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廉润心以文化人 泉州丰泽东湖街道打造廉政文化品牌

东湖街道结合社区营造、老旧小区改造和拆墙透绿口袋公园等,加大廉洁元素植入 东湖街道供图
东南网5月18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郑玲玲)近年来,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根据“一镇一孝廉”创建活动部署要求,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挖掘辖区历史人文故事,整合文旅资源,坚持以廉润心、以文化人,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逐步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
廉情常驻
潜移默化
建设廉政小公园。结合社区营造、老旧小区改造和拆墙透绿口袋公园等,加大廉洁元素植入。在松林社区少林新村建设廉政法治文化广场,对少林新村休闲广场精心规划设计,巧妙植入“廉”的基因和“法”的内容,同时融入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风采等,使每一个信步广场的人,都能获取“廉”的熏陶和“法”的滋养。
打造廉政文化墙。以廉洁文化、家风家规家训等为主要宣传内容,在8个社区各设计一面廉政文化墙。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在仁风社区原本斑驳破败的老旧围墙,打造一段长约250米别具文化韵味的特色廉政文化墙。一墙一风景,一墙一阵地,不仅补齐了环境短板,更给附近居民营造了精神文化氛围,成为一道靓丽风景线,吸引路人频频驻足欣赏。
编撰老城根故事。挖掘散落在辖区各社区的乡贤故事、人文风情、乡愁记忆等特色乡村历史文化,重点宣传辖区历史古迹、先贤事迹,组织编撰《老城根故事》,并以墙体彩绘和宣传栏等形式展示辖区历史文化和老东湖故事,唤醒群众乡愁记忆、引发共鸣,增强认同感和凝聚力。
廉影随行
润物无声
开展廉政春联进万家活动。每年临近春节期间,在8个社区开展“翰墨飘香·清廉家风”廉政春联进万家活动,邀请书法爱好者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现场挥毫,为辖区广大居民赠春联、送祝福,借由楹联书法艺术这一传统文化形式,营造文明祥和清廉的新春佳节氛围。扎实开展进居入户“五个必”各项工作,做好“带信下访”“入户走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开展家风家规家训系列活动。开展好家风建设,大力挖掘辖区内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家规家训,先后举办“百善孝为先,治政廉为首”专题讲座3场,传承倡导良好家风和社风民风。在东湖社区苏氏家庙创建家风家训展馆,组织中小学生听取宗族长辈讲解其先祖苏缄“忠勇卫国、忠贞不屈”的生平事迹。组织辖区基层党员干部参观泉州侨批“家风”文化展,近距离感受“爱国爱乡、和谐友善、勤俭创业、诚信自律”家风的百姓故事。
开展“清风伴我行”活动。先后组织开展“廉洁东湖·清风骑行”和“弘扬孝廉文化·涵养政德清风”徒步健身活动,展现积极、健康、向上、团队合作的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精神风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更加健康的体魄、充沛的精力和饱满的热情投身到工作中,通过活动不断增强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先后组织辖区党员干部、中小学学生开展孝廉文化主题党日或研学活动50多次,让活泼泼的孝廉文化基因化为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和行动自觉。
廉音希声
大道至简
正面引导承诺声。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定期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提出廉洁自律具体要求。组织党员干部200多人次到桃花山红色教育主题公园、泉州市党内政治生活体验馆等参观学习,传承红色基因,重温入党誓词。先后举办《泉州历史文化与清廉之风》《传承良好家风 建设廉洁家庭》等专题讲座。在街道和3个原村社区宣讲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举办《民法典》《重温百年路 奋进新征程》专题学习会。
警示教育悔过声。及时通报本地区典型案例,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到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震撼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蝇”贪之害——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中纪委宣传片《八项规定五周年特别策划:你不必,你可以!》和廉政警示教育片《爸爸去哪儿了》。节假日期间,还定期向班子成员和社区主干发送廉洁自律提醒短信。
以书传廉读书声。在8个社区增设廉政图书角,将《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严以治家 清风传家》等书籍充实其中。每年世界读书日,开展“共享读书心得·共创书香家庭”“书香家庭·唯美阅读”读书交流会,围绕如何创建书香家庭、近期读书感悟以及如何将阅读和基层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结合起来,分享心得体会。
廉洁润心
以文化人
推出孝廉文化研学线路。将街道辖区深厚的历史积淀和丰富的人文资源进行创造性转化和教育性传承,充分挖掘其中的廉洁文化、孝道文化,推出市区首条孝廉文化研学线路,拍摄微视频、制作宣传折页和书签、创作散文诗和微故事。线路被区委党校作为现场教学点,被区教育局确定为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几个人文景点全部纳入泉州市廉洁家风经典旅游线路。
