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乘客钱包掉车内 公交司机原地等
本报讯 (记者苏凯芳 通讯员张雅静)公交车不准点发车,等车的乘客肯定会有意见。近日,泉州K6路公交车的驾驶员姬师傅确实这么干了,可乘客们并没有太多的抱怨,因为他们知道背后的原因让人暖心。
据车载监控显示,5日上午10点36分, 姬师傅驾驶的K6路公交车像往常一样由仰恩大学发往泉州火车站。当车行驶至双阳街道站点时,陈女士背着背包,手提着一袋物品上了车。她从背包里拿出手机准备支付乘车费时,一个黑色钱包掉了下去,当时大家都未察觉。
12分钟后,车辆到达泉州火车站。乘客全部下车后,姬师傅开始打扫车厢卫生,这才发现位于车门边上的黑色钱包。他打开一看,钱包里装有3000多元现金、几张银行卡和一张身份证。“这么多钱,应该是出远门乘坐动车的乘客丢的,失主应该挺着急的。”他立刻向公司客服汇报,如果失主打电话到公司询问,可以立即到站点领取。想着失主急着用身份证,肯定会很快回来寻找,他做了个决定——延时发车等待。
同一时间,从K6路车下车的陈女士来到进站闸,这才发现背包里的钱包不见了。“我当时吓坏了,动车发车时间马上就要到了,自己又想不起来钱包到底丢在哪里了。没有身份证怎么乘车?要是被别人捡走了怎么办?”她思来想去,猜测钱包可能是落在公交车上了。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她连忙跑向火车站公交停靠站。
远远看到陈女士朝着自己的车跑过来,姬师傅焦急的心终于放松下来。当时距离公交发车时间已经过了6分钟。此前,他和车上的乘客解释了原因,得到了谅解,但毕竟等太久也不合适。好在,他最终将钱包物归原主。面对司机的热心和乘客的耐心,陈女士激动不已,连声感谢。
泉州洛江:女子缓刑考验期内再次参股赌场 被撤销缓刑
原标题:泉州洛江:女子缓刑考验期内再次参股赌场 被撤销缓刑
给予自由却偏不要,林某霞(女)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参股赌场,随后,她被撤销缓刑,加上新犯的事,法院一审对她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的刑事处罚。昨日,洛江区检察院披露了此案。涉案的不仅有林某霞,还有吴某建、苏某英、吴某专、吴某远等。
据悉,吴某建、苏某英于2016年3月至8月期间,使用扑克牌、骰子为赌具,在洛江区马甲镇新庵村某安置房以“32支比”的方式开设赌场供他人赌博,从中抽头渔利。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期间,该赌场搬至位于马甲镇洋坑村的被告人吴某建家中继续经营,并雇吴某远为赌场望风。在赌场搬到新地点后,苏某英继续参股,吴某专帮忙在赌场内抽成,林某霞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于2016年11月10日左右参股一个月后退出。
2017年4月27日清晨,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在洛江区马甲镇马甲村抓获林某霞。在民警对其进行讯问的过程中,林某霞主动交代了其伙同吴某建、苏某英等人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经公安机关传唤,吴某建等四人向洛江公安分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查明,该赌场自开设以来共抽头获利2.3万元,其中吴某建拿到大头2.01万元,林某霞分得1200元,其余3人分到数百元不等的款项。案发后,他们均退出违法所得。
洛江区检察院以涉嫌犯开设赌场罪,对吴某建等5人依法提起公诉。经审理,洛江法院认为,检察院的指控成立。
据悉,今年55岁的林某霞曾因赌博被行政处罚,此外还因犯开设赌场罪,在2015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于2016年11月23日解除社区矫正。可她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依法应予以撤销缓刑,进行数罪并罚。
近日,法院一审判处吴某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对林某霞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其余3个被告人也均得到应有的惩罚。(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叶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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