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交警联合教育部门整治校园周边交通乱象

近期泉州各地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到辖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校园周边路段学生及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泉州交警联合教育部门整治校园周边交通乱象

交警对骑车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劝导整治

同时,利用电子警察抓拍学生、家长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将查处情况通报给教育主管部门,督促学校进一步做好安全警示教育,营造严管、严查、严处氛围,为学校师生出行保驾护航。

在丰泽区,交警通过无人机高空巡航,对学生、家长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超员、未戴安全头盔、不按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引导学生、家长安全出行。通过无人机视角,民警发现不少学生家长在接送学生时明明带了头盔却未按规定自觉佩戴,而是挂在车把上或者放在后箱内。对这类违法行为,民警通过无人机喊话方式,及时进行引导纠正,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丰泽交警还利用电子警察对校园周边学生及学生家长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曝光。此外,丰泽交警大队还持续采用现场查处和监控抓拍结合的方式,对校园周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整治。据了解,3月份以来,共查处校园周边违法停车行为630余起。

而在鲤城,交警加强学校联动,针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排查,全面摸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备是否完善、学生是否存在无牌驾驶车辆等情况,认真听取校方负责人对校园交通秩序的意见。同时,联合学校在停车场检查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情况,对超标、改装、套牌电动车进行严格勘察比对。同时,加强上下学高峰期巡逻密度,全面治理学生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等交通违法乱象。为使交通安全意识入耳、入脑、入心,学校还组织交通违法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通过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书面检讨,让学生真正认识到交通违法带来的后果。

交警介绍,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警校协作,创新交通管理措施,联合学校、家长、社区多方力量共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力提升辖区中小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上下学道路交通环境。交警提醒,希望广大师生、家长,上下学期间,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交通安全,做到文明礼让,依法行车,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记者傅恒 通讯员赵美缘 文/图)

泉州环保新清单发布 22种违法行为不处罚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日前正式发布。海都记者注意到,清单所列不予处罚的情形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不予处罚”、“有证据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不予处罚”等三种类型,具体包括22种违法行为,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通知明确,试行清单所列不予处罚的情形,适用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适用条件,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擅自放宽或者变更适用条件,防止应罚不罚。

据悉,对于可以适用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除当场立即改正的以外,应当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明确整改要求,并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对当事人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避免“妥协性执法”或“不执法”。执法人员应当给予行政相对人必要的行政指导,教育引导当事人及时改正,自觉守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存在环境投诉的,要依法妥善处理厂群纠纷,化解矛盾。

海都记者注意到,清单所列情形不适用于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及特殊保护区域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

清单印发之前发生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符合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条件且尚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适用清单的规定。清单实施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法律“立改废释”情况和执法实践作动态调整,并按规定程序发布、备案。(记者徐锡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