联合创作廉政文化精品。发挥本地戏曲剧种优势,联合丰泽区艺华梨园戏传习所,举办以“忠孝节义”为主题的梨园戏传统折子戏公益演出,表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起观众共鸣。联合泉州高甲戏剧团改编创作廉政戏剧《唐知县审诰命》,通过高甲戏诙谐风趣、幽默夸张的表演方式,讲述明嘉靖年间七品县令不畏权贵、刚正不阿为民判案故事,受到干部群众好评。
营造校园廉洁文化氛围。组织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培养学生从小树立崇尚廉洁良好思想品德,扣好人生的第一粒纽扣。联合区纪委监委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在丰泽区湖心实验小学建设“家风家训文化长廊”,将“孝廉文化”融入学习工作中,让每一个学生、老师不断获取“孝廉”文化的熏陶和滋养。会同泉州实验中学、区湖心实小、一中心小学、二中心小学、一中心幼儿园、八中心幼儿园等联合开展“学家风 悟孝廉”活动8场次。
个人发明获国家专利因未缴年费失效 代理公司赔40万
原标题: 个人发明获国家专利因未缴年费失效 代理公司赔40万

王先生当初获得的发明专利证书
委托专利代理公司申请专利以及全部专利事务,却因公司失误没有及时缴交年费,导致专利失效,家住泉州的王先生将专利公司告上法庭。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专利公司赔偿王先生40万元。
发明获国家专利 委托公司代理
2010年,王先生成功研制了一款名为“新型刹车发电装置”。时年7月,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中国国家阶段专利申请。
2013年8月份,王先生与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华公司)签订《案件委托合同》,随后又签订了《专利代理委托书》。双方约定,王先生委托文华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新型刹车发电装置主体结构”发明专利申请,以及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全部专利事务。
合同签订后,王先生将2600元的费用汇入文华公司账户。受委托后,文华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申请。
2014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向文华公司寄送了专利权为王先生的《授予发明专利通知书》等。随后,该公司通知王先生将包含第五年年费在内的综合费用2055元转入公司账户。据王先生介绍,公司人员还告诉他,只要按照公司提醒,及时缴纳专利的年费即可。
专利即将失效 仍被蒙在鼓里
2015年3月份,文华公司电话告知王先生,缴纳专利年费280元。王先生将费用转给公司人员,请求代付,对方同意。
到了2016年,王先生一直没有接到缴纳专利年费的通知,便询问文华公司。该公司人员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后发现,“新型刹车发电装置主体结构”发明专利,由于未缴纳专利年费,已经失效,而且已经过了法定的补救期,不可能通过补缴费用恢复。
随后,王先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了解得知,2015年3月份,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向文华公司发出缴纳第六年年费的通知书,但公司未及时将通知转发给王先生,也没有准确告知缴费数额和时间,而是由工作人员告知他汇入280元第六年年费。查询得知,2015年王先生应缴纳的专利年费是1200元而不是公司要求的280元。
更让王先生费解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早在2015年10月份,就向文华公司下发了《发明专利失效通知书》,但文华公司依然没有告知他,失去了最后补救机会,该专利于2016年3月份彻底失效。
事后,王先生要求专利代理公司予以赔偿,遭到拒绝。
未尽注意义务 公司被判违约
去年3月份,王先生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王先生认为,文华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严重违背与其专利代理能力相适应的审慎注意义务、通知义务和提醒义务,导致专利失效,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应当赔偿他经济损失200万元。
王先生称,在获得专利后,他与多家电动汽车生产商洽谈合作事项,已经达成初步共识。此外,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涉案专利市场价值为500多万元。
对此,文华公司承认,因专利年费未缴足而导致王先生专利权终止的情况属实,公司对此确实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给王先生造成了损失。对此,公司深感遗憾,愿意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赔偿王先生的损失。
经审理,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先生与专利代理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双方均应依约全面履行。合同期间,文华公司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双方合同约定,构成违约。据此,法院一审判处文华公司与王先生解除委托合同,并赔偿王先生经济损失40万元。
据此,一审宣判后,文华公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前,文华公司又撤回上诉,省高院终审裁定予以准许。(记者 黄墩良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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