发改委了解到,继2月1日起下调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5%后,从3月5日起,泉州市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也作出下调,为市民减轻用气负担。
根据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第一档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183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057元;第二档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82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668元;第三档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4.77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586元;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低保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气价再下调每立方米0.5元,即按每立方米2.557元执行。各阶梯的年用气量维持不变。
据介绍,此次下调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为阶段性的临时降价,以后将根据上游门站气价变动恢复原价或相应作出调整。经测算,此次调整或可减轻泉州市居民用户用气成本约1000万元。(记者陈林森)
德化法院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告知书》
原标题:德化法院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告知书》
近日,德化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告知书》,给予当事双方一个月的冷静期,希望他们冷静思考,不要因一时冲动离婚。
要离婚 先回家思考一个月再说

德化法院发出的首份《离婚冷静期告知书》
海峡网1月31日讯(泉州网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陈小鑫 文/图)近日,德化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离婚冷静期告知书》,给予当事双方一个月的冷静期,希望他们冷静思考,不要因一时冲动离婚。
这是德化法院受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与过往不同的是,该院家事审判团队的法官李平考虑到春节临近,为这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送去了一份真诚的新年慰问——《离婚冷静期告知书》,告知双方给予婚姻一个月的冷静期,法官真诚寄语“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劝导当事人用智慧和真爱去化解矛盾,切勿轻言放弃。这份冷静期告知书最后的落款还写道:“新春佳节将至,衷心祝愿双方能借节日的气氛化解双方的矛盾,重归于好。”
拿到《离婚冷静期告知书》的阿成(化名)反复把告知书看了几遍,感叹道:“从这份告知书,我看到了法院的良苦用心,我会好好利用新春佳节的特殊日子,努力挽救与妻子的感情。如果最后妻子还是选择离婚,我也觉得没什么遗憾的了。”
对发出《离婚冷静期告知书》的初衷,李平法官也感触良多:“这个案件中的妻子坚持离婚,但丈夫一直以患有疾病需要照顾为由,不同意离婚。我发出这份告知书一方面是为了引导妻子三思而行,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丈夫一定的缓冲接受过程,以便在解决好当事人之间‘法律症结’的情况下,更进一步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心结,更好地促进家事纠纷‘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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