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幼儿园复学收费标准确定 复学后保教费按月收取
不足月的按实际天数收
本报讯 (记者曾聪虹 通讯员林远聪)根据省教育厅公告,我省将于6月2日起分批错时安排小学一年级、二年级和幼儿园复学。其中,幼儿园收费问题备受关注。25日,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泉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复学后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关于返校复学后幼儿园收费方面,幼儿园返校复学后保教费按月收取,开园时间不足月的按实际天数收取,保教费日收费标准按月收费标准除以22天计算。除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外,缴费入学后一律不退还保教费。代办费按照《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收取。
关于幼儿园预收保教费和代办费退费方面,2020年春季开学前幼儿园已预收保教费和代办费的,原则上要按规定办理退费;复学后家长根据自愿原则,自行确定是否送幼儿入园,幼儿园也可加强与幼儿家长的沟通,充分尊重家长意愿和选择,经双方书面协议确认,预收费用扣除春季实际应收费用后,剩余部分冲抵以后学期的保教费和代办费。
关于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收费事项方面,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的其他规定,不得违规乱收费。
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举行首次座谈会
全市2.7万名入学新生受到地震安全教育
11月24日,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联合举办泉州市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首次座谈会。首批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及相关人士40余人参会。
座谈会中,省地震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分别就上一阶段工作成效、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提升的重要性、地震灾害预防宣传的社会意义等方面做了指导讲话,希望大家珍惜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这个称号,进一步增强公益服务意识,不断加深交流学习,为这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参与座谈会的传播师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围绕参与防震减灾公益宣传的经历、对本项工作的个人理解感悟深入交流和探讨。
据介绍,本次座谈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加深了与会人员间的相互了解,同时也形成了做好我市传播师工作的诸多共识,对我市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工作下一阶段的纵深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泉州市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队伍成立于今年8月。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积极响应上级关于组建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队伍的号召,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传播师的申报、选拔工作。经认真审核,23名长期热心参与防震减灾科普公益宣传,具有地震、地质、地理、防灾、救援等专业背景的教师及相关人员被认定为首批泉州市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入学新生地震安全教育工作,今年9月中旬到10月下旬,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教育局依托新成立的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团队,重点在全市40余所新生人数较多的中学、中职学校及部分小学、幼儿园开展入学新生地震安全教育专题讲座活动,向新生(老师、家长)传播地震常识、地震预警、防震避险技能等方面的知识。
根据各地不完全统计,参加本次活动的学生人数达到2.7万人。通过本次专题讲座活动,入学新生的地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地震事件能力得到提升,我市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队伍的首次专题宣教活动收效显著。
市地震局有关负责人说,我市的防震减灾传播师队伍长期开展社会防震减灾宣教活动,有需要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学校等可与市地震局联系活动开展事宜。(记者王金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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