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口船舶定线新规7月1日起实施

工作人员介绍湄洲湾口水域船舶定线制的基本情况。东南网记者 陈培源 摄
东南网6月29日讯(本网记者 陈培源 通讯员 王黎)为了进一步规范湄洲湾口船舶航行秩序,提高航路通航效率,减小船舶碰撞危险,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准,湄洲湾口船舶定线制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湄洲湾口水域的通航秩序将得到升级优化,由现在的“国道”升级为“高速道”。
湄洲湾口船舶定线制要求航经该水域的进出船舶实现分道通航。这意味着来往湄洲湾海域的船舶,要遵守海上“双黄线”“斑马线”“红绿灯”“虚黄线”等严格限制,船舶各自靠右、分道航行,不能随意“变道”“加塞”,不能占用船舶“应急车道”,更不能“逆向行驶”,避免碰撞事故发生。
据悉,湄洲湾口船舶定线制主要由3个通航分道、1个双向航路和2个警戒区组成。其核心地点就是在崇武古城正东方向,以剑屿灯塔为中心,半径7海里的这片水域。船舶在靠近、进出这片水域的时候,需按要求向海事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船舶定线制的实施,从制度上规范了湄洲湾口水域船舶的航行秩序,明确了船舶之间的交通关系,将有效防止和避免进出港船舶发生碰撞、搁浅或锚泊而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或其他损害的危险。
据泉州海事局局长李志强介绍,湄洲湾口月均交通流近万艘次,湾内水域散布着许多大小岛屿,且航道弯曲航行条件复杂,危险度高,船舶操纵困难,造成一定的船舶航行安全风险。实施船舶定线制,将使船舶交通流更加有序,避让关系更加明确,减少交汇,碰撞风险大大降低,对提高航路通行效率、保障各类船舶安全畅通航行和保护海洋环境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湄洲湾口船舶定线制是全国沿海七个重要支航路船舶定线制之一。受福建海事局委托,泉州海事局在全面分析、研究湄洲湾口水域通航条件,船舶交通流特点,船员航行习惯和水上交通事故规律的基础上,开展湄洲湾口船舶定线制研究工作。几经修改,不断完善,最终成功出台湄洲湾口船舶定线制。这是海事部门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地方港航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泉州重点督办15件涉河涉水事项
原标题: 泉州重点督办15件涉河涉水事项
泉州市河长办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 重点督办15件涉河涉水事项
(记者 林铭珊)记者从市河长办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涉河涉水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河湖水事秩序,强化部分河段污染攻坚治理,日前,市河长办和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前期调查情况,发出《关于联合督办涉河涉水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对15件涉河涉水有关事项进行重点督办。
这15件督办件涉及各县(市、区),问题类型主要包括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现象”,生活污染、养殖污染等污染水体行为,劣V类、黑臭水体等。按照问题解决难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最快的事项在5月底前完成,最迟则将在12月底前完成。
《通知》要求,要从严查处,限期整改。各级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围绕督办事项具体要求,集中力量,对督办件进行全面调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要制定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对账销号,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整改不到位不收兵,落实不到位不销号”。要下沉检力,强化督查,各县(市、区)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河长办,深入调查,掌握第一手情况,与河长办联合监督,协作推进。各级河长办要密切跟踪,强化督促指导、沟通协调,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
违法必究,失责必问。《通知》要求,对严重违法水事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增强打击犯罪震慑力。对整改工作严重滞后或推诿扯皮、敷衍了事造成严重后果的,河长办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涉及公益诉讼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举一反三,加强排查。《通知》要求,各地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总结联合督办的成功做法,通过集中整治、举一反三,进一步排查水生态环境保护中河道侵占、工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染、生态破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涉河涉水案件,并将相关问题和案件及时报送至市河长办。各有关单位涉河涉水案件查处督办情况将列入河长制工作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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