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欢乐梦想扬州华侨城联合国内知名设计团队,乘风城文倾力打造的远Y扬州OCT Young华侨城文旅品牌馆正式亮相。扬州市旅游协会会长王玉新、华侨欢乐扬州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祖峰及班子成员,旅品50余位媒体朋友们,牌馆单单影院百余名邀约客户参加了此次开馆仪式,绽放同时,欢乐梦想邀请抖音当红主播现场解说,乘风城文大家共同放飞承载欢乐梦想的远Y扬州五彩气球,开启文旅品牌馆的华侨欢乐欢乐之旅。

OCT Young华侨城文旅品牌馆开馆仪式现场

扬州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祖峰现场致辞
开馆当天,旅品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围观,牌馆其超前的绽放设计理念将品牌文化恰如其分地置入艺术的氛围中,全面刷新了大众对于传统品牌馆的欢乐梦想在线观电影既有认知。扬州华侨城作为扬州文化旅游产业升级的引领者,以梦为翼,以创新姿态为城市发展增添新活力。

扬州华侨城文旅品牌馆开馆引市民围观拍照
以超前设计重构文旅馆全新模式
据悉,文旅品牌馆由国内知名设计师王克玉先生亲自操刀,采用“品牌+艺术”相结合的表现形式。结合项目区域特点及自身产品规划,91看美女以“水”为创作灵感,提取水波浪曲线元素贯穿始终;纯白色主基调,集空间展示、互动体验、艺术感知等多重功能于一体,将销售行为融入艺术化元素,充分营造文化氛围,爱爱抽查视频打造富有活力律动的时尚、动感空间。

扬州华侨城文旅品牌馆欢乐绽放
以人为本勾勒极致艺术美学
科学的空间布局及人性化的动线设计既是对艺术的执著,亦是对生活的热爱。文旅品牌馆的空间设计追求“以人为本”,建筑上克服了原始空间里柱子颇多且结构复杂的硬性条件,创造性采用曲线元素重构整体空间;新的91吃瓜免布局规避了原有的结构缺点,每个曲面造型都提供了展示面及功能,提高空间利用率。同时,动线设计蜿蜒曲折,让体验者感受一步一景、步移景异。
参观者可以沿着指引路线一览展馆布局,领略华侨城发展轨迹,了解文旅产品规划及未来发展蓝图,从宏观到细节,从图像、文字、视频到三维实体展示,让受众所触所感由浅入深,加深对华侨城品牌文化的认知与艺术的共鸣。

