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吴 限

  近日,投毒一名日本学生在国际学校了解到南京大屠杀史实后,借网回家表达愧疚,络平不料引发父亲暴怒。日本这名父亲在社交平台发帖,环球怒称要“抵制国际教育”,走笔男女91网站并用右翼篡改的投毒“史料”误导女儿。更加值得警惕的借网是,他的络平言论很快获得大量日本网民附和,一些人污蔑相关史实是日本“对小孩子洗脑”,还有人要求日本教育部门管控国际学校,环球阻止学生了解真实历史。走笔

  如此荒诞的投毒一幕,令人不禁发问:面对昭昭历史,借网日本网络平台上为何会形成如此畸形的络平认知?这背后,离不开日本右翼黑手的长期“投毒”。据日本《朝日新闻》调查,日本众包平台CrowdWorks长期付费招募网民,刻意收集或利用AI生成“中国人不文明”“反日”“南京大屠杀是青桃视频谎言”等抹黑内容,将歪曲历史、煽动对立的右翼舆论当作博取流量和收益的手段,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借助网络平台,日本右翼以平台化、产业化的方式制造谣言、扩散极端言论,让一些本就受错误史观误导的日本网民,进一步丧失对战争的91视频人18反思与批判能力。

  畸形历史认知和对华恶意舆论之所以在日本社会如此泛滥,离不开日本右翼政府真金白银的支持。据统计,自2015年中国首次以纪念抗日战争胜利为主题举行阅兵以来,日本外务省以“海外战略信息传播”为名,累计投入超560亿日元(1元人民币约合23.22日元)预算,对华展开舆论抹黑。例如,资助外媒、爱威奶智库和网红在网络上散布“中国刻意翻旧账”“煽动反日情绪”等不实言论,企图以此混淆国际视听、洗白自身。原本应用于保障国民福祉的预算,却被大肆用于支持右翼势力鼓噪宣传,将网络舆论场打造成向日本国民,尤其是青少年系统性灌输错误史观的温床。

  从更深层次看,这套鼓噪右翼言论的91香蕉视频舆论机器,真正意图在于篡改侵略历史,掩盖战争罪责,为当下日本政府扩军备战扫清社会阻力。通过持续抹黑中国、刻意渲染“中国威胁”,日本右翼不断制造地区紧张氛围,为突破“和平宪法”约束、扩大自卫队职能、推进海外军事介入积累舆论基础。从歪曲二战历史、美化侵略战争,到塑造外部威胁、煽动安全焦虑,日本右翼一系列动作的最终目的,都是为招魂军国主义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服务其谋求“军事大国”地位的战略野心。

  今年是东京审判开庭80周年。然而,80年的良知拷问、历史定谳、法律约束,并未从根本上扭转日本右翼顽固的错误历史认知,也未能祛除其根深蒂固的军国主义执念。相反,借助新媒体和AI技术迭代,日本右翼不断升级舆论操纵手段,更新传播路径,让历史修正主义、军国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等极端思想言论更加铺天盖地、无孔不入,全方位侵蚀网络空间、误导民众认知。

  历史殷鉴不远。日本右翼借网络舆论兴风作浪,为扩军备战摇旗呐喊,为冲破战后国际秩序推波助澜,只会进一步荼毒欺骗本国民众,撕裂社会认知,加剧地区的战略互疑,最终失信于国际社会。

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举办图片展 再现南侨机工回国抗战壮举

原标题: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举办图片展 再现南侨机工回国抗战壮举

昨日,纪念“5·18国际博物馆日”系列活动暨“永远的丰碑——纪念南侨机工回国抗战80周年图片展”开幕式在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举行。

泉州网5月19日讯 (记者蔡紫旻 通讯员刘春艳)昨日,纪念“5·18国际博物馆日”系列活动暨“永远的丰碑——纪念南侨机工回国抗战80周年图片展”开幕式在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举行。

“再会吧,南洋,这是中华民族的存亡!再会吧,南洋,我们要去争取一线光明的希望。”在开幕式上,由泉州东南亚归侨合唱团带来的歌曲《告别南洋》,将人们带回那个充满爱国激情的烽火硝烟年代。

