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报:拜仁四名旧将联手财团收购葡超阿马多拉之星90%股权
据《队报》报道,当地时间本周二,位于里斯本西北部的葡萄牙葡超俱乐部阿马多拉之星发布公告称,其90%的股权已被一个财团收购,该财团成员包括卢卡斯-埃尔南德斯、托马斯-穆勒、扬-索默以及马茨-胡梅尔斯四位拜仁慕尼黑旧将。

四人是在国际投资集团ADvantage和LEAD的牵头下,以及KI集团的支持下参与此次投资的。
现年30岁的埃尔南德斯、36岁的穆勒、37岁的索默——三人目前均已离开拜仁仍在别处征战——以及37岁的胡梅尔斯,曾先后效力于拜仁慕尼黑。而他们四人都曾与约翰内斯·莫斯曼共事过,莫斯曼曾在拜仁慕尼黑任职十年,担任过“球员经理”等职务,如今出任阿马多拉之星的新任主席。
这家葡萄牙俱乐部自2023年起征战葡超,已连续四次保级成功,每次排名均处于积分榜下半区。目前队中有四名法国球员:曾效力于蒙彼利埃的卢卡斯·明卡雷利、曾效力于马赛的托马·穆斯蒂耶、曾效力于里昂的埃默松·万加以及曾效力于勒阿弗尔的贝尼托·苏扎。此外,德西雷·杜埃与盖拉·杜埃的表弟埃迪·杜埃也在该队效力。
晋江安海:87岁母亲一纸诉状 告64岁养子不养老
原标题: 晋江安海:87岁母亲一纸诉状 告64岁养子不养老
这种钱省不得 87岁母亲一纸诉状 告64岁养子不养老
晋江法院判决,养子每月向母亲支付赡养费500元
87岁母亲颜某一纸诉状,将64岁养子黄某告上法庭请求支付赡养费。昨日记者从晋江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期一审审结这起赡养费纠纷一案,依法判决黄某每月向颜某支付赡养费500元,并支付颜某医疗费6235.61元。
母亲:养子月领退休金7000多元
原告颜某,87岁,晋江安海人;被告黄某,64岁,系颜某的养子。因黄某不履行赡养义务,颜某一纸诉状状告黄某请求支付赡养费。
颜某诉称:其与丈夫于1955年收养黄某,后其又与丈夫生育长女黄某真、次女黄某红,三子女均已成家立户;现其年龄大了、体弱多病,也丧失劳动能力,需不定时住院治疗及常年服药,生活不能自理,平常饮食起居需他人护理照顾;但黄某成家后拒不赡养她,且不支付赡养费,自己一直由两女儿赡养。
颜某认为,长女黄某真无经济来源,次女黄某红每月领取退休金1300元。而黄某退休后每月领取退休金7000多元,家庭经济条件优越,应履行赡养义务,故请求法院判决:黄某承担其三分之一的生活费,即每年给付生活费8335元;黄某应承担其三分之一的护理费,即每年支付护理费16261元;黄某应承担其三分之一的医疗费,即8805元。
养子:婚后有支付赡养费
黄某辩称:因儿媳患胃癌晚期,现家庭经济困难;去年9月27日至10月1日,颜某住院期间花费的医疗费25721.26元已报销7739元;其未成年时期系由生父母和养父母共同抚养;其于1985年结婚,婚后颜某长期居住在两个亲生女儿家里,未帮助其操持家务,但他均有支付赡养费;颜某每月领取750元遗属补助费及200元的街道补助费,总计950元。
同时,黄某称:颜某在安海医院住院期间,费用几乎由他负担,并由其看护;颜某在晋江市医院住院5天,其亦支付医疗费3000元;颜某两女儿收入丰厚,生活优越;颜某身体健康,无需护理。
判决:养子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
晋江法院经审理查明:颜某现年岁已高,无劳动能力,黄某作为其儿子,系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颜某主张每年支付三分之一生活费即8335元偏高,法院酌定黄某按每月500元的标准支付赡养费。颜某主张黄某每年支付三分之一护理费,但该费用未实际发生,依法不予支持。颜某因病治疗自行负担医疗费18706.84元,黄某应承担三分之一,即6235.61元,黄某主张已支付医疗费,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法院对黄某的辩解不予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介绍,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也是法律规定的应尽法定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
(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丁盛立 陈晓颖 尤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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