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三类建设用地开发利用 先“问”土壤污染
本报讯 (记者 谢曦)为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防止污染地块未经治理开发利用,更好服务项目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和资源规划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符合三类情形的建设用地应当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建设用地包括以下三类:一是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在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互相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除以上互相变更情况外,所有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三是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简称“6+1”行业用地),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据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分阶段开展。土地收储单位在收储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时,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收储单位委托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报送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时,同步报送经评审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收储地块,在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前,由土地收储单位负责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按照职责分工,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会同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资源规划部门在受理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申请时,应将经评审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作为申请材料内容。
“泉州世界遗产日”主题活动今日启动
今天是“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申遗成功一周年,也是首个“泉州世界遗产日”。连日来,以“社会共建,人民共享”为主题,泉州市采取线上线下、主分会场结合形式,在泉州府文庙及市直单位、9个遗产相关县(市、区)开展系列精彩活动。
今天上午,本次活动在主会场、泉州府文庙广场启动,晚上还有世遗之夜文艺演出。同时,广场全天候开展遗产展、遗产灯谜竞猜、遗产普法宣传、遗产VR体验、海丝主题文创展、遗产旅游体验等活动。
由省文物局主办,市文物局承办的福建省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培训班,将邀请全国知名专家传授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知识,交流保护管理经验。在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由中国海外交通史研究会、市文旅局联合主办的“世界遗产地博物馆城市论坛”,知名专家学者、文博工作者出席,共同探讨世界文化遗产与城市发展、文旅融合及博物馆发展等事项,为泉州全力打造世界遗产保护利用典范城市贡献学术力量。各大博物馆有形式多样的展览、研学等活动,如海交馆的“刺桐时代里的遇见”海交馆系列活动、光阴物语——泉州文物里的二十四节气展、世遗总展馆展览直播,泉州市博物馆的“党在我心中 永远跟党走”主题宣讲比赛、“记忆中的红色”暑期旅游研学活动、《从“瓷”出发——泉州宋元瓷器展》等。
在鲤城、丰泽、洛江、石狮、晋江、南安、安溪、德化及泉州台商投资区分会场,主题展览、非遗集市、非遗展演、文旅嘉年华、文创体验、设计大赛等文化大餐,也将一一与市民游客见面。(泉州晚报记者 蔡紫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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