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向不合规车辆或司机派单网约平台将受重罚
原标题:泉州:向不合规车辆或司机派单网约平台将受重罚
日前,温州女孩乘滴滴顺风车不幸遇害,引起社会对网约平台的强烈关注。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通委获悉,今年,泉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已经多次约谈滴滴泉州分公司,督促平台加快推进网约车合法合规经营。接下来,将继续督促该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措施,一旦发现平台接入不合规车辆或驾驶员并向他们派单,将予以重罚。
多次约谈滴滴
督促合法合规经营
据悉,截至目前,全市合法网约车平台公司有9家,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有1882部,这其中,接入滴滴平台的合法车辆1758部;包括在滴滴平台上注册的司机,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5501人。此外,巡游出租车企业16家,合法出租车近3500部。
据了解,顺风车与网约车不同,顺风车应以合乘服务提供者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车辆、不以赢利为目的分担部分出行成本或者免费互助、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市交通委相关人士介绍,交通运输部门禁止利用顺风车名义从事非法网约车经营服务,如果违反这一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一旦查处,将按非法营运“黑车”予以从重处理。提醒市民为了自身权益,不要乘坐此类顺风车,应选择合法的网约车或传统巡游出租车。
今年,泉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已经多次约谈滴滴泉州分公司,并到该公司检查,督促平台加快推进网约车合法合规经营,提升服务质量。本月8日,市交通委又召集多个单位,再次约谈滴滴泉州分公司,再次要求加快清理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停止对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并及时处理车辆和驾驶员的违规行为。
向不合规司机派单
网约平台将受重罚
接下来,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督促该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措施,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保障运营秩序和乘客合法权益。同时加大路面执法,一旦查处到平台接入不合规车辆或驾驶员并为他们派单运营,将对平台公司予以严厉处罚,屡教不改、出现严重问题的,将联合公安、网信等多部门查处,平台公司会面临被吊销许可、禁止接入互联网、下架APP等处理。
为实现更加严密的动态监管,在今年5月16日召开的泉州市网约车管理工作会议上,泉州市交通委就已要求网约车相关许可信息和运营数据要实时向泉州市网约车监管平台传输,数据包括基础静态信息、定位信息、服务质量评价等。其中,订单信息、经营信息、服务质量评价等实时传输延迟不得超过300秒,定位信息延迟不得超过60秒。今年12月1日没有达到这些要求的,将限期整顿,直至符合经营许可条件。
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要申请个人信息查询,可通过泉州市重点车辆监管平台系统上传,有关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审核。对审核通过符合准入条件的驾驶员,相关部门将组织考试,如果人数较多,还会安排专场考试。(东南早报记者 陈小芬)
私占公共车位 交警将现场调查取证 证据充分即可处罚
原标题:私占公共车位 交警将现场调查取证 证据充分即可处罚
《私自违规占用停车位 泉州开出首张处罚单》追踪
私占公共车位 手段五花八门
交警将现场调查取证,证据充分即可处罚
海峡网9月3日讯(泉州网记者 黄枫 实习生 傅智佳 文/图)近日,晋江交警对一家冷饮店擅自在公共停车位上摆放板凳、石头等障碍物,将停车位占为己有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开出泉州地区首张处罚私自违规占用停车位的罚单,对冷饮店老板吴某处以1500元罚款。连日来,不少市民致电泉州晚报社24小时热线96339称,在中心市区也有类似的情况,不少商家、个人屡教不改,希望交警部门能进行严肃处理。记者走访发现,商家或个人私自违规占用停车位的现象确实普遍存在。
乱象 手段五花八门 费尽心思占车位
8月27日上午,在丰泽区南淮路,道路一侧施划了部分停车位,大多数的停车位都已被车辆停满,但仍有几个靠近商家的停车位空着。记者走近一看,有的车位用石头占着,有的车位停着共享单车,还有的摆放反光锥。正在附近寻找停车位的王先生很无奈,“原本停车位就很紧张了,还有人这样私占停车位,素质真差”。

在淮云路,反光锥、废旧轮胎等成为私占公共停车位的工具。
随后,记者来到丰泽区淮云路,该路段有不少停车位,但大多都被沿街商户私人占有。为了不让其他车辆停在店门口,影响生意,商家可谓是想尽一切办法:废弃自行车、轮胎、反光锥、石块齐上阵……

在云谷内沟河旁,有人私设地锁占用停车位。
在云谷片区,这里“霸占”公共停车位的现象也不少。记者看到,东云路内沟河两侧的路面,有不少车位是空着的,但它们不是用地锁锁着,就是被铁链围住。

在灵慈街,多辆共享单车和电动车占用停车位。
在灵慈街的中间通道,施划着10多个车位,沿街商家为了自己停车方便,将电动车或共享单车横放在车位中间。有些商家担心车主将占位的电动车移走,竟在电动车上加放四五块石头,避免车子被移走。
声音 建议从重处罚 才能起震慑作用
随着私家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公共停车位不足的现象日渐凸显。记者走访发现,有些商家和个人,为了私利将中心市区的公共停车位“霸占”。对于此种违法行为,多数市民十分反感。
“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不属于任何私人或者商家的,这样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市民林先生说,看了晋江交警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处理,他觉得很解气。
市民张先生说,不少商家觉得“店面是我的,门口也是我的”,不允许其他人将车停放到车位上。归根结底,就是商家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者是图方便。公共停车位本身就是为市民服务的,如果店家把公共停车位占了却没停满,这又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而如果是私自加装地锁,导致行人受伤的话,加装地锁的责任人还需担负法律责任。
采访中发现,不少市民对晋江交警处罚私自违规占用停车位的行为拍手叫好,希望泉州的交警也能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部门 现场调查取证 情况属实将处罚
昨日,记者将走访的情况向泉州市交警支队反映,该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他们一直有在整治,但因取证难不好处罚,收效甚微。部分商家和个人为了将停车位占为己用,在公共停车位上摆放各种东西,交警发现后,会将占用公共停车位的东西拿走或移开,但很多过不了多久,又会重新被摆上。下阶段,辖区大队将对此类情况利用道路监控、走访调查等措施加大调查取证力度,若情况属实,证据充分的,将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第二十七条第三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上擅自设置停车泊位、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点)或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放”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处以1500元罚款。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为一己之便,擅自设置停车泊位或在停车位任意设置障碍,已设置的,尽快消除障碍,恢复原样,否则将受到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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