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口普查渐入尾声 事后质量抽查14日开始
本报讯(记者蔡紫旻 通讯员曾开灶)经过近一年的准备、两个月的集中入户登记,泉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现场工作已渐入尾声。今日至本月20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进入事后质量验收工作阶段。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启动后,我市5万多普查人员全面采用电子化采集,利用长短表相结合的方式,对400多万户家庭进行逐人逐项全面普查,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基础数据,普查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事后质量抽查作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普查登记之后进行的一次独立调查,目的在于评价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质量。
按照工作安排,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后质量验收工作组将于今日至20日来闽,抽取5个县15个普查小区,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方法、统一时点,对抽中普查小区的所有住户,进行调查登记,开展人口普查事后质量验收工作。
人口普查事后质量验收工作的抽查人员,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分派,跨省开展抽查工作。如果您所在小区被抽中参与事后质量验收,请积极配合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事后质量验收工作组的工作。
泉州鲤城区出台城管协管员管理规定:12种情形给予解聘
原标题:鲤城区出台城管协管员管理规定:12种情形给予解聘
海峡网4月17日讯 (泉州网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林滢)日前,鲤城区行政执法局出台《鲤城区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管理规定》,协管人员出现12种情形可视情节作为解聘依据。
协管人员队伍作为执法辅助力量,长期以来存在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直接影响到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鲤城区行政执法局出台规定,对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的招录聘用条件、程序、方式以及岗位职能、日常管理和退出机制做了进一步的规范。规定明确要求协管人员只能协助开展执法工作,不得行使执法权,必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中的相关条款。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细化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等12种情形可视情节作为解聘依据,初步建立起区协管人员的退出机制。
这12种情形为: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七天,或者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连续三次季度考评或年度考评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向工作对象吃、拿、卡、要被查实的;打骂工作对象被查证属实的;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并影响工作的;违反着装管理规定情节特别恶劣或屡教不改的;因行为失当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受治安处罚、党纪处分以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应予辞退或解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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