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色骗财致人自杀 泉州一男子获刑九年半
原标题:骗色骗财致人自杀 男子获刑九年半
海峡网3月5日讯 (泉州网 通讯员陈晓颖 尤燕玲 记者吴水保)打着婚恋借口,25岁男子陈某接触多名适婚女性,骗色骗财,连女生周边亲戚好友也顺带骗一圈,骗不成直接盗窃,盗窃不成冒用女生身份疯狂申请网贷套现。其间,致其中一名女生怀孕,另一名女性差点自杀身亡。昨日,记者从晋江法院了解到,该案于近期审结。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八千元。
晋江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8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陈某以“陈某毅”名义与女子林某交往,以要订婚买戒指等为由,骗取林某母亲5800元及金戒指1枚。两人相处期间,陈某拿走林某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并屡次殴打威胁林某。而后林某意外怀孕,陈某竟冒用林某名义,以“看病、打胎”为由,通过QQ、微信向林某的好友借钱。
2017年6月,陈某通过手机陌陌软件以“陈某毅”名义结识女子廖某,两人以恋人身份相处。随后,陈某以“借卡转钱”为由,骗取霸占廖某一张银行卡并消费卡内2.7万元存款。2017年7月,陈某通过陌陌软件以“陈某毅”名义结识女子张某红,两人以恋人身份进行交往。而后,陈某盗走张某红手机,转走其支付宝余额1000元,并利用张某红名义套现“花呗”1万元。
2017年9月至10月,陈某经朋友介绍,以“陈某毅”名义结识女子吴某,两人以恋人身份交往并同居。其间,陈某一直控制住吴某手机及银行卡,并多次言语威胁殴打吴某。后来,吴某求助好友,才从陈某手上拿回手机和银行卡。最后,吴某发现陈某以自己名义欠下巨额债务后,曾割腕自杀,幸被工友抢救。
晋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数额巨大财物;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还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泉州湾大桥将实行“递多递减”阶梯计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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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至2020年年底,泉州湾大桥将正式实行“递多递减”阶梯计费优惠,使用闽通卡——
石狮北到泉州东通行费最高优惠60%
海峡网讯 (泉州晚报记者吴丽娇 通讯员富晓鑫)昨日记者获悉,高速泉州湾大桥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将实行“递多递减”阶梯计费优惠。优惠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2015年5月,福建省正式批复了泉州湾跨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明确泉州湾大桥将实行路与桥分开计算收费。按照收费方案,大桥跨海部分,各类收费车型费率按小型车每辆车2.68元/公里计算。
实行“递多递减”阶梯计费优惠后,有啥变化?这份通知明确,对在石狮北(石湖港)站与泉州东(秀涂港)站往返通行并安装闽通卡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每月行驶次数超过10趟次的,10至20次(含20次)的趟次部分,减征40%,20次以上的趟次部分,减征60%。
高速公路泉州管理分公司相关人员说,一类车(即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从石狮北(石湖港)到泉州东(秀涂港)的车辆通行费为20元/次,明年1月1日之后,使用闽通卡,月通行10趟次以下的,记账卡、储值卡分别缴交19.60元/次、19元/次;月通行10至20趟次(含20趟次),记账卡、储值卡分别缴交11.76元/次、11.40元/次;月通行20趟次以上,记账卡、储值卡分别缴交7.84元/次、7.60元/次。
泉州湾大桥于2015年5月12日建成通车,至今三年多时间,车流增长迅速,2018年累计车流256.70万车次,日均7033车次,比开通初期的日均3436车次增长了3597车次,增幅104.69%。其中,物流车辆(计重)累计65.61万车次,日均1797车次,比开通初期日均956车次增长了841车次,增幅87.97%。“2018年4月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积极试行‘递多递减’惠民政策,对在石狮北与泉州东收费站往返通行并安装闽通卡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最高优惠40%通行费。”这位负责人说,近日优惠政策再次扩大,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行费最高优惠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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