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原标题:泉州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泉州把城乡低保的提标扩面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海峡网12月10日讯 (泉州网记者林书修 通讯员许党惠)12月1日起,随着我市南安、永春、德化推进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工作,我市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比原计划的2020年提前两年实现。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社会救助力度,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把城乡低保的提标扩面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今年之前,鲤城区、丰泽区、石狮市、晋江市就已推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泉港区于今年1月起推行,洛江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于今年7月起推行,惠安县于今年9月起推行,安溪县于今年10月起推行,南安市、永春县、德化县于本月开始。
目前全市低保标准为:石狮市、晋江市、洛江区630元/人·月;鲤城区、丰泽区、泉港区、惠安县、安溪县、南安市、泉州台商投资区600元/人·月;永春县、德化县560元/人·月。
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的实现,一举打破城乡壁垒,对于今后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泉州首批6家“僵尸型”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
本报讯 (记者林书修)日前,市民政局依据社会组织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泉州首批6家长期不活动、多年不参加年检的“僵尸型”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这是泉州首次对违规市级社会组织进行处罚。首批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分别是泉州市教育学研究会、泉州市古玩商会、泉州市长龙职业培训学校、泉州市十美美容美发职业培训学校、泉州市青源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泉州市煌兴职业培训中心。
为了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市民政局加大了对名存实亡社会组织的清理力度。目前已有62家市级社会组织被列入异常名录。下一步,市民政局还将陆续对其他存在违法行为的社会组织进行处罚,促进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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