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厦漳三地企业可办理“异地代收” 打破了地域限制
早报讯 (记者李菁)日前,记者获悉,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与厦门、漳州两地市场监管部门携手开展政务服务“异地代收”试点工作,泉厦漳三地企业能就近办理公司准迁登记、迁出登记、企业基本情况表查询等业务,再也不用地市之间“来回跑”“多头跑”。
据悉,泉厦漳“异地代收”的启动,打破了地域限制。以往,三地企业办理公司迁移业务,申请人需要往返迁入地和迁出地才能办完迁移业务。申请人想要查询厦门或漳州企业的基本信息也只能前往当地进行查询。此次改革,在三地均设立“省内通办窗口”,申请人可向该窗口申请“异地代办”,由该窗口现场代收申请材料并反馈受理结果,管辖地办理部门即时远程受理审核,审批意见通过异地通办系统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还为申请人免费邮寄到家,办理进度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实时可查。
此次改革,共有7个事项可“异地代办”,通过进一步简化提交材料和操作流程,实行三地材料互认,同时实行代收材料原则不寄、有必要的进行定期邮寄的方式,为申请人节约了大量的费用。
沙厦高速德化往永春方向 测速首日1695辆车挨罚
原标题:沙厦高速德化往永春方向 测速首日1695辆车挨罚
海峡网6月29日讯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刘闽华)从6月27日0点开始,沙厦高速德化往永春方向正式启用区间测速,路边已设置多处提示牌。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今日从泉州高速交警二大队获悉,测速点启用首日,就有1695辆车挨罚。
新增的测速点对7座以下小型汽车限速为80km/h以内,对货车及7座以上客车限速为60km/h以内。在被罚的1695辆车中,小型车有1323辆超速10%以上,有2辆超速50%以上;大型车有372辆超速10%以上,有17辆超速50%以上。这些车辆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将被录入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
民警提醒,按照法律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将予以警告、记3分的处罚;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将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到80%的,将予以罚款500元、记12分,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超过规定时速达到或者超过80%的,将予以罚款1500元、记12分,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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