领导及嘉宾参观扬州华侨城文旅品牌馆

领导及嘉宾参观扬州华侨城文旅品牌馆
以创想基因致敬千年运河文化
扬州华侨城文旅品牌馆结合华侨城创想基因,献礼扬州。以创新赋能设计,升级沉浸式体验模式,它的亮相既是品牌文化的展示,亦是艺术美学的呈现。创新不断、欢乐无限……据了解,精彩纷呈的“2020华侨城文化旅游节”还在继续,“美好如期 欢乐同行”主题贯穿始终,手持“水韵江南卡”,即可同时逛遍上海欢乐谷、周庄、沙家浜景区、扬州瘦西湖4大景区;一卡在手,欢乐起飞。快来搭乘这辆列车,抓住狂欢的尾巴,一起放肆遨游尽情狂欢吧。
泉州2017年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 125家驾校达到A级
原标题:2017年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 125家驾校达到A级
6家驾校获评“优良”
海峡网6月6日讯 (泉州网6记者吴丽娇 通讯员林泳坤)昨日,记者从市道管处获悉,2017年度全市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已经出炉:截至2017年底,全市125家驾培机构达到A级(15家新增许可驾培机构不参评)即基本合格以上,被评为B级(不合格)的驾校为零。
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评定中,AAA级(优良)的驾培机构有6家,AA级的75家,A级的44家。
市道管处驾培科负责人介绍,从考核结果来看,全市大部分驾培机构都能够规范招生报名,有序组织教学培训,强化教学车辆技术管理,落实行业管理改革,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全市推行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这一新型服务模式的驾培机构占比达到85%,采用标准化合同文本的驾培机构覆盖率达100%。“考核过程中也发现个别驾校存在教学场地标志标线陈旧不清晰、内业资料和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学员反映投诉处理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我们已经通知各辖区运管所督促驾培机构逐一整改。”该负责人表示。
流行音乐版权保护如何破局
一首传唱十余年的《李白》,在一场商业演唱会的舞台上意外成为检视华语流行音乐版权生态的“显微镜”。今年3月,歌手李荣浩直指新生代歌手单依纯在个人巡演中,未经授权且在明确被拒后仍演唱其代表作《李白》。李荣浩一方坚持维权守护原创底线,单依纯一方则迅速致歉承担责任。看似快速平息的个案,却精准戳中了行业长期存在的授权混乱、责任模糊、侵权侥幸心理盛行等痛点。北京青年报记者通过采访业内人士、法律专家,结合近年多起典型司法案例,探寻流行音乐版权保护的破局之路。
引爆热点
李荣浩作品《李白》
拒授权后被强行商用
从商演舞台到网络直播,从综艺翻唱到短视频配乐,流行音乐版权侵权已成为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近年多起公开事件与司法判例,展示了当前版权乱象的多重面貌。
以近日歌手李荣浩和单依纯因歌曲《李白》引发的版权纠纷为例,单依纯团队为巡演申请《李白》授权,李荣浩方明确拒绝,但单依纯仍在2026年3月28日的深圳演唱会上,登台演唱改编版。李荣浩于次日通过微博公开维权,附邮件与音著协证明,控诉单依纯故意侵权。单依纯随后致歉,承认审核疏漏,删除本次演出官方宣传中涉及《李白》的相关内容,停止《李白》在后续所有演出中的演唱,并承担全额版权使用费及相应赔偿。
业内人士直指此案属典型“授权被拒、强行商用”,主办方主观过错明确,单依纯作为表演者未尽到审核授权文件的义务,也存在过失。李荣浩对此的回应是不需要赔偿:“我要是想要钱,从一开始就会授权给你,那不是更加名正言顺,何必如此大费周章。”
在流行音乐领域,类似的侵权事件并不在少数。如女歌手降央卓玛在多场商演中,未经授权演唱刀郎作品《西海情歌》,权利人告知后仍未停止。法院认定侵权成立,判决其与主办方连带赔偿7.5万元,并判令立即停止商业演唱该作品。
综艺与网络平台,同样是版权侵权的高发地带。比如李志诉《明日之子》侵权案,选手未经授权翻唱改编《天空之城》,用于录制、播出与网络传播。李志公开维权索赔300万元,打破“综艺翻唱免费宣传”误区。法院最终判赔20万元。
事件发酵
音乐创作者
从“维权”到“被维权”
版权纠纷不止于舞台演唱,词曲权属侵占、版税拖欠等问题,更让不少原创音乐人陷入维权困境。音乐人吴向飞诉环球音乐案也一度备受瞩目。吴向飞创作的《路一直都在》等11首作品,被环球音乐擅自登记并长期收取版税,而创作者却分文未得。
在李荣浩公开控诉单依纯侵权的同时,吴向飞也喊话李荣浩:“最近我发现@李荣浩曾公开演唱我写的《路一直都在》,没有向我取得授权,也没有向我支付任何使用费。李荣浩是不是也应该向我道个歉?”李荣浩后续回应称,该次演唱是十年前的公益慈善演出,未收取任何报酬,符合著作权法合理使用范畴。
吴向飞近日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跟李荣浩并无私交,当时看到李荣浩的微博,第一反应是对方维权的行为是正确的,李荣浩与单依纯版权争议的核心矛盾在于歌手对版权使用的漠视与认知偏差。
连带发现自己作品曾被李荣浩未经授权公开演唱,吴向飞说:“作为创作者同时也是歌手,在演唱别人的歌时,是否绷紧了版权这根弦。李荣浩从作者的角度去维权,非常正确,同时从歌手的角度来看,是否也很严谨地在唱别人的歌。我认为这是两件事情。”吴向飞说。
李荣浩对此的回应是,要求吴向飞拿出证据:“我若有错,我绝对不含糊与您道歉,赔偿认罪伏法。您若有错,我也会公布审判结果,请万千网友督促我,务必第一时间公布,不要让任何一个坏人尝到甜头。”
吴向飞于4月15日通过微博发表关于李荣浩公开表演《路一直都在》情况说明,表示法律明确了无须作者授权的前提,必须满足“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法律实践中:公益活动不等于没有营利。所谓公益活动可以未经许可表演他人已发表作品,不具有法律依据。不卖票也不等于可以未经许可使用他人音乐作品。“从已掌握的多份证据看,2013年《行走的力量》音乐分享会属于商业活动,不符合‘未经许可就能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法律规定。”
