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至4月份 泉州这24人被终生禁驾
闽南网4月27日讯(闽南网记者陈玉玲通讯员赵美缘)今日,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1至4月份,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24名驾驶人名单。其中,6人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逃逸,9人为发生事故后逃逸,9人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这24人都因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2020年8月18日0时许,杨某驾驶闽C065GH小车途经石狮市嘉禄路奥园上林苑路段时,与姜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自行车及停放在路边两部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姜某当场死亡及四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杨某驾车逃离现场,并于1小时后到事故现场投案自首。经鉴定,杨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81.09mg/100ml,其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认定杨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石狮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杨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0年6月10日1时51分左右,涂某驾驶闽C3AT32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德化龙浔镇龙湖街路段时,碰撞到人行横道上的行人苏某,造成苏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鉴定,涂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63.23mg/100ml,其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德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认定涂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德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涂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涂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以下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各位驾驶人要引以为戒,杜绝酒后驾车,安全谨慎驾驶,严防事故发生。如发生交通事故,应依法履行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警、等候处理等法定义务,切记不可驾车逃逸、弃车逃逸或潜逃藏匿。
途牛:清明假期出行热度回升 游客防护措施别放松
2月中旬,部分户外景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有序恢复运营,迎来春节后第一批游客;3月中旬,随着多省文旅主管部门陆续发布恢复旅游企业部分经营活动的通知,相关旅游企业正通过本地游、周边游、自驾游等形式的省内短途旅游开启市场复苏。
在众多医务工作者的艰苦奋战与全国人民的积极配合下,目前本土疫情传播基本阻断,疫情防控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在“冬眠”两个月后,旅游业正逐步恢复部分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复工复产。本周末,清明节小长假即将到来,人们的祭祀、踏青、赏花等出行需求有所增加。

疫情下,大部分人的出游愿望只能通过“云旅游”赏美景来得到满足,而在疫情后的第一个小长假,不论是前去祭拜先祖,还是去往郊外春游,很多人正在计划着走出家门,看看窗外的春光。短途的周边自驾人气相对较高,途牛旅游网最近一周的搜索数据显示,热度较高的旅游目的地主要有北京、上海、广州、三亚、南京、天津、成都、重庆、杭州、西安等。“近期我们推出的‘酒店+门票’自驾产品咨询和预订需求较为明显,通过最长覆盖2020年全年的预订权益,结合二次预约、未预约随时退的预订保障,我们为用户提供了较为丰富的城市周边周末和小长假度假选择。”途牛旅游网相关负责人介绍。
尽管国内疫情得到基本控制,但是所有人都不能放松警惕,在出行防护上不能掉以轻心。首先,要确保口罩、消毒湿巾、医药箱等防疫物品充足,触碰过公共设施需要及时清洁消毒。由于酒精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如必须携带酒精喷雾与消毒液出行要谨慎。其次,游玩时尽量选择开放式景区,做到不扎堆、不聚集,尽量自驾出行,理设置行程,错峰出行,并且避免长途自驾与夜间行车,乡村等地区道路行驶要注意行车、超车、停车安全。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714家A级景区恢复开放,同时,景区也进一步加强了防疫措施,如互联网实名制购票、分时预约、出示“健康码”、“零接触”式自助入园、红外线检测体温、保持1.5米间距有序排队等。对于景区相关的防疫规定,只有每一位游客严格遵守、积极配合,才能真正实现景区强化防疫、有序复工“两手抓”与游客保持健康、游览山水“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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