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即日起严查重型货车违法行为
原标题:泉州市公安局即日起严查重型货车违法行为
泉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市公安局决定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渣土车、水泥罐车等重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交警查处严重超载的货车
海峡网3月28日讯 (泉州网记者黄枫 通讯员赵美媛 文/图)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市公安局决定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渣土车、水泥罐车等重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期间,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的行动部署要求,会同交通部门,依托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临时执勤点、交警执法站,并利用移动测速、电子监控等设备,依法严查渣土车、水泥罐车等重型货车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重型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非法改装(加高栏板)、未年检、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规定超(会)车和违法掉头等重点违法行为。
昨日,交警部门还通报了近期查获的几起典型案例,希望广大货车驾驶员引以为戒。
3月19日上午,黄某驾驶货车途经惠女水库路段,被洛江交警拦下。货车上载满了树干,货物的高度已超出围栏两三倍,且仅用绳索简单固定,摇摇欲坠十分危险。经核查,货车核载1.5吨,实载18.4吨,超出核载量11倍。民警现场对黄某进行严肃教育,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并暂扣货车。
同日下午,泉港交警大队联合区交通局、城市管理局、渣土办等部门开展整治渣土车统一行动,在省道201线界山镇天马城路段查获方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严重超载。经查该车核载15吨,实载50吨,超过核载量达210%,民警依法扣留该车并对方某处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货运企业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和性能维护保养,强化货车及其驾驶人的隐患清零工作,强化货运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消除各类交通事故隐患。货运车辆驾驶人要杜绝野蛮驾驶行为,驾驶车辆在转弯时要注意车辆的“内轮差”,不要图省事占用内侧车道,要尽量增大转弯半径;入弯前要开启转向灯,留意车外特别是车头两侧情况;拐弯时尽量低速通过,谨慎驾驶;牢记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
泉州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开选调)35人
本报讯 (记者 吴宗宝)昨日,泉州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发布2021年度泉州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拟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开选调)35人,4月7日起报名。
据悉,本次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共有21家市级机关和参公单位的30个职位,包括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2名,副科级领导职务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2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15名,一级科员16名。遴选范围为泉州市辖区内县级及以下机关(参公单位)、市级机关(参公单位)在县级派出机构(下属参公单位)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其中,个别职位同步面向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进行公开选调。
此次公开遴选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在4月7日12:00至4月9日17:00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http://lx.rst.fujian.gov.cn/)进行报名。公开遴选(公开选调)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单位党组(党委)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干部平时表现情况及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推荐。经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后,确定的拟遴选(选调)人员需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结束并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转任(调任)手续。
据了解,继去年泉州首次集中组织公开遴选以来,公开遴选已逐步成为市直单位补充人员的重要方式,对打通公务员选育链条、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泉州将常态化推进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不断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
相关新闻 (共 6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