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首次出台措施扶持影视产业发展 最高可获400万元奖励
日前,泉州出台了《泉州市关于扶持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十条措施鼓励影视企业落户泉州,鼓励创作更多优秀影视作品讲好泉州故事。据悉,这是泉州市首次出台相关措施扶持影视产业,来泉取景最高可获300万元补助,优秀作品最高可获400万元奖励。这些措施包括——
鼓励投资设立影视企业。影视园区或基地、小镇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的,分别给予3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影视企业落户泉州。新设立的影视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企业负责人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前两年100%、后三年60%给予奖励。
奖励优秀影视剧本创作和交易。剧本创作方面,对反映泉州题材、讲述泉州故事影视剧本获得省级及以上专项资金资助的,按上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奖励;剧本拍摄方面,完成拍摄并正式公映再给予奖励30万元,单个剧本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剧本购买方面,泉州影视企业购买反映泉州题材的影视剧本并拍摄公映的,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鼓励在泉州设立影视服务企业。新设影视服务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全额奖励、再三年减半奖励;影视服务企业引进影视剧组、影视资源,最高可获得18万元奖励。外地影视剧组来泉取景,拍摄带有可辨识的泉州外景影像,最高可获得300万元奖励。
鼓励从事影视后期技术制作,可获得其技术服务收入的5%奖励,最高300万元。
鼓励优秀影视作品在泉州设立发行机构从事发行工作。通过泉州影视发行机构发行的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网络剧等,分别于院线、央视频道、省级上星频道播出的,均给予10万元-400万元不等的奖励。
鼓励影视作品发行。对在福建省立项、备案且由泉州影视企业出品、发行的影视作品,按照发行实际成交价格的5-10%给予出品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举办全国性影视节展。在泉州举办由国家部委(局)、国家级行业协会主办的影视节展活动,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
鼓励引进高层次影视人才。高层次影视人才按泉州人才“港湾计划”规定,享受住房安居、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和研学资助等优惠。
重要的影视园区建设、重大题材的影视项目等,可采取一事一议予以扶持。
(记者 张素萍 实习生 林灿鑫)
泉州丰泽区执法局联合区第三中心小学开展“城管日”活动
原标题:丰泽区执法局联合区第三中心小学开展“城管日”活动
我们的节日 当个城管小卫士
海峡网6月1日讯 (泉州网记者 李心雨 庄丽祥 通讯员 吴建南 文\图)昨日,丰泽区第三中心小学的32名城管小卫士,提前过了一个特别的儿童节,在丰泽区执法局城管队员的带领下,他们着装整齐走上街头,纠正店外店经营,这一次他们切身体验了城管工作的艰辛,也以城市小主人的身份参与到城市管理中。

小城管体验执法
学生上街当“城管” 体验文明执法直言辛苦
“叔叔,你们的东西已经占道经营了,请把物品搬到店内经营。”在浦西路一家汤粉店门口,听到小城管的劝说,店主立即把物品搬回店后,执法人员还再三提醒店主要文明经营,否则下次将严厉处理。小城管们亲身体验了城管人员“柔性执法”,小城管们也引起了不少市民“强烈围观”。
“我们巡查了一个小时,纠正5起门前店外店行为,浑身都湿透了。城管叔叔整天这样忙,可见有多辛苦。”五年四班朱晗茜大叹体验执法不容易。当天下午,小城管们还听了城管队员讲述城管工作这些年的变化,他们表示今后要从自己做起,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监督自己和身边的人做文明市民。
丰泽区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城管日”活动,普及城管工作知识,用城管队员的“大手”牵起学生的“小手”,再由学生的“小手”牵起家长们的“大手”,从而增进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大家受益”的社会氛围。此次活动对巩固和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小城管做“大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
丰泽区第三中心小学校长郑惠懋表示,小小城管队成立两年多来,实实在在取得了很多成效:在校运会、校门口、马路旁经常有他们执勤的身影,不仅校园的环境整洁了,连学校周边的环境也有了改善,全校学生的行为习惯有很大的变化,如:不乱扔杂物纸屑,不乱闯红灯,排队进出校园等,家长在学生的影响下,也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据悉,2018年丰泽区执法局总结前两年城管文化进校园活动的成功经验,重点打造丰泽区第一实验小学、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泉州市云山小学、丰泽区第三中心小学、丰泽区崇德实验小学5所学校为城管文化进校园精品文化示范点,聘请城管小卫士。
同时,在上述5所学校以及区第七中心小学、泉州九中、泉州十中、区第八中心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区湖心实验小学、泉州师院附属小学7所学校校园周边开展城市管理提升行动,主动配合辖区执法中队维护学校及周边环境秩序,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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