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七旬阿婆散步被狗扑倒摔成骨折索赔8万余元

原标题:泉州:七旬阿婆散步被狗扑倒摔成骨折索赔8万余元

­ 小区内养狗,还真得管好,不然发生伤人事件,很容易惹上官司。昨日记者了解到,洛江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大型犬只伤人引发的案件,受伤的阿婆起诉狗的主人,索赔8万余元。

­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阿蓉(化名)和被告阿婉(化名)均住在洛江某小区。

­ 在起诉书中,阿蓉称,2017年5月12日7时许,70多岁的她在小区内散步,被阿婉所饲养的大型金毛犬突然扑倒在地上。因该金毛犬体型大,邻居见到后不敢上前拉开,便大声呼救,10多分钟后阿婉才闻讯赶来将金毛犬从阿蓉身上拉开。

­ 因阿蓉身上有伤,只好到医院手术治疗,共住院6天,花费医药费29265.5元,医院的诊断结果表明,她主要伤在胸11椎体压缩性骨折。

­ 今年7月27日,阿蓉委托某司法鉴定所对她的伤残等级及护理期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阿蓉所受损伤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构成十级伤残。

­ 阿蓉认为,阿婉未能妥善管理自己饲养的狗,导致她被金毛犬扑倒受伤,阿婉作为狗的饲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赔偿她因受伤所受到的损失。为此,在起诉书中,阿蓉请求法院判令阿婉向她赔偿因伤遭受的损失8万余元。

­ 日前,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对阿蓉的起诉,阿婉持不同的意见。

­ 阿婉认为,并非自己的狗扑倒阿蓉,也非自己的狗导致阿蓉受伤。退一步说,即便是自己的狗导致阿蓉受伤,阿蓉的伤情也构不成十级伤残。阿婉还对阿蓉起诉索赔的项目及金额有不同意见。

­ 对此,阿蓉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以表明事发后,阿婉方垫付了阿蓉的相关医疗费,以及为解决此事双方在微信上的聊天记录。

­ 因对阿蓉的伤残等级有较大的分歧,法院将组织双方选择另外的鉴定机构,对阿蓉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 据悉,事发后,阿蓉并未报警。(泉州晚报记者黄墩良)

​泉州加强残疾人技能技术培训 今年将办班29期培训1200人

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技能水平,助力残疾人稳就业、促增收,近日,市残联印发《泉州市2021年度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计划》。

根据计划,全市今年将举办各类残疾人培训班29期,参训人数达1200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16期、参训55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3期、参训650人。培训项目涵盖电子商务、保健按摩、中式烹饪、面点制作、计算机应用、美容美发美甲、农村种养殖技术、花卉园艺栽培等,训期1天到10天不等。

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许振宗告诉记者,今年市残联在开展培训计划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首次以文件形式印发,既强化了年度培训计划的刚性约束,也让全市残疾人提前知晓各地的培训项目安排,并根据自己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报名参加。

据悉,今年度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将以培训带就业为导向,引入专业院校、职训机构优质师资,有效对接残疾人人力资源市场需求,探索推行定向定岗就业培训模式。培训结束后,学员信息数据将分别录入“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事业统计系统、就业培训实名制系统和福建省残疾人就业创业平台。(记者陈凌鹭)