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牙夜交警查酒驾 泉州交警共查获62起酒醉驾行为
原标题:尾牙夜交警查酒驾 泉州交警共查获62起酒醉驾行为
此次行动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的方式,重点加强酒店、餐饮、娱乐、企业内办席等涉酒场所周边路口路段的流动巡逻和定点管控,切实强化酒驾等重点违法查处力度;并延伸城乡接合部及县乡道路的警力部署,组建执法小分队,严查酒后驾驶私家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行为。
海峡网1月22日讯 (泉州网记者 卢珊珊 通讯员 蒋国栋)1月21日,是2019年春运首日,也是泉州传统的“尾牙”。当晚,泉州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行为。
据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的方式,重点加强酒店、餐饮、娱乐、企业内办席等涉酒场所周边路口路段的流动巡逻和定点管控,切实强化酒驾等重点违法查处力度;并延伸城乡接合部及县乡道路的警力部署,组建执法小分队,严查酒后驾驶私家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行为。据了解,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1000多名,截至晚上11时,共查处酒驾行为41起,醉驾行为21起。
21日晚上8时许,浑身酒气的袁某驾驶超标无牌电动车经过刺桐北路被丰泽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拦下。袁某表示,其下班后在家中饮酒放松,因要给房东送钥匙便骑着超标电动车出门。袁某说,自己知道酒后不能驾车,但是心存侥幸,没想到还是被抓获。经过测试,袁某血液中的酒精吹气值为80mg/100m,达到醉驾标准。去年8月份才考到驾驶证的袁某,仍在实习期,其将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该男子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车被查获
晚上9时许,陈某驾驶超标车经过少林路,骑车有点飘且带着酒味。被民警带到东湖岗亭后,陈某的意识还有点不清醒,话都说不清楚,几次不肯接受酒精呼气测试。经过酒精呼气测试,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吹气值高达182mg/100ml。休息了一会儿,陈某的意识才逐渐清醒。据其交代,因为今晚老板请客,自己多喝了几杯白酒和啤酒,自觉人还挺清醒的,就骑车上路准备回仕公岭附近的家中,不曾想才骑了一小段路便被交警拦下。

酒后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
晚上9时30分许,许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行驶至南环路被鲤城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测试,许某体内酒精吹气值达10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送往东南医院醒酒中心。
期间,同样驾驶超标电动车的胡某,在温陵路东湖公园门口被拦下。经测试,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酒后驾车行为,且其在2018年2月份就曾因酒后驾车被查,当时被暂扣驾驶证半年。此次系一年之内第二次酒后驾车,根据相关规定,将吊销其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泉州市发布2022年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旨在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规范广告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案例共有8个,涉及医药、网络科技、房地产、教育咨询、食品等行业。
案例1 未经审查发布引起公众不必要恐惧广告
福建康佰家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南安金淘店未经审查,在某平台网店上发布含有“女性健康 难言之隐 中国90%女性 患有妇科炎症”等内容的药品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2022年4月,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5000元。
案例2 未经接收者同意发送游戏广告信息
福建省巨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接收者同意以电子信息的方式发送游戏福利广告信息,且未提供拒绝继续接收该广告信息的方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2021年2月,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3000元。
案例3 置业公司发布未载明预售号的房产广告
泉州泉港东方伟业商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售楼部发布含有“交通通达便利 15分钟接揽新老城区”“15分钟抵达现有动车站”“距泉港汽车站仅5分钟车程”“10分钟车程即可到达驿坂服务区高速路入口”“一次投入终身回报”“4×××元/㎡起入住植物园旁公寓”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且未按规定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和价格有效期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条的规定。2022年5月,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案例4 对普通食品加保健功能用语宣传
泉州天照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三清茶实为普通食品,但在其网店上发布含有“去湿气重排毒健脾胃”等保健功能用语的违法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2022年1月,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罚款。
案例5 机构发布虚假的教育培训广告
泉州传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委托泉州微生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另案处罚)通过“番茄亲子泉州”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爱因斯坦、英国威廉王子,还有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Google创始人布林&佩奇、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索斯等等,都是接受了蒙氏教育法……连比尔·盖茨都是蒙特梭利教育出来的”等内容虚假的教育培训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2021年12月,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
案例6 房企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
福建新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户外广告的形式,发布含有“核心地段,升值无限”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2021年12月,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7 发布“躺着就能瘦”虚假内容食品广告
惠安县艳梅食品商行在其网店发布含有“减肥糖、不饿一次瘦”和“躺着就能瘦”虚假内容的食品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2021年6月,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案例8 口腔门诊发布涉嫌违法医疗广告
泉州鲤城新开源口腔门诊部未经审查,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根管治疗 改善天然牙的有效方式 安全无痛 杜绝感染 彻底根治”等内容的医疗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2021年9月,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四)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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