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坐副驾没证也被拘留?原来是驾驶员临时互换
原标题:什么?坐副驾没证也被拘留?原来是驾驶员临时互换
什么?坐副驾没证也被拘留?
原来驾驶员临时互换,违法过程被“天眼”录下
海峡网4月13日讯 (泉州网记者 林志安 通讯员 成二煌 尤泳尧 李明海 文/图)11日下午3时许,一部小车驶出泉三高速泉州南收费站的时候被高速交警拦下,民警不查驾驶员,反而是让坐在副驾位置的杨某提供驾驶证,结果杨某因没有驾驶证被拘留15天。

“天眼”设备录下换驾过程
“我没有开车,为什么要驾驶证?”面对高速交警的检查要求,坐在副驾位置的杨某反问道。高速交警遂将手机上的一段视频给杨某看,杨某一下哑口无言了。
原来,就在5分钟前,一部黑色轿车来到泉州南收费站的出口导流区,在下高速匝道前停了下来,原本坐在副驾位置的红衣男子打开车门下了车,紧接着驾驶位的车门也开了,原花衣驾驶员下了车。两人互换位置后,车子才下匝道出高速。
“已经到出口匝道了,临时换驾驶员,我们觉得十分蹊跷。”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告诉记者说,他们在事发位置前安装了便携式移动抓拍的“天眼”设备,用于查处违法变道等违法行为,设备通过无线传输,可在手机上查看路面情况,“当时,突然一部黑色轿车停在导流区,换驾过程我们都看在眼里,我们固定下证据,并立即到出口进行拦截查处”。
“原驾驶员杨某无法提供驾驶证,原副驾(红衣男子)郭某是车主,有驾驶证。”在铁的证据面前,杨某只好承认,他的驾驶证之前被强制注销了,他驾驶轿车载着朋友郭某从南安上高速想去泉州,到泉州南快下匝道的时候因为怕收费站有交警在检查,就把车停在匝道旁的导流区内,和副驾驶位的郭某换驾。
杨某和郭某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不料他们的一举一动已被高速交警的“天眼”全部记录下来。
最终,杨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因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被罚款150元、扣3分。
泉州首批6家“僵尸型”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
本报讯 (记者林书修)日前,市民政局依据社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泉州首批6家长期不活动、多年不参加年检的“僵尸型”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这是泉州首次对违规市级社会组织进行处罚。首批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分别是泉州市教育学研究会、泉州市古玩商会、泉州市长龙职业培训学校、泉州市十美美容美发职业培训学校、泉州市青源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泉州市煌兴职业培训中心。
为了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市民政局加大了对名存实亡社会组织的清理力度。目前已有62家市级社会组织被列入异常名录。下一步,市民政局还将陆续对其他存在违法行为的社会组织进行处罚,促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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