本次图片展由泉州市侨联、泉州市社科联联合主办,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泉州华侨历史学会、云南省南侨机工暨眷属联谊会承办。展览呈现近百幅珍贵历史图片,展示了3200多名南侨机工修建滇缅公路、运输抗战物资、抢修运输车辆的艰辛历程及感人故事。展出时间为5月18日至6月18日。

南侨机工的全称是“南洋华侨汽车司机及汽车修理技工回国服务团”。1939年2月,为解决滇缅公路上缺乏汽车司机和修车技工的困难,南侨总会向华侨发布招募机工通告。分布在东南亚各国的华侨们,本着“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强烈爱国情怀,响应号召,毅然离别父母和亲人,放弃在国外的优越生活,回到祖国,投身于抗日救国洪流。至当年9月,应募的南侨机工3200多人,分成九批回国,其中,福建籍机工800多名,据不完全统计,这当中有300多名为泉州籍。

这群舍生忘死的南侨机工,在被称作“抗战生命线”的滇缅公路上,参与大规模运输抗战军需物资、抢修运输车辆。在执行任务期间,共有千余人因战火、车祸和疾病英勇牺牲。

前来参加开幕式的云南省南侨机工暨眷属联谊会会长徐宏基表示,翻开中国华侨史,南侨机工回国支援抗战堪称人数最为集中、规模最为庞大、目标最为鲜明、组织最为有序、经历最为悲壮、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壮举。他们的事迹,至今仍在东南亚地区乃至世界华侨华人中传颂。

当天,“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授牌仪式和“泉州人在南洋”图录赠书仪式同时举行。泉州学研究所原所长林少川为大家带来了《回国参战功昭日月——纪念南侨机工回国参战80周年》专题讲座。

责任编辑:黄冬虹

泉州市发布2022年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旨在发挥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规范广告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案例共有8个,涉及医药、网络科技、房地产、教育咨询、食品等行业。

案例1 未经审查发布引起公众不必要恐惧广告

福建康佰家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南安金淘店未经审查,在某平台网店上发布含有“女性健康 难言之隐 中国90%女性 患有妇科炎症”等内容的药品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2022年4月,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5000元。

案例2 未经接收者同意发送游戏广告信息

福建省巨好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接收者同意以电子信息的方式发送游戏福利广告信息,且未提供拒绝继续接收该广告信息的方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2021年2月,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3000元。

案例3 置业公司发布未载明预售号的房产广告

泉州泉港东方伟业商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售楼部发布含有“交通通达便利 15分钟接揽新老城区”“15分钟抵达现有动车站”“距泉港汽车站仅5分钟车程”“10分钟车程即可到达驿坂服务区高速路入口”“一次投入终身回报”“4×××元/㎡起入住植物园旁公寓”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且未按规定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和价格有效期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条的规定。2022年5月,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案例4 对普通食品加保健功能用语宣传

泉州天照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的三清茶实为普通食品,但在其网店上发布含有“去湿气重排毒健脾胃”等保健功能用语的违法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2022年1月,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罚款。

案例5 机构发布虚假的教育培训广告

泉州传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委托泉州微生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另案处罚)通过“番茄亲子泉州”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爱因斯坦、英国威廉王子,还有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Google创始人布林&佩奇、亚马逊创始人杰夫·贝索斯等等,都是接受了蒙氏教育法……连比尔·盖茨都是蒙特梭利教育出来的”等内容虚假的教育培训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2021年12月,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

案例6 房企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

福建新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户外广告的形式,发布含有“核心地段,升值无限”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2021年12月,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7 发布“躺着就能瘦”虚假内容食品广告

惠安县艳梅食品商行在其网店发布含有“减肥糖、不饿一次瘦”和“躺着就能瘦”虚假内容的食品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2021年6月,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案例8 口腔门诊发布涉嫌违法医疗广告

泉州鲤城新开源口腔门诊部未经审查,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根管治疗 改善天然牙的有效方式 安全无痛 杜绝感染 彻底根治”等内容的医疗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六条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2021年9月,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四)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