韬安律所高成律师就此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九项规定,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属于合理使用,无需取得著作权人许可,也无需支付报酬。该条款的立法本意在于鼓励非营利性的现场公益文化活动。
如果李荣浩当年公开演出该歌曲确有其事,且符合公益演出免责的三个条件,则构成著作权法下的合理使用,无需取得词曲权利人授权;若不满足,则可能构成侵权。高律师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不仅在于保护专有权利,还包括鼓励作品的传播等。在合理使用情形下,行为人依法应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问题核心
抱有侥幸心理
“先使用、后补手续”
从李荣浩维权到“被维权”的争议,恰恰暴露了流行音乐领域对版权规则认知的不统一,这背后是整个行业长期以来对版权合规的漠视。
在业内人士看来,问题的核心并非“无法可依”,而是“有规难行”。音著协等集体管理组织的存在,本意是降低授权成本、提升使用效率。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从业者将其理解为“全权授权方”,忽视了词曲作者仍拥有关键决策权。尤其在商业演出、改编使用等场景中,是否需要取得原作者单独许可,往往成为争议焦点。《李白》事件中,单依纯此前曾在音综中演唱《李白》并获得过综艺使用授权,但“节目可用”并不意味着“巡演可用”。
从事演出企划工作的王岳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流行音乐领域,“翻唱”较为普遍。一些从业者以“轻度改编”为由规避授权,或抱有“先使用、后补手续”的侥幸心理,这就使得侵权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被“常态化”。部分演出市场更注重现场效果与流量转化,对版权合规投入不足,在这一背景下,版权往往被视为“成本项”而非“基础规则”。
高成律师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李白》版权纷争,折射出行业痛点,从法律视角来看,核心成因在于权利状态的碎片化与获权链路的断层,以及行业法律意识的薄弱。
首先是权利主体分散,音乐的著作权可以说是所有作品类型当中最复杂的。一首歌曲的权利可能由词曲作者自行持有、授权给版权代理公司、唱片公司,或交由音著协等集体管理组织管理。这种状态导致使用者在“找对人”这一步就充满障碍。其次是合规意识的薄弱与行业惯性。实践中,很多演唱会筹备周期紧,主办方往往抱着“先上车后补票”的心态,跳过了“确认权利归属——明确授权类型——签订合同支付报酬”的合规流程,轻视了未经许可进行演唱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和舆情风险。
高成律师认为,单依纯在致歉中提到“巡演的曲目版权审核、授权申请等工作,均由主办公司全权负责”,这个说法符合《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依纯在声明中承认了“监督疏忽”,这意味着艺人未能尽到审慎核查授权文件的义务,存在一定过失,但不改变主办方承担主要侵权责任的法律定性。“当然,最终责任的实际承担主体,也需要看演唱者和主办方、承办方等组织者之间是否专门约定具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方式。实践中,艺人的经纪公司、工作室等,也可能同时具有主办方或承办方的角色,因此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环境改善
原创者维权意识提升
通过公开渠道表达诉求
尽管问题存在,但业内普遍认为,流行音乐版权环境正在发生变化。一方面,法律体系持续完善,对侵权行为的界定更为清晰,处罚力度逐步加大;另一方面,原创音乐人维权意识明显提升,越来越多人选择通过公开渠道表达诉求,例如歌手卢庚戌曾多次公开反映,其创作的歌曲在部分商业演出及线上直播中未经授权被使用,并通过法律与公开发声方式追讨版权费用。他同时表示,将部分维权所得用于公益,以推动行业对版权问题的重视。《李白》事件中,李荣浩直接公开证据、明确表态,也被视作是一种更具公共性的权利主张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开始,音乐人吴向飞开始了与环球音乐的长期版权战。截至2023年10月,其提起的五起著作权侵权诉讼一审全部胜诉。
2024年,吴向飞起诉相关平台公司侵权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裁定两个平台侵权。同年,吴向飞诉环球音乐公司、网易云音乐等平台侵权案,法院终审裁定环球音乐公司及音乐平台侵权。环球案终审宣判后,吴向飞通过法律途径正式明确了包括《路一直都在》在内的歌词著作权,权利人是自己,并非版权公司。
“每一次维权案例的推进,都在为整个行业的版权规范积累经验,都在为后来的创作者铺路。只有让侵权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形成有效威慑,让更多人重视版权、敬畏规则。”吴向飞也说,近些年版权保护环境在逐年改善,“音乐使用者的付费意识不断提高,音乐平台也通过诉讼了解到版权公司存在的问题,清楚了音乐平台需要承担的责任。从这一点来说,诉讼有它积极的一面。但在合法使用音乐作品的过程中,当下非常需要监管部门介入。”
吴向飞认为目前演出审批与版权监管尚未形成有效联动,对于有过侵权记录的演出承办方,缺乏相应的惩戒机制。他建议文化演出审批部门应建立“侵权及演出申报”联动机制。
高成律师针对商业演出主办方在策划演出、邀请艺人演唱他人作品时,应如何避免侵权也给出了建议:提高版权合规的法律意识,将版权获权作为演出筹备的核心环节。首先准确定位权利人,可联系作者、版权代理公司或音著协,核实权利链条和可授权范围;其次根据使用场景(线下、线上、是否改编等)精确获取对应权利(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等),并完成合同签署与付费。
对于艺人而言,在参与商业性演出前,应要求主办方出示并严格审核表演歌曲的授权文件,在未获得授权或授权不清晰的情况下,谨慎演唱相关歌曲,避免因主办方的疏忽导致自身声誉受损。
文/记者 寿鹏寰
统筹/满羿
[ 责编:张晓荣 ] 阅读剩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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