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好人榜”8月榜单揭晓 泉州1人上榜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委文明办获悉,2021年8月“福建好人榜”榜单揭晓,泉州人黄金鸡上榜“孝老爱亲”类好人。
66岁的黄金鸡是南安市洪梅镇洪溪村村民。37年前,他到黄种尧家做上门女婿。3年前,岳父中风瘫痪,黄金鸡当起“全职保姆”。每天早上、傍晚,他都会推着岳父出门散步,晒太阳,呼吸新鲜空气。岳父爱干净,中风后打理卫生的事情都落在他身上。“我每天早上给老人刷牙洗脸,一天换4次尿布,每换一次尿布,就用湿毛巾擦洗一次,涂上爽身粉。每隔2天,给老人洗一次澡。”他说。“本来是我和老公深夜轮流起来给爸爸翻身,但我心脏不好,入睡不容易,老公看我辛苦就自己全扛下来。”妻子黄含笑对他的细心体贴深有感触。
夏天到了,怕岳父热,黄金鸡买来2台风扇降温;怕点蚊香熏眼睛,他买电热蚊香液24小时开着;怕岳父饿,他每隔3小时喂一次……由于睡眠不足,他白天有时打瞌睡,闹了不少趣闻。有一次,邻居来串门,聊着聊着他靠在椅子上睡着了。
77岁的黄维谋是黄种尧的堂弟,每天都拄着拐杖来串门,“金鸡不是亲儿子,却胜过亲儿子。”黄金鸡的岳母杜淑华也十分满意:“我只剩下一只眼睛看得见,一到晚上又看不清。这些年,真是苦了我这个儿子(黄金鸡)了。”黄金鸡的母亲也住在洪溪村,他每天早上照顾完岳父,都会过去看看。
据介绍,自2008年“福建好人榜”启动以来,泉州市共有180人入选,总数位居全省设区市前列。(泉州晚报记者 廖培煌 通讯员 陈晓晴)
泉州鲤城: “温馨提示”助力非机动车违停整治

鲤城将从源头遏制非机动车违停乱象。鲤城交警大队 供图
东南网11月26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王唯佳 小敏)近日,一些乱停车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现自己的车被交警“贴单”了。原来是“鲤城交警提示您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前往规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地点或者在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地点停放车辆。”据悉,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二中队借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的契机,积极响应群众需求,将改善辖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纳入重点工作项目,持续提升非机动驾驶人懂法、守法水平。
交通法律意识薄弱
网红景点非机动违停现象多
泉州市鲤城区旅游、文化资源集中,道路资源有限,催生了越来越多市民乃至游客使用电动自行车出行的现象。在西街、中山路、觅鲤文创园等网红打卡点,电动自行车几乎成了最主要的交通工具。
“老城区停车位有限,西街、中山路都限行小车,还是骑小电动方便,随便哪里都能走,停放也很方便。”在“觅鲤”文创园,带儿子出来玩的市民马女士说。像马女士这样的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在少数,很多非机动车驾驶人甚至没有依法停放、按位停放的意识,网红景点周边道路常因此被堵得水泄不通。
中山路背街小巷道路狭窄,其中住宅又十分密集。“一旦巷子内发生火灾、人员需送医的紧急情况,每一条小巷,都是一条生命通道,生命通道的畅通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鲤城交警二中队中队长魏茂文对此深有感触,“整治非机动车违停乱象,最重要的还是要让大家自觉意识到违法停车的危害。”非机动车驾驶人多数没有经过系统的驾驶培训,对交通法规的认识也较为有限,也是导致非机动车违停乱象的重要原因之一。

“温馨提示”助力非机动车违停整治。鲤城交警大队 供图
“温馨提示”助力普法警示
从源头遏制非机动车违停乱象
此前,为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交警部门可谓“新招不断”,从朋友圈发文集赞,到穿上红马甲参与交通劝导,再到带车学习并签订承诺书,一次次的探索和尝试,正是为了改变市民群众忽视非机动车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现象,扭转“非机动车可以随意停放”的思想误区。
近日,一些乱停车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现自己的车被交警“贴单”了。这张来自“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的温馨提示单上写道:“尊敬的车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9条规定,您已违法停放非机动车。鲤城交警提示您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前往规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地点或者在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地点停放车辆。”
到觅鲤游玩的市民黄先生就被贴了温馨提示单。他表示,刚看到的时候自己还吓了一跳,因为以往只有小车违停才会被贴单,没想到电动车违停也会被“贴单”,后来才发现是交警的“温馨提示”。“我看了觉得有点不好意思,”黄先生说,“因为看到其他车也都这么停,真的不知道随便停电动车也会违法,以后肯定会注意一些。”
交警部门提醒,非机动车违法并非毫无法律成本。对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可根据情况依法处以20元至2000元罚款,如造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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