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启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即日起至12月底,泉州市启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整治范围包括全市受监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的各类扬尘污染源。重点整治区域为人口集中区、城市建成区、城郊区域、主要工业园区等。专项整治将落实建设(代建)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并严厉打击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根据要求,各施工现场须落实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工作,配备包括扬尘监测设备、移动式喷雾机或雾炮车、喷淋设施、洒水车、覆盖网膜等。建立防尘降尘应急响应制度,分时段开启防尘降尘设备设施。土方工程(爆破工程)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周围的栏杆上,每隔1.5米设置一个小型喷头,对土方(爆破)施工区域进行喷淋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遇有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从事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作业。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裸置6个月以上的土方,应一律种植草坪。
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鼓励使用预拌砂浆。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各地住建部门和监督机构将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收尾阶段,有土方开挖、回填工程的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因施工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泉州晚报记者 谢曦)
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审批服务全程一网通办
本报讯(记者谢曦)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了落实住建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秩序,市房屋交易中心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模式,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网上审批服务近日全面上线运行。
该服务上线运行后,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由之前开发企业人工报送纸质合同备案转变为开发企业网上客户端上传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至系统,经后台按规定程序备案审批后,在线出具“泉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告知单”并自动加盖“泉州市房屋交易中心网上电子专用章”。全程一网通办,工作时限由原来8个工作日(十件以内)缩短为5个工作日,办事流程更加快捷便民、高效规范,实现“一趟不用跑”。
今年以来,市房屋交易中心以倡导“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办事理念,加大软、硬件投入和推广力度,网上审批服务已涵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等大部分业务。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各项审批环节并将网上审批服务覆盖